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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反詐騙
悟顯法師 開示:
出了家,穿上這件僧服,就要對得起釋迦牟尼,
所作所為,只能做出家人才能做、應該做的事,
而不是順著自己的習氣、貪嗔癡去表演,破壞佛教。
以世間做比喻,你進了一家公司,專破壞公司政策、規矩,那你是什麼人?
是賊!世間有法律管束,佛門就是因果各人負了。
世間人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現在則是告訴你,若要人不說,除非己莫為。
你如法修行、講經、誰能奈你何,誰有能說到你。
若是一個有正念、正見的人,就不會用佛法掩飾自己這貪瞋癡、好名利的心。
你如果穿僧服做不應做的事,那是你應該改,
而不是叫經典修改成你的樣子,叫人亂講經去符合你的習氣。
詐騙集團若被165反詐騙戳穿了,難道還是提醒者的錯嗎?
那還成什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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