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阿跋多羅寶經 序
宋朝議大夫直龍圖閣權江淮荊浙等路制置鹽礬兼發運副使上護軍 賜紫金魚袋 蔣之奇 撰
之奇嘗苦楞伽經難讀。有難得善本。會南都太子太保 致政張公 施此經。而眉山蘇子瞻為書 而刻之板。以為金山長住。
金山長老 佛印大師了元持以見寄。
之奇為之言曰。佛之所說經總十二部。而其多至於五千卷。方其正法流行之時,人有聞半偈得一句而悟入者,蓋不可為量數。至於像法末法之後,去聖既遠,人始溺於文字,有入海算沙之困,而於 一真之體 乃漫不省解。於是有祖師出焉。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以為教外別傳。於動容發語之頃,而上根利器之人,已目擊而得之矣。故雲門至於罵佛。而藥山至戒人不得讀經。皆此意也。由是 去佛而謂之褝。離意而謂之玄。故學佛者必詆褝。而諱義者亦必宗玄。二家之徒更相非,而不知其相為用也。
且褝者六度之一也。顧豈異於佛哉。之奇以為褝出於佛,而玄出於義。不以佛廢褝,不以玄廢義。則其近之矣。冉求問聞斯行諸。孔子曰聞斯行之。子路問 聞斯行諸。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說豈有常哉。救其偏而已。
學佛之敝,至於溺經文,惑句義,而人不體玄,則言褝以救之。學褝之敝,至於馳空言,玩琦辯,而人不了義,則言佛以救之。二者更相救,而佛法完矣。
昔達磨西來,既已傳心印於二祖。且云吾有楞伽經四卷,亦用付汝。即是如來心地要門。令諸眾生開示悟入。
此亦佛與褝並傳,而玄與義俱付也。至五祖始易以金剛經傳授。故六祖聞客讀金剛經,而問其所從來。客云。我從蘄州黃梅縣東五祖山來。五祖大師常勸僧俗但持金剛經,即自見性成佛矣。則是持金剛經者始於五祖。故金剛經以是盛行於世。而楞伽遂無傳焉。
今之傳者,實自張公倡之。之奇過南都,謁張公。親聞公說楞伽因緣。始張公自三司使翰林學士出守滁。一日入琅玡僧舍。見一經函,發而視之,乃楞伽經也。恍然覺其前生之所書。筆畫宛然。其殆神先受之甚明也。之奇聞羊叔子五歲時,令乳母取其所弄金環。乳母謂之,汝初無是物。祜即自詣鄰人李氏東垣桑木中探得之。主人驚曰。此吾亡兒所失物也。云何持去。乳母具言之。知祜之前生為李氏子也。
白樂天始生七月,姆指之無兩字,雖試百數不差。九歲諳識聲律。史氏以為篤於才章,蓋天稟然。而樂天固自以為宿習之緣矣。
人之以是一真不滅之性,而死生去來於天地之間,其為世數,雖折天下之草木以為籌筋,不能算之矣。然以淪於死生,神識疲耗,不能復記,惟圓明不昧之人知焉。有如張公,以高文大冊,再中制舉,登侍從,秉鈞軸,出入朝廷逾四十年,風烈事業播人耳目。則其前生嘗為大善知識,無足疑者。其能記憶前生之事,豈不謂信然哉。故因讀楞伽新經,而記其因緣於經之端云。
金山長老 佛印大師了元持以見寄。
之奇為之言曰。佛之所說經總十二部。而其多至於五千卷。方其正法流行之時,人有聞半偈得一句而悟入者,蓋不可為量數。至於像法末法之後,去聖既遠,人始溺於文字,有入海算沙之困,而於 一真之體 乃漫不省解。於是有祖師出焉。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以為教外別傳。於動容發語之頃,而上根利器之人,已目擊而得之矣。故雲門至於罵佛。而藥山至戒人不得讀經。皆此意也。由是 去佛而謂之褝。離意而謂之玄。故學佛者必詆褝。而諱義者亦必宗玄。二家之徒更相非,而不知其相為用也。
且褝者六度之一也。顧豈異於佛哉。之奇以為褝出於佛,而玄出於義。不以佛廢褝,不以玄廢義。則其近之矣。冉求問聞斯行諸。孔子曰聞斯行之。子路問 聞斯行諸。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聞斯行之。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說豈有常哉。救其偏而已。
學佛之敝,至於溺經文,惑句義,而人不體玄,則言褝以救之。學褝之敝,至於馳空言,玩琦辯,而人不了義,則言佛以救之。二者更相救,而佛法完矣。
昔達磨西來,既已傳心印於二祖。且云吾有楞伽經四卷,亦用付汝。即是如來心地要門。令諸眾生開示悟入。
此亦佛與褝並傳,而玄與義俱付也。至五祖始易以金剛經傳授。故六祖聞客讀金剛經,而問其所從來。客云。我從蘄州黃梅縣東五祖山來。五祖大師常勸僧俗但持金剛經,即自見性成佛矣。則是持金剛經者始於五祖。故金剛經以是盛行於世。而楞伽遂無傳焉。
今之傳者,實自張公倡之。之奇過南都,謁張公。親聞公說楞伽因緣。始張公自三司使翰林學士出守滁。一日入琅玡僧舍。見一經函,發而視之,乃楞伽經也。恍然覺其前生之所書。筆畫宛然。其殆神先受之甚明也。之奇聞羊叔子五歲時,令乳母取其所弄金環。乳母謂之,汝初無是物。祜即自詣鄰人李氏東垣桑木中探得之。主人驚曰。此吾亡兒所失物也。云何持去。乳母具言之。知祜之前生為李氏子也。
白樂天始生七月,姆指之無兩字,雖試百數不差。九歲諳識聲律。史氏以為篤於才章,蓋天稟然。而樂天固自以為宿習之緣矣。
人之以是一真不滅之性,而死生去來於天地之間,其為世數,雖折天下之草木以為籌筋,不能算之矣。然以淪於死生,神識疲耗,不能復記,惟圓明不昧之人知焉。有如張公,以高文大冊,再中制舉,登侍從,秉鈞軸,出入朝廷逾四十年,風烈事業播人耳目。則其前生嘗為大善知識,無足疑者。其能記憶前生之事,豈不謂信然哉。故因讀楞伽新經,而記其因緣於經之端云。
書楞伽經後
宋朝奉郎新差知登州軍州兼管內勸農事騎都尉借緋蘇軾 書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先佛所說,微妙第一,真實了義,故謂之 佛語心品。祖師達磨以付二祖,曰,吾觀震旦所有經教,惟楞伽四卷可以印心。祖祖相授,以為心法。如醫之難經,句句皆理,字字皆法。後世達者,神而明之,如盤走珠,如珠走盤,無不可者。
若出新意,而棄舊學以為無用,非愚無知,則狂而已。近歲學者,各宗其師,務從簡便,得一句一偈,自謂了證。至使婦人孺子,抵掌嬉笑,爭談禪悅。高者為名。下者為利。餘波末流,無所不至。而佛法微矣。譬如俚俗醫師,不由經論,直授方藥,以之療病,非不或中。至於遇病輒應懸斷死生,則與知經學古者,不可同日語矣。世人徒見其有一至之功,或捷於古人,因謂難經不學而可,豈不誤哉。
楞伽義趣幽眇,文字簡古,讀者或不能句。而況遺文以得義,忘義以了心者乎。此其所以寂寥於世,幾廢而僅存也。太子太保樂全先生張公安道,以廣大心,得清淨覺。慶歷中,嘗為滁州。至一僧舍,偶見此經,入手恍然,如獲舊物。開卷未終,夙障冰解。細視筆畫,手跡宛然。悲喜太息,從是悟入。常以經首四偈,發明心要。軾游於公之門三十年矣。今年二月過南都,見公於私第。公時年七十九。幻滅都盡,慧光渾圜。而軾亦老於憂患,百念灰冷。公以為可教者。乃授此經。且以錢三十萬,使印施於江淮間。而金山長老佛印大師了元曰。印施有盡。若書而刻之則無盡。
軾乃為書之。而元使其侍者曉機,走錢塘,求善工刻之板。遂以為金山常住。
元豐八年九月九日。
若出新意,而棄舊學以為無用,非愚無知,則狂而已。近歲學者,各宗其師,務從簡便,得一句一偈,自謂了證。至使婦人孺子,抵掌嬉笑,爭談禪悅。高者為名。下者為利。餘波末流,無所不至。而佛法微矣。譬如俚俗醫師,不由經論,直授方藥,以之療病,非不或中。至於遇病輒應懸斷死生,則與知經學古者,不可同日語矣。世人徒見其有一至之功,或捷於古人,因謂難經不學而可,豈不誤哉。
楞伽義趣幽眇,文字簡古,讀者或不能句。而況遺文以得義,忘義以了心者乎。此其所以寂寥於世,幾廢而僅存也。太子太保樂全先生張公安道,以廣大心,得清淨覺。慶歷中,嘗為滁州。至一僧舍,偶見此經,入手恍然,如獲舊物。開卷未終,夙障冰解。細視筆畫,手跡宛然。悲喜太息,從是悟入。常以經首四偈,發明心要。軾游於公之門三十年矣。今年二月過南都,見公於私第。公時年七十九。幻滅都盡,慧光渾圜。而軾亦老於憂患,百念灰冷。公以為可教者。乃授此經。且以錢三十萬,使印施於江淮間。而金山長老佛印大師了元曰。印施有盡。若書而刻之則無盡。
軾乃為書之。而元使其侍者曉機,走錢塘,求善工刻之板。遂以為金山常住。
元豐八年九月九日。
觀楞伽寶經 閣 筆記
觀楞伽寶經記,蓋為觀經而作也。以此經直指眾生 識藏 即 如來藏。顯發日用現前境界。令其隨順觀察自心現量。頓證諸佛自覺聖智。故名「佛語心」。非文字也。又豈可以文字而解之哉。
故今不曰註疏,而曰觀經記。蓋以觀游心。所記觀中之境耳。此經為發最上乘者說。所謂是法甚深奧,少有能信者。以文險義幽,老師宿學讀之不能句。況遺言得義,以入自心現量乎。
昔達磨授二祖,以此為心印。自五祖教人讀金剛,則此經不獨為文字,且又束之高閣,而知之者希,望崖者眾矣。 惟我聖祖以廣大不二真心御寰宇,修文志暇,乃以楞伽金剛佛祖三經,以試僧得度如儒科。特命僧 宗泐等注釋之。頒布海內。浸久而奉行者亦希。
清幼入空門,切志向上事。愧未多歷講肆。常見古人謂文字之學,不能洞當人之性源。貴在妙悟自心。心一悟,則回觀文字,如推門落臼,固不難矣。因入山習枯褝。直至一字不識之地。一旦脫然自信。回視諸經,果瞭然如視歸家故道。獨於此經苦不能句。
余居海上,時萬曆壬辰夏。偶患足痛不可忍。因請此經置案頭。潛心力究。忽寂爾亡身,及開卷讀百八義,瞭然如視白黑,因憶昔五台梵師言,遂落筆記之。至 生滅章,其患即愈。及乙未春,因弘法罹難。幽囚困楚中。一念孤光未昧。實仗此法門威德力也。
頃蒙恩遣雷陽。丙申春,過吉州。遇大行王公性海於淨土中,請益是經。因出前草二章。公首肯。遂以正受注並三譯本,稽首屬余,請卒業焉。余攜之。以是年三月十日抵戍所。於四月朔即命筆。
時值其地飢且癘。死傷蔽野。余坐毒霧屍陀林中,日究此經,至忘寢食。瞭然如處清涼國。至七月朔,甫完卷半。比與何孝廉復元,率父老掩胔骼,至四千頭有奇。建盂蘭會,說幽冥戒,普濟之。時天乃雨,而癘隨止。遂令蔑戾車地,大生歡喜心。無乃借此性海一滴,潤此焦枯乎。余亦奉鎮檄來五羊。憩東郭壘壁間。又首事於十月朔。至明年佛成道日,乃閣筆焉。愚竊思多生以謗法因緣,今感斯報。荷蒙聖慈以萬里之行而調伏之。使入其難入。期年之內,奔走居半,而能了此積劫廣大因緣。
非荷諸佛神力加持,何能以思維心 測度 如來自覺聖智境界乃爾。以是彌感聖恩,析骨難酬也。
稿成。觀察海門周公欲梓之。以入賀未果。戊戌冬,適侍御樊公友軒,以建儲議 謫雷陽。與余同伍,道過仙城見訪。
問 雷陽風景何如。
余笑曰「在人不在境。」因出此草示之。
曰「此余雷陽風景也」。
公嘆曰 信光明幢 哉。願廣法施。遂為疏募眾。幸諸宰官長者居士各歡喜成之,
願將此勝因,回向:
楞伽法性海中。仰憑慧光圓照,
破此夙愆,蚤登解脫。冀見聞隨喜,同入自心現量,共轉此*輪直至未來際。
以斯功德,
上報聖恩,下拔苦趣,齊登涅槃彼岸耳。
第此經單破外道偏邪之見,令生正智。
以一心為真宗。以摧邪顯正為大用。其所破之執,各有所據,皆載彼宗。
以瘴鄉苦無經論參考。即所引證,皆以「起信、唯識」提契綱宗。務在融會三譯,血脈貫通。
若夫單提向上,直指一心,枝詞異說,刷洗殆盡,冥契祖印,何敢讓焉。
因為述其始末如此。
萬曆已亥季夏 望日 海印沙門德清記
故今不曰註疏,而曰觀經記。蓋以觀游心。所記觀中之境耳。此經為發最上乘者說。所謂是法甚深奧,少有能信者。以文險義幽,老師宿學讀之不能句。況遺言得義,以入自心現量乎。
昔達磨授二祖,以此為心印。自五祖教人讀金剛,則此經不獨為文字,且又束之高閣,而知之者希,望崖者眾矣。 惟我聖祖以廣大不二真心御寰宇,修文志暇,乃以楞伽金剛佛祖三經,以試僧得度如儒科。特命僧 宗泐等注釋之。頒布海內。浸久而奉行者亦希。
清幼入空門,切志向上事。愧未多歷講肆。常見古人謂文字之學,不能洞當人之性源。貴在妙悟自心。心一悟,則回觀文字,如推門落臼,固不難矣。因入山習枯褝。直至一字不識之地。一旦脫然自信。回視諸經,果瞭然如視歸家故道。獨於此經苦不能句。
余居海上,時萬曆壬辰夏。偶患足痛不可忍。因請此經置案頭。潛心力究。忽寂爾亡身,及開卷讀百八義,瞭然如視白黑,因憶昔五台梵師言,遂落筆記之。至 生滅章,其患即愈。及乙未春,因弘法罹難。幽囚困楚中。一念孤光未昧。實仗此法門威德力也。
頃蒙恩遣雷陽。丙申春,過吉州。遇大行王公性海於淨土中,請益是經。因出前草二章。公首肯。遂以正受注並三譯本,稽首屬余,請卒業焉。余攜之。以是年三月十日抵戍所。於四月朔即命筆。
時值其地飢且癘。死傷蔽野。余坐毒霧屍陀林中,日究此經,至忘寢食。瞭然如處清涼國。至七月朔,甫完卷半。比與何孝廉復元,率父老掩胔骼,至四千頭有奇。建盂蘭會,說幽冥戒,普濟之。時天乃雨,而癘隨止。遂令蔑戾車地,大生歡喜心。無乃借此性海一滴,潤此焦枯乎。余亦奉鎮檄來五羊。憩東郭壘壁間。又首事於十月朔。至明年佛成道日,乃閣筆焉。愚竊思多生以謗法因緣,今感斯報。荷蒙聖慈以萬里之行而調伏之。使入其難入。期年之內,奔走居半,而能了此積劫廣大因緣。
非荷諸佛神力加持,何能以思維心 測度 如來自覺聖智境界乃爾。以是彌感聖恩,析骨難酬也。
稿成。觀察海門周公欲梓之。以入賀未果。戊戌冬,適侍御樊公友軒,以建儲議 謫雷陽。與余同伍,道過仙城見訪。
問 雷陽風景何如。
余笑曰「在人不在境。」因出此草示之。
曰「此余雷陽風景也」。
公嘆曰 信光明幢 哉。願廣法施。遂為疏募眾。幸諸宰官長者居士各歡喜成之,
願將此勝因,回向:
楞伽法性海中。仰憑慧光圓照,
破此夙愆,蚤登解脫。冀見聞隨喜,同入自心現量,共轉此*輪直至未來際。
以斯功德,
上報聖恩,下拔苦趣,齊登涅槃彼岸耳。
第此經單破外道偏邪之見,令生正智。
以一心為真宗。以摧邪顯正為大用。其所破之執,各有所據,皆載彼宗。
以瘴鄉苦無經論參考。即所引證,皆以「起信、唯識」提契綱宗。務在融會三譯,血脈貫通。
若夫單提向上,直指一心,枝詞異說,刷洗殆盡,冥契祖印,何敢讓焉。
因為述其始末如此。
萬曆已亥季夏 望日 海印沙門德清記
觀楞伽經記 略科題辭
科以分經。從古制也。
昔道安法師以三分科經。時人譏其離析經義。及「親光論」至,果以三分斷其全經。時乃嘆其雅合。
蓋經經各有綱宗。「科」乃提契綱要而振起之。使觀者得其要領。庶 離言得義 而悟入之。令捨筌蹄。殆非支分節解 逞臆斷也。
後之義學,昧於離言之旨,各恃己見,駢枝其說,以取謗法之愆。使學者莫知適從。正謂以多歧亡羊耳。
茲楞伽以離言說第一義為宗。不涉唇吻。又豈可妄想分別能入。而其所以「科」節之。
蓋以經文簡古,血脈幽潛,不得其門而入。故特提其綱領,使知問答來源。融會一貫,瞭然心目。冀可忘言得義,不以文言為障礙耳。非臆斷也。
即此已為剩法。後之學者,切不得以此為欠,而更增益其說,自取謗法之罪不淺矣。
昔道安法師以三分科經。時人譏其離析經義。及「親光論」至,果以三分斷其全經。時乃嘆其雅合。
蓋經經各有綱宗。「科」乃提契綱要而振起之。使觀者得其要領。庶 離言得義 而悟入之。令捨筌蹄。殆非支分節解 逞臆斷也。
後之義學,昧於離言之旨,各恃己見,駢枝其說,以取謗法之愆。使學者莫知適從。正謂以多歧亡羊耳。
茲楞伽以離言說第一義為宗。不涉唇吻。又豈可妄想分別能入。而其所以「科」節之。
蓋以經文簡古,血脈幽潛,不得其門而入。故特提其綱領,使知問答來源。融會一貫,瞭然心目。冀可忘言得義,不以文言為障礙耳。非臆斷也。
即此已為剩法。後之學者,切不得以此為欠,而更增益其說,自取謗法之罪不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