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錄宗鏡大綱卷十一
夫言正唯識義,約有幾種識?
答:經論通辯有八種識: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問:此八種識,行相如何?
答:經論成立,自有明文,此八種識,具三能變:一、異熟能變,即第八識。二、思量能變,即第七識。三、了別能變,即前六識。
唯識論云: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
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
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恒審思量故。
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粗相故。
論頌曰: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捨受。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恒轉如瀑流,阿羅漢位捨。
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 " 阿賴耶 ",此識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
問:佛種從緣起者,即是熏習義。約法、報、化三身中,是何佛種,從緣起?
答:是報身佛,由熏成故,以智為種。法身是無為斷惑所顯,不從種子生。以法、報具足,能起化現。即化身,是法、報之用,唯報佛性,即是一切眾生,聞熏種子。且如世間甘露葉上,霧、露潤濕,滴入土中,一滴成一連珠,又更濕潤,生長芽莖。報佛性亦爾,我等第六識見分及耳識見分,如同甘露葉,如來大乘教法,如似霧露,耳識第六識熏得大乘種子,似潤濕,落在第八識中,如入土中生得連珠,後數資熏,至成自受用報身佛,更遇濕潤生起芽莖。
故知,佛種全自熏成,初學之人,爭不仗於聞法之力,且眾生雖有正因性,須假緣因發起。
如《大智度論》云:如經中說二因緣,發起正見:一者、外聞正法。二者、內有正念。
又如草木內有種子,外有雨澤,然後得生。若無菩薩,眾生雖有業因緣,無由發起。然欲弘揚佛法,剖析圓宗,應須性、相雙明,總、別俱辯。
故《法華經》偈云: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
今宗鏡本意,要理事分明,方顯一心,體用具足。若有體而無用,如有身而無手足。若有用而無體,如有手足而無身。若無身手,人相不具,若無體用,法身不圓。
《釋摩訶衍論》云:自性清淨,無漏性德,從無始來,一向明白,亦無垢累,亦無染污,而以無明而熏習故,即有垢累。無明藏海,從無始來,一向闇黑,亦無智明,亦無白品,而以本覺而熏習故,即有淨用。
如是染、淨但是假立,染非實染,淨非實淨,皆是幻化,無實自性。
故知,染、淨無體,隨熏所成。若離熏習之緣,決定無法可得。若無第八識所熏之體,萬法不成。
以前眾多義門,成就唯識,即知,無有一法不從心化生,隨善惡以熏成,因修習而為種,似裹香之紙,染芬馥以騰馨,如繫魚之繩,近腥羶而作氣,況異熟本識,堅住真心,聞善法熏則淨、種子增長,因惡法發,則染種子圓成。
是以內則為因,雖然本有,外為緣助,須仗新熏,遂能起果酬因,為凡作聖。
故經云:佛種從緣起。故知,無法不熏成。是以,多聞熏習之功,須親道友,積學鍊磨之力,全在當人,不可虛度時光,不勤妙行。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未遇人工,不成火用。如身中佛性,是佛正因,不偶淨緣,難成妙用。
問:心識無形無對,云何說受熏之義?
答:經明,若熏、若變,俱不思議。約隨緣鼓動,彰熏變之相,以根本無明熏本覺時,即本覺隨動,故說為熏。
又本覺之體,理雖不變,由隨緣故,故說為變。雖然熏變,染而不染,雖不熏變,不染而染,莫可以心意測。故云:不思議熏,靡可以文句詮。故云:不思議變。
問:阿賴耶識,若常,則無轉變。若斷,則不相續。如何會通,得合正理?
答:不一不異,非斷非常,方契因緣,唯識正理。《識論》云:此識,非斷非常,以恒轉故。
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
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
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謂此識性,無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恒轉如流。
問:此識既云恒轉如流,定有生滅去來否?
答:此識不守自性,隨緣變時,似有流轉,而實無生滅,亦非去來,如湛水起漚,漚全是水,華生空界,華全是空,識性未嘗去來,虛空何曾生滅!又心無處所,實無來去,昔所行處,了了知見,性自虛通,體無去住,不用除滅此心。若識此心,本是佛體不須怕。今有不識心人,將此為妄,終日除滅,亦不可得滅。縱令得滅,證聲聞果,亦非究竟。只如過去諸佛,恒沙劫事,見如今日,真如之性,靈通自在,照用無方,不可同無情物,佛性是生氣物,不可兀爾無知,但無心量,種種施為,如幻如化,如機關木人,畢竟無有心量,於一切處,無執繫、無住著、無所求,於一切時中,更無一法可得。
問:此阿賴耶識,既為一切法因,又稱引果,只如因果之法,為真實有,為假施設?
答:皆從識變,是假施設。
《論》云:
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設。
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說現因。
觀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說現果。
假謂現識,似彼相現,如是因果,理趣顯然。
遠離二邊,契會中道,諸有智者,應順修學。
釋云:今明諸法,自相離言,謂觀三世,唯有現法,觀此現法,有能引生,當果之用,當果雖無,而現在法,有引彼用,用者功能,行者尋見,現法之上,有此功用。觀此法果,遂心變作,未來之相,此似未來,實是現在,即假說此,所變未來,名為當果。
對此假當有之果,而說現在法為因,此未來果,即觀現在法功能而假變也。其因亦爾,觀此現法,有酬前之相,即異熟變相等,觀此所從生處,而能變為過去,實非過去,而是現在。假說所變為現法,即對此假,曾有過去因,而說現在為果,而實所觀,非因、非不因,非果、非不果,且如於因,性離言故,非實是因,有功能故,非定不因,果亦如是。
問:此第八識,為定是真是假?
答:是真是假,不可定執。
《首楞嚴經》云: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釋曰:梵語阿陀那者,此云:執持識。此識體淨,被無明熏習,水乳難分,唯佛能了。以不覺妄染故,則為習氣,變起前之七識,瀑流波浪,鼓成生死海。若大覺頓了故,則為無漏淨識,執持不斷,盡未來際,作大佛事,能成智慧海。
真非真恐迷者,佛意:我若一向說真,則眾生不復進修,墮增上慢,以不染而染,非無客塵垢故。又外道執此識為我,若言即是佛性真我,則扶其邪執,有濫真修。我若一向說不真,則眾生,又於自身撥無,生斷見故,無成佛之期。
是以,對凡夫、二乘前,不定開演,恐生迷倒,不達如來密旨,以此根本識,微細難知故。
問:此第八識於真、俗二諦中,俱建立否?
答:染、淨之本,真、俗俱存。不達真異熟,正唯識人,多執俗有、真無,強生異見。不知諸佛密意,執遣相空理,以為究竟。此乃破遍計情執,是護過遮詮,便撥依他、圓成,悉作空華之相。若無依、圓,本識及一切法,皆則無體,既非實有,成大邪見。
《論》云:外道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若一切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不捨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除幻敵,求石女兒,用為軍旅!故應信有能持種心,依之建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所以經云:深信大乘,不謗因果。
但真諦中,以一切法不可得故,言語道斷故,心智路絕故,或言一切法空,此是第一義空、不可得空,非是外道斷空,小乘但空等,不可起龜毛兔角之心,執蛇足、鹽香之見。
問:受生命終,既依本識,生時死時,復住何心?
答:夫論生滅之事,必住散動之心。
經云:有念即魔網,不動即法印,魔網立生死之道,法印成涅槃之門。故知散亂、寂靜二途,皆依本識而有。
問:一切有情,皆依食住,即是第八識,食約有幾種?行相如何?
答:《識論》云:經說食有四種:
一者、段食,變壞為相,為欲界繫,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由此,色處非段食攝,以變壞時,色無用故。
二者、觸食,觸境為相,為有漏觸。纔取境時,攝受喜等,能為食事,此觸雖與諸識相應,屬六識者,食義偏勝,觸粗顯境,攝受喜樂,及順益捨,資養勝故。
三者、意思食,希望為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食事,此思雖與諸識相應,屬意識者,食義偏勝,意識於境,希望勝故。
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此識,雖通諸識自體,而第八識食義偏勝,一類相續,執持勝故。
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為食。
段食,唯於欲界有用,觸、意、思食雖遍三界,而依識轉,隨識有無,眼等轉識,有間有轉,非遍恒時能持身命,謂無心定、熟眠、悶絕、無想天中,有間斷故,設有心位,隨所依緣,性、界地等,有轉易故,於持身命,非遍、非恒,乃至由此定知,異諸轉識,有異熟識,一類恒遍,執持身命,令不斷壞。世尊依此故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增一經》云:世尊告阿那律曰:一切諸法,由食而住,在眼以眠為食,耳以聲為食,鼻以香為食,舌以味為食,身以細滑為食,意以法為食,涅槃以無放逸為食。爾時,佛告諸比丘:「如此妙法,夫飲食有九事。人間有四食:一、段食,二、更樂食,三、念食,四、識食。復有五種,是出世間食:一、禪食,二、願食,三、念食,四、八解脫食,五、喜食,是出世間之表,當共專念,捨除四種之食,求辦出世之食。」
所以《維摩經》云:迦葉 ! 住平等法,應次行乞食,為不食故,應行乞食,為壞和合相故,應取搏食,為不受故,應受彼食,斯皆是破五陰法,成涅槃食。
問:住滅定者,於八識中,滅何等識?
答:但滅六識,以第八識持身故。
論云:契經說,住滅定者,身. 語. 心行,無不皆滅,而壽不滅,亦不離煖,根無變壞,識不離身。若無此識住滅定者,不離身識,不應有故。
問:小乘入滅盡定,云何不能現其威儀?
答:小乘是事滅,大乘是理滅。
如《清涼疏》云:一切法滅盡三昧智通者,謂五聚之法,皆當體寂滅故。斯即理滅,不同餘宗滅定,但明事滅,唯滅六、七 心、心所法,不滅第八等,但事滅故,不能即定而用。證理滅故,定、散無礙,由即事而理,故不礙滅,即理而事,故不礙用。
是以,經云:雖念念入,而不廢菩薩道等,亦非心定而身起用,亦不獨明定散雙絕,但是事理無礙故。
七地中云:雖行實際,而不作證,能念念入,亦念念起。
及《淨名經》云:不起滅定,現諸威儀,皆斯義也。
又古師云:若大乘滅定,由具五蘊,有第八識及第七淨分末那平等性智在,而能引起種種威儀,小乘唯有色、行二蘊,前六識已滅。以小乘所現威儀事,須意識始能引起,既無意識,則無運用之功,與大乘有異。
已上,猶是約行相分別。若就理而論,威儀即定,定即威儀,以色心,其已久如故。
問:識種,即是命根者,以何義為根?
答:《論》云:然依親生此識種子,由業所引功能差別,住時決定,假立命根。以此種子,為業力故,有持一報之身,功能差別,令得決定。若此種子,無此功能,身便爛壞。
故種子為命根,餘現行色心等非命根,不恆續故,非業所引故。然業正牽時,唯牽此種子,種子方能造生現行,非謂現行名命根故,唯種是根。又夫命根者,依心假立,命為能依,心為所依。命之依心,如情之依心矣!
問:《淨名經》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本,即阿賴耶識。云何說此識為一切法本?
答:此識建立有情、無情,發生染法、淨法。若有知有覺,則眾生界起,若無想無慮,則國土緣生,因染法,而六趣迴旋,隨淨法,而四聖階降,可謂凡聖之本,身器之由。了此識原,何法非悟,證斯心性,何境不真,可謂絕學之門,棲神之地矣!
問:至聖垂慈,覺王應跡,以廣長之舌相,出誠實之微言,於無名相中,布難思之教海,以假名相說,演無盡之義宗,且如第八識心,本無名相,隨位立號,因執得名,至何位次之中,而捨虛假之稱?
答:《唯識論》云: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謂:
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習故。
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而不壞故。
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
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法種子故。
此等諸名,通一切位,或名阿賴耶識。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非無學位、不退菩薩,有雜染法執藏義故。
或名異熟,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無記法故。
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二乘及異生位,持有漏種,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八識故。
如契經偈說: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阿賴耶識名,過失重故,最初捨故,此中偏說,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時捨,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利樂有情,無盡時故,心等通故,隨義應說。
《天台淨名疏》云:一法異名者,諸經異名說真性實相。或言一實諦;或言自性清淨心;或言如來藏;或言如如;或言實際;或言實相般若;或言一乘;或言即是首楞嚴;或言法性;或言法身;或言中道;或言畢竟空;或言正因佛性,性淨涅槃。如是等種種異名,以皆是實相之異稱。
故《大智論》偈云: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類,為之立異字。
《大涅槃經》云:如天帝釋,有千種名,解脫亦爾,多諸名字。
又云:佛性者,有五種名。故皆是赴機利物,為立異名也,而法體是一,未曾有異。如帝釋千名,名雖不同,終是目於天主,豈有聞異名故,而言非實相理。如人供養帝釋、毀憍師迦,供養憍師迦、毀於帝釋,如此供養,未必得福,末代弘法者亦爾,或信賴耶自性清淨心,而毀畢竟空,或信畢竟空無所有,毀賴耶識自性清淨心;或言《般若》明實相,《法華》明一乘,皆非佛性,此之求福,豈不慮禍?若知名異體一,則隨喜之善,遍於法界,何所諍乎!
問:因相立名,因名顯相,名已廣辯,識相如何?
答:詮表呼召,目之為名。行狀可觀,號之曰相。
第六分別事識是名,取境染心是相。
第七現識是名,無明熏妄心是相。
第八藏識是名,心清淨是相。
第九真識是名,體性不改是相。
斯皆是無名之名,無相之相。何者?以名、相不出心、境故。
是以,心無自性,因境而生,境無自性,因心而有。
則張心,無心外之境,張境,無境外之心。若互奪兩亡,心、境俱泯。若相資並立,心、境宛然。此乃無性而空,空而不空;無性而有,有而不有。不有之有,有顯一如;不空之空,空成萬德。可謂摧萬有於性空,蕩一無於畢竟矣!
問:諸心識中,何識堅牢?不為諸緣之所飄動。
答:世間無有一法,不從緣生,緣生之法,悉皆無常。唯有根本心,不從前際生,不從中際住,不於後際滅,實為萬有之根基,諸佛之住處。是以,喻之如鏡,可以精鑒妍、醜,深洞玄微,仰之為宗,猶乎巨浸納川,太虛含像。
《密嚴經》云:心有八種,或復有九,與無明俱,為世間因。
世間悉是心、心法現,是心、心法及以諸根,生滅流轉,為無明等,之所變異。其根本心,堅固不動,世間因緣,有十二分。若根、若境,能生、所生,剎那壞滅。從於梵世,至非非想,皆因緣起。唯有如來,離諸因緣。內外世間動不動法,皆如瓶等,壞滅為性。又頌云:
汝等諸佛子,云何不見聞,藏識體清淨,眾身所依止。
或具三十二,佛相及輪王,或為種種形,世間皆悉見。
譬如淨空月,眾星所環繞,諸識阿賴耶,如是身中住。
譬如欲天主,侍衛遊寶宮,江海等諸神,水中而自在。
藏識處於世,當知亦復然,如地生眾物,是心多所現。
譬如日天子,赫奕乘寶宮,旋繞須彌山,周流照天下。
諸天世人等,見之而禮敬,藏識佛地中,其相亦如是。
十地行眾行,顯發大乘法,普與眾生樂,常讚於如來。
在於菩薩身,是即名菩薩,佛與諸菩薩,皆是賴耶名。
佛及諸佛子,已受當受記,廣大阿賴耶,而成於正覺。
密嚴諸定者,與妙定相應,能於阿賴耶,明了而觀見。
佛及辟支佛,聲聞諸異道,見理無怯人,所觀皆此識。
種種諸識境,皆從心所變,瓶衣等眾物,如是性皆無。
悉依阿賴耶,眾生迷惑見,以諸習氣故,所取能取轉。
此性非如幻,陽焰及毛輪,非生非不生,非空亦非有。
譬如長短等,離一即皆無,智者觀幻事,此皆唯幻術。
未曾有一物,與幻而同起,幻焰及毛輪,和合而可見。
離一無和合,過未亦非有,幻事毛輪等,在在諸物相。
此皆心變異,無體亦無名,世中迷惑人,其心不自在。
妄說有能幻,幻成種種物,幻師磚瓦等,所作眾物類。
種種若去來,此見皆非實,如鐵因磁石,所向而轉移。
藏識亦如是,隨於分別轉,一切諸世間,無處不周遍。
如日摩尼寶,無思及分別,此識遍諸處,見之謂流轉。
不死亦不生,本非流轉法,定者勤觀察,生死猶如夢。
是時即轉依,說名為解脫,此即是諸佛,最上之教理。
審量一切法,如秤如明鏡,又如大明燈,亦如試金石。
遠離於斷滅,正道之標相,修行妙定者,至解脫之因。
永離諸雜染,轉依而顯現。
問:本識與諸識和合,同起同滅,至轉依位,諸煩惱識滅,唯本識在,如何分別滅不滅之異?
答:《攝大乘論》云:若本識與非本識,共起共滅,猶如水乳和合,云何本識不滅非本識滅,譬如於水,鵝所飲乳。
釋云:譬如水乳雖和合,鵝飲之時,唯飲乳,不飲水,故乳雖盡,而水不竭,本識與非本識亦爾,雖復和合,而一滅一住。
問:此根本識心,既稱為一切法體。又云:常住不動,只如萬法,即此心有?離此心有?若即此心萬法遷變,此心云何稱為常住?若離此心,復云何得為一切法體?
答:開合隨緣,非即非離,以緣會故合,以緣散故開。開合但緣,卷舒無體,緣但開合,緣亦本空,彼此無知,能所俱寂。
《密嚴經》偈云:
譬如金石等,本來無水相,與火共和合,若水而流動。
藏識亦如是,體非流轉法,諸識共相應,與法同流轉。
如鐵因磁石,周迴而轉移,二俱無有思,狀若有思覺。
賴耶與七識,當知亦復然,習繩之所繫,無人而若有。
普遍眾生身,周行諸陰趣,如鐵與磁石,展轉不相知。
問:若不立此第八識,有何等過?
答:有大過失,一切染淨法不成,俱無因故。
《識論》云:若無此識,持煩惱種,界地往還,無染心後,諸煩惱起,皆應無因,餘法不能持彼種故。
若諸煩惱,無因而生,則無三乘 學、無學果,諸已斷者,皆應起故。
又若無此識,持世、出世清淨道種,異類心後,起彼淨法,皆應無因。
又出世道,初不應生,無法持彼法爾種故,初不生故,後亦不生,是則應無三乘道果。
若無此識,持煩惱種,轉依、斷果,亦不得成。謂道起時,現行煩惱,及彼種子,俱非有故,染、淨二心,不俱起故,道相應心,不持彼種,自性相違,如涅槃故,餘法持種,理不成故。既無所斷,能斷亦無,依誰由誰,而立斷果?
若由道力,後惑不生,立斷果者,則初道起,應成無學,後諸煩惱,皆已無因,永不生故。許有此識,一切皆成,唯此能持染淨種故。
證此識有,理趣無邊,恐厭繁文,略述綱要,則有此識,教理顯然,諸有智人,應深信受。
實際理地,不受一塵,佛事門中,不捨一法。若欲學諸佛方便,須具菩薩遍行,一一洞明方成大化。
如上廣引藏識之文,祖佛所明,經論共立,第八本識,真如一心,廣大無邊,體性微細,顯心原而無外,包性藏以該通。擅持種之名,作總報之主,建有情之體,立涅槃之因,居初位而總號賴耶,處極果而唯稱無垢,備本後之智地,成自他之利門,隨有執無執而立多名,據染緣淨緣而作眾體,孕一切而如太虛包納,現萬法而似大地發生,則何法不收,無門不入!但以迷一真之解,作第二之觀。
初因覺明能了之心,發起內外塵勞之相,於一圓湛,析出根、塵,聚內四大為身,分外四大為境,內以識情為垢,外因想相成塵,無念而境觀一如,有想而真成萬別。若能心融法界,境豁真空,幻翳全消,一道明現,可謂裂迷途之緻網,抽覺戶之重關,惛夢醒而大覺常明,狂性歇而本頭自現。
夫第二能變識者,《識論》頌云: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並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乃至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彼無始來,一類相續,似常似一故。恒與諸法為所依故,此唯執彼為自內我故。
問:此第七識,云何離眼等識,別有自體,出何經文?
答:《論》云:聖教正理,為定量故,謂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如是三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
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
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為我等故。
餘六名「識」,於六別境,粗動間斷,了別轉故。
如《入楞伽》頌說:藏識說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說名為識。
釋云:雖通八識,皆名心意識,而隨勝顯。
第八名「心」,為一切現行熏集諸法種,現行為依,種子識為因,能生一切法故,是起諸法。
第七名「意」者,因中,有漏唯緣我境,無漏緣第八及真如,果上,許緣一切法故。
餘六識名「識」,於六別境,體是粗動,有間斷法,了別轉故。易了名粗,轉易名動,不續名間。各有此勝,各別得名。
又《論》云:謂契經說,不共無明,微細恒行,覆蔽真實。若無此識,彼應非有。謂諸異生,於一切分,恒起迷理,不共無明,覆真實義,障勝慧眼。
如有頌說:真義心當生,常時為障礙,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
是故契經說,異生類,恒處長夜,無明所蒙,惛醉纏心,曾無醒覺。若異生位,有暫不起此無明時,便違經義。謂異生位,迷理無明,有行不行,不應理故。此依六識,皆不得成,應此間斷,彼恒緣故,許有末那,便無此失。
問:若無末那,有何等過?
答:若無第七,則無凡可厭,無聖可欣,凡聖不成,染淨俱失。
《論》云:是故,定應別有此意。
又契經說,無想有情,一期生中,心、心所滅,若無此識,彼應無染,謂彼長時,無六轉識。若無此意,我執便無,乃至故應別有染污末那,於無想天,恒起我執,由斯賢聖,同訶厭彼。
又契經說,異生善、染、無記心時,恒帶我執,若無此識,彼不應有,謂異生類,三性心時,雖外起諸業,而內恒執我。
由執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等,不能亡相。故《瑜伽》說,染污末那,為識依止,彼未滅時,相了別縛,不得解脫,末那滅已,相縛解脫。
言相縛者,謂於境相,不能了達如幻事等,由斯見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縛。依如是義,有伽陀言:如是染污意,是識之所依,此意未滅時,識縛終不脫。
釋云:於無想天,恒起我執,由斯賢聖,同訶厭彼者。有第七於彼起我執,是異生故,出定已後,復沈生死,起諸煩惱,聖賢訶彼,若無第七,不應訶彼無過失果。
由執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等,不能亡相者,此我外緣,行相粗動,非第七起,由第七故,第六起此,全由七生,增明為論。
第六識中我執體有間斷,通三性心,間雜生故,第七不緣外境生故。
已上略錄第七末那,諸教同詮,群賢共釋,創入道者,此意須明,是起凡聖之因,宜窮體性。乃立解惑之本,可究根原。迷之,則為人、法執之愚;悟之,則成平等性之智。
於諸識內,獨得意名,向有漏中,作無明主,不間不斷,無想定,治而不消,常審、常恒,四空天,避而還起,雖有覆而無記,不外執而內緣,常起現行,能蔽真而障道,唯稱不共,但成染而潤生。
是以,欲透塵勞,須知要徑,將施妙藥,先候病原,若細意推尋,冥心體察,則何塵而不出?何病而不消?斷惑之門,斯為要矣!
第三能變者,《唯識論》頌云:次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了境為性相,善、不善、俱非。此三能變,是了別境識,自證分是了別性,見分是了別相。
《識論》云:隨六根境,種類異故,或名色識,乃至法識。隨境立名,順識義故。謂於六境,了別名「識」。色等五識,唯了色等。法識通能 了一切法。
問:於眼等六識中,有幾分別?
答:略有三種:
一、自性分別,唯緣現在所緣諸行,自相行分別。
所緣行,即五塵也。自相行,如色以青為行相,眼識緣時,亦任運作青行相,名自行。又自相行,即能緣行,簡共相行,如緣青時,即緣黃不著。
二、隨念分別,於昔曾所受諸行,追念行分別,唯緣過去。
三、計度分別,於去、來、今,不現前,思搆行分別,即非有計有,是 " 非量 " 境。 然約三世計度,不定一世。
又《雜集論》,於三分別中,復有七種分別:
一、謂於緣任運分別,謂五識身,如所緣相,無異分別,於自境界,任運轉故。
二、有相分別,謂自性、隨念二種分別,取過、現境,種種相故。
三、無相分別,謂希求未來境行分別。
四、尋求分別。五、伺察分別。六、染污分別。七、不染污分別。此四分別,皆用計度分別,以為自性,所以者何?
以思度故,或時尋求、或時伺察、或時染污、或不染污種種分別。
問:前三分別,於八識中,幾識能具?
答:八識中,唯第六識具三分別。自第七識,唯有自性分別,以緣現在故。或可末那,亦有計度,以計度執我故。
若論體性,計度,以慧為性,隨念以念為性,真法之中,既無虛妄八識,所以無此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