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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

永嘉玄覺禪師証道歌略解 。。倓虛大師著9

一性圓通一切性。一法遍合一切法。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切攝。
 
此是法說。一本散於萬殊。萬殊仍是一本。世界森羅萬象。無一不然。隨舉一樹。當然是一個樹性。誰知圓通一切性。就按這樹葉有葉性。樹枝有枝性。樹花有花性樹子有子性。樹幹有幹性。乃至樹本至於根鬚莫不各有其性。這是一本散於萬殊。由此一性圓通一切性。性本無相。即是以相顯性。此樹屬於無性植物。再以有性動物。如人吧。吾人亦是一性。圓通一切性。以性顯法。一法遍含一切法。法者相也。換言之。一相遍含一切相。性相不二。法性一如。就按人論。一身即是一相。遍含一切相。如人一身相。遍含四支百骸諸相。眼耳鼻舌等。有相而必有性。如眼有見性。耳有聞性。鼻有嗅性。舌有嘗性。乃至身有覺性。意有知性。以及五臟六腑津液。血脈莫不各有其性。於是由樹木人身作例子。微者推及微塵菌類。大者推至山河大地。日月星辰。乃至無量三千大千世界虛空等。無一不是一法相一切法相。一性理一切性理。吾人若作如是觀。不分彼此。隨處隨時。皆是現量。這就是平等。獨立。大無畏。本來的面目。現現成成豈是造作。所能達到的事呢。吾人迷惑習性已深。諸佛、眾聖、各祖師。只有隨情。循循善誘。去習去執再無別法。「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惟恐不信。故以水月作譬喻。互攝互具。一月喻性。普現於一切水喻相。一切水月一月攝。以喻若性若相。仍歸一性攝。亦未逃出一相攝。仍歸性相。互攝互具。原文是一法遍含一切法。今改法作相。以便易解易知。因法所攝太寬不易明。
 
諸佛法身入我性。我性同共如來合。一地具足一切地。非色非心非行業。
 
此文以法合喻。諸佛法身入我性者。以諸法合於一性。我性同共如來合者。以一性合於諸法。一地具足一切地者。以表不落階級。頓超直入。以合我性同共如來合義。非色非心非行業者。以合諸佛法身入我性。以明非是色相所作。非是心想所為。非是行業所造。乃天然之勢也。以上發明。通是無為大法。豈是行業所為的呢。世人學佛。不離世界習慣。不是身作。即是心想。焉知無為大法。不是行業所行的呀。
 
彈指圓成八萬門。剎那滅卻三祇劫。一切數句非數句。與吾靈覺何交涉。
 
此四句承上四句。意謂諸佛法身人我一性。以此一性。諸多同共。如的不變之體。來的隨緣之用。在隨緣時即不變。正不變時即隨緣。和合而生。分離而滅。一切生具一切滅。生滅一如。焉有次第之地位。決非色心行業造成。故曰不費彈指之功。圓成八萬四千法門。不費時間滅卻三大阿僧祇劫之久。則一切數目言句。即不能成立一切數目言句之作用了。與吾之靈性本覺有何交涉耶。
 
不可毀。不可讚。體若虛空沒涯岸。不離當處常湛然。覓即知君不可見。取不得。捨不得。不可得中只麼得。
 
人間世論已久。一聞出世言語不信則毀。恐人造罪誹謗。不可少見多怪。以造重罪。誡之不可毀呀。不可讚者。以誡不明白不徹底。亦不可妄讚詒誤自己。應用耐勞的心。勤學好問。腳踏實地。不致自誤誤人。因此道理不落邊際。吾人分別用之已久。凡聞意在言外等論。多以舊習文章會之。則去之已遠。故曰不可讚哪。所以者何。以此大體若虛空。沒有邊際涯岸。又無處不是此體。乃無形無相。任何地不離當處。常久湛然。然則知君等若覓之。則尚且不得見之。何以故。以其取之不得原無相故。捨之不得隨處是故。此不可捨得之中。只已麼得久了。那好佯作不知呢。若不以為然。是誰作不知耶。省之省之。
 
默時說。說時默。大施門開無壅塞。有人問我解何宗。報道摩訶般若力。
 
究竟佛法。不立言說。若在默時。即是未說。且看風清月朗。或大雨滂沱。何時何相。不是說法呢。又如來說三藏十二分經。共說四十九年。又何時不是默然之旨。故曰默時即是說。說時即是默。這才是大無畏之布施。大開方便之門。鏟除昏衢之路。設有人問我如是之解說以何為宗旨。回答報道。毫無別旨。唯一摩訶般若力。摩訶者。譯言大多勝。所謂「大」者。大而無外。「多」者。一多一切多。多外無少。「勝」者。一勝一切勝。勝外無敗。「般若」者。譯妙智慧。此智慧之光如極大之火聚。照破大千世界之黑暗。處處光明。同得自在。此力之外。其何能之。
 
或是或非人不識。逆行順行天莫測。吾早曾經多劫修。不是等閒相誑惑。
 
世界上或是或非。莫不是般若之力。而人間皆不識之。及逆行順行。雖天上高人。亦莫能測之。既然如是天上人間皆不能認識測量。云何我這一介貧僧。能得認識又能測量呢。須知佛法。不在人多。亦不在高貴。只在真實信仰。多劫、多世、多生、薰習。自能徹了。吾今之了知。已曾經過多劫修行。不是等閒之事。來相騙誑迷惑世人。於是建立道場。豈是浮泛之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