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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6日 星期六

依義不依語(引楞伽經)

楞伽經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五 無常品第三之餘
說到:

諸凡愚心沒二邊 不能解了。然亦尊重承事供義。而不善解名字句義。
執著言教昧於真實。謂無生無滅是無體性。不知是佛差別名號。
如因陀羅 釋揭羅等。以信言教 昧於真實。於一切法如言取義。

彼諸凡愚作如是言。義如言說 義說無異。何以故。
義無體故。是人不了言音自性。謂言即義。無別義體。
大慧。彼人愚癡。不知言說是生是滅。義不生滅。

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有離無故。無生無體故。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 不可得故。惟除不墮於文字者。

大慧。若人說法 墮文字者 是虛誑說。
何以故。諸法自性 離文字故。
是故大慧。我經中說。我與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 不答一字。
所以者何。一切諸法 離文字故。非不隨義 而分別說。

大慧。若不說者。教法則斷。教法斷者。則無聲聞 緣覺 菩薩 諸佛。
若總無者。誰說為誰。

是故大慧。
菩薩摩訶薩 應不著文字。隨宜說法。
我及諸佛 皆隨眾生煩惱解欲。種種不同而為開演。
令知諸法自心所見。無外境界。捨二分別。轉心意識。
非為成立聖自證處。

大慧。菩薩摩訶薩應隨於義。莫依文字。依文字者墮於惡見。
執著自宗而起言說。不能善了一切法相文辭章句。
既自損壞亦壞於他。不能令人心得悟解。

若能善知一切法相文辭句義。悉皆通達則能令自身受無相樂。
亦能令他安住大乘。
若能令他安住大乘。則得一切諸佛聲聞緣覺及諸菩薩之所攝受。
若得諸佛聲聞緣覺及諸菩薩之所攝受。則能攝受一切眾生。
若能攝受一切眾生。則能攝受一切正法。
若能攝受一切正法則不斷佛種。若不斷佛種則得勝妙處。

大慧。菩薩摩訶薩生勝妙處。欲令眾生安住大乘。以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隨其所宜說真實法。

真實法者。無異無別不來不去。一切戲論悉皆息滅。

是故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如言執著於義。
何以故。真實之法離文字故。

大慧。譬如有人以指指物。小兒觀指不觀於物。
愚癡凡夫亦復如是。隨言說指 而生執著。
乃至盡命。終不能捨文字之指。取第一義。

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有人不解成熟方便。而食生者則發狂亂。
不生不滅亦復如是。
不方便修則為不善。是故宜應善修方便。莫隨言說如觀指端。
大慧。
實義者。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者。與妄想合流轉生死。
大慧。
實義者。從多聞得。多聞者。謂善於義。非善言說。
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惡見。身自不隨亦令他不隨。是則名曰「於義多聞」。
欲求義者應當親近。與此相違。著文字者宜速捨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