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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5日 星期三

隋文帝 立 佛舍利塔

隋國   立佛舍利塔  詔 
隋文帝(自注一十六州等)

1.岐州鳳泉寺雍州仙遊寺
2.嵩州嵩嶽寺泰州岱嶽寺
3.華州思覺寺衡州衡嶽寺
4.定州恒嶽寺廓州連雲嶽寺
5.牟州巨神山寺吳州會稽山寺
6.同州大興國寺蒲州棲岩寺
7.蘇州虎丘山寺涇州大興國寺
並州無量壽寺
隋州
益州秦州
楊州
鄭州
青州
亳州
汝州
瓜州
番州
桂州
交州相州大慈寺
襄州大興國寺
蔣州

門下仰惟。正覺大慈大悲。救護群生津梁庶品。
朕歸依三寶重興聖教。思與四海之內一切人民俱發菩提共修福業。使當今現在爰及來世永作善因同登妙果。
宜請沙門三十人諳解法相兼堪宣導者。各將侍者二人並散官各一人。熏陸香一百二十斤。馬五匹分道送舍利。往前件諸州起塔。其未注寺者。就有山水寺所。起塔依前山。舊無寺者於當州內清靜寺處建立其塔。所司造樣送往當州。
僧多者三百六十人。其次二百四十人。其次一百二十人。
若僧少者盡見僧為朕皇后太子廣諸王子孫等及內外官人一切民庶幽顯生靈。各七日行道並懺悔。起行道日打剎莫問同州異州。任人佈施。錢限止十文已下。不得過十文。
所施之錢以供營塔。若少不充役正丁及用庫物率土諸州僧尼。普為舍利設齋。限十月十五日午時。同下入石函。
總管刺史已下縣尉已上。息軍機停常務七日。專檢校行道及打剎等事。務盡誠敬副朕意焉。主者施行。
仁壽元年六月十三日內史令豫章王臣暕宣。

《廣弘明集》卷第十七[大唐西明寺沙門釋道宣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