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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御錄 宗鏡大綱 卷十三

御錄宗鏡大綱卷十三     


問:有為、無為二門,為當是一是異?


答:非一非異,非泯非存,何者?若是一者,

《仁王經》不應云:諸菩薩等,有為功德、無

為功德悉皆成就。又《維摩經》云:菩薩不盡

有為,不住無為等,二義雙明,豈是一耶!


若是異者,《般若經》,佛告善現:「不得離

有為,說無為;不得離無為,說有為。」豈成

異耶!


若云俱泯者,《華嚴經》云:於有為界,示無

為之理,不滅有為之相。於無為界示有為之

法,不壞無為之性。則有無性相,無礙俱存。


若言俱存者,如前論云:二依法性,假施設

有,謂空無我,所顯真如,有無俱非,心言路

絕,則百非莫能惑,四句不能詮非。可以情謂

有、無,唯應「智」超言像,方達有為、無為

唯識之真性矣!

如《大智度論》:   復次,夫生滅法者,若先

有心後有生,則心不待生。何以故?先已有心

故。若先有生,則生無所生。


又生、滅性,相違,生則不應有滅,滅時不應

有生。


以是故,一時不可得,異亦不可得,是則無

生。

若無生,則無住滅;若無生住滅,則無心數

法;無心數法,則無心不相應諸行色法;色法

無故,無為法亦無故。何以故?因有為故有無

為,若無有為,則亦無無為。是故,不應言諸

法有。


又《勝思惟梵天所問經》云:有為、無為之

法,文字言說,有差別耳!


《持世經》云:有為法如實相,即是無為。




問:八識真原,萬法棲止,約其體性,都有幾

種?


答:經論通辯,有三種性,約能所,染淨,分

別,隨事說三,縱有卷舒,皆不離識性。合則

一體無異,開則三相不同(即三性之相,對上

體言,故稱為相)。三相不同,約用而行布。

一體無異,就性以圓融。行布,乃隨義以施

為;圓融,則順性而冥寂。若無行布,無可圓

融,如無妄情,不立真智,染、淨既失,二諦

不成。

是以,因妄辯真,在行相而須悉,尋跡得本,

假因緣以發明,斯三性法門,收凡聖境界,事

無不盡,理無不窮,今言三性者,約經論共

立:


一、遍計所執性。二、依他起性。三、圓成實

性。


遍計所執性者,謂愚夫,周遍計度所執蘊等實

我、實法,名為遍計性。有二:


(一)自性,總執諸法實有自性。


(二)差別,別執取常、無常等實有自體,或依

名遍計義,如未識牛,聞牛名便推度,因何道

理,名之為牛?或依義遍計名,或見物體,不

知其名,便妄推度,此物名何?如未識牛,共

推度云:為鬼耶?為獸耶?此諸遍計,約體,

不出人法二體。約執,不出名義二種。





依他起性者,依他眾緣和合生起,猶如幻事,

名依他性。

圓成實性者,一味真如,圓滿成就。


問:三性中,遍計是妄想,即無。依他,屬因

緣是有不?


答:此二性,能、所相生,俱無自體。何者?

因妄想故,立名相;因名相故,立因緣。若妄

想不生,名相何有?名相不有,因緣即空,以

萬法不出名故。


破妄想遍計性者,如二乘修諸觀行,若作青想

觀時,天地萬物莫不皆青也。以無青處見青,

由心變故,於一色境,種種不同。譬:凡夫妄

見生死,亦是無生死處,妄見生死也。


破因緣依他起性者,如目瞖所見,差別不同,

彼實非有緣所起法,斯則妄想體空,因緣無

性,即是圓成究竟一法。如明眼人,見淨虛

空,況一真心,更無所有。



問:此三性中,幾法是假,幾法是實?


答:《識論》云:遍計所執,妄安立故,可說

為假,無體相故。非假非實。


依他起性,有實有假,聚集相續分位性故,說

為假。有心、心所,色從緣生,故說為實有。

若無實法,假法亦無,假法依實,因而施設

故。


圓成實性,唯是實有,不依他緣而施設故。


又三性者,即是一性,一性即無性。何者?遍

計無相,依他無生,圓成無性。


《解深密經》云:瞖眼人如遍計,現青、黃如

依他,淨眼如圓成。


《攝論》云:分別性如蛇,依他性如藤。若人

緣四塵相,分析此藤,但見四相,不見別藤,

但是色、香、味、觸相故。藤非實有,以離四

塵外,無別有藤,所以論偈云:於藤起蛇知,

見藤則無境,若知藤分已,藤知如蛇知。若知

藤之性分是空,則例如藤上妄生蛇想。





《攝論》云:菩薩不見外塵,但見意言分別,

即了依他性。


菩薩住何處,唯住無分別,一切名義中,平等

平等。


又依二種平等,謂能緣、所緣。能緣,即無分

別智,以智無分別,故稱平等。所緣,即真如

境,境亦無分別,故稱平等。


又此境智,不住能取、所取義中。譬如虛空,

故說平等平等。由此義故,菩薩得入真實性,

此位不可言說,以自所詮故,證時,離覺觀思

惟分別故。

古德問云:我見所緣影像,若是依他有者,應

有依他性實我?


答:此相仗因緣生,但是依他性幻有之法,而

非是我。由彼妄執為我故,名妄執。此有兩重

相,約此相從因緣生,有力能生心,此乃是

有,名依他性法。於此不稱所執法義邊名遍計

所執,乃名為無,如人昏冥,執石為牛,石體

不無,我見所緣緣,依他相有,如石本非牛,

妄心執為牛,此所執牛,其體全無,如相分本

非我,妄心執為我,此所執,其體全無,但有

能執心,而無所執我,謂於此石處,有所緣

石,而無所執牛,於此相分上,有所緣法,而

無所執我。



問:依他起相,但是自心妄分別有。理事雙

寂,名體俱虛,云何有憂喜所行境界?


答:譬如夜行,見杌為鬼,疑繩作蛇。蛇之與

鬼,名體都無,性相恒寂。雖不可得,而生怖

心,以體虛而成事故。


《清涼疏》云:若依《攝論》說喻,皆喻依他

起性,然並為遣疑,所疑不同故,所喻亦異:


一、以外人聞依他起相,但是妄分別有,非真

實義,遂即生疑云:若無實義,何有所行境

界?故說如幻,謂幻者,幻作所緣六處(即六

塵),豈有實耶!


二、疑云:若無實,何有心、心法轉?故說如

焰,飄動非水似水,妄有心轉。


三、疑云:若無實,何有愛、非愛受用?故說

如夢中,實無男女,而有愛、非愛受用,覺時

亦爾。


四、疑云:若無實,何有戲論言說?故說如

響,實無有聲,聽者謂有。


五、疑云:若無實,何有善惡業果?故說如

影,謂如鏡影像故,亦非實。


六、疑云:若無實,何以菩薩作利樂事?故說

如化,謂變化者,雖知不實而作化事,菩薩亦

爾。


是以,萬法雖空,體虛成事,一真非有,無性

隨緣,則湛爾堅凝,常隨物化,紛然起作,不

動真如。


問:此三性法,為當是一是異?若道是一,不

合云:依、圓是有,遍計是無。若道是異,又

云:皆同一性,所謂無性。

答:此三性法門,是諸佛密意所說,諸識起

處,教網根由,若即之、取之,皆落凡常之

見。若離之、捨之,俱失聖智之門。


所以藏法師,依華嚴宗,釋三性同、異義:


一、圓成真如有二義:(一)不變,(二)隨緣。


二、依他二義:(一)似有,(二)無性。


三、遍計所執二義:(一)情有,(二)理無。


由真如不變、依他無性、所執理無,由此三義

故,三性一際。


又約真如隨緣、依他似有、所執情有,由此三

義,亦無異也。


是故,真該妄求,末徹真原,性相融通,無障

無閡。

問:依他似有等,豈同所執是情有耶?

答:由二義故無異也:


一、以彼所執,執似為實,故無異法。


二、若離所執,似無起故,真中隨緣亦爾,以

無所執,無隨緣故。

又,以三性各有二義不相違,故無異性。


且如圓成,雖復隨緣,成於染、淨,而恒不失

自性清淨,只由不失自性清淨故,能隨緣成染

淨也。猶如明鏡,現於染、淨,而恒不失鏡之

明淨。只由不失鏡明淨故,方能現染、淨之

相。以現染淨,知鏡明淨,以鏡明淨,知現染

淨。


是故,二義唯是一性,雖現淨法,不增鏡明;

雖現染法,不污鏡淨。非直不污,亦乃由此,

反現鏡之明淨。


真如亦爾,非直不動性淨,成於染淨,亦乃由

成染淨,方現性淨。非直不壞染淨,明於性

淨,亦乃由性淨故,方成染淨。


是故,二義全體相收,一性無二,豈相違也。


由依他無性,得成似有。由成似有,是故無

性。此即無性,即因緣,因緣即無性,是不二

法門也。所執性中,雖復當情,稱執現有,然

於道理,畢竟是無。以於無處,橫計有故,明

知理無。是故無二,唯一性也。


問:真如是有耶?


答:不也!隨緣不變故空,真如離妄念故。


問:真如是無耶?


答:不也!不變隨緣故,不空故,聖智所行處

故。


問:真如是亦有亦無耶?


答:不也!無二性故,離相違故。


問:真如是非有非無耶?


答:具法故,離戲論故。


問:依他是有耶?


答:不也!緣起無性故,約觀遣故,異圓成

故。


問:依他是無耶?


答:不也,無性緣起故,能現無生故,異遍計

故,是智境故。


問:依他是亦有亦無耶?


答:不也!無二性故,離相違故。


問:依他是非有非無耶?


答:不也!有多義門故,離戲論故。


問:遍計是有耶?

答:不也!理無故,無體相故。


問:遍計是無耶?


答:不也!情有故,無相觀境故,能翳真故。


問:遍計是亦有名亦無耶?


答:不也!無二性故。


問:遍計是非有非無耶?


答:不也!所執性成故。


已上護執竟。


今執成過者,若計真如一向是有者,有二失:

一、不隨緣。二、不待了因故。


問:教云:真如為凝然常,既不隨緣,豈是過

耶?


答:聖說真如為凝然者,此是隨緣成染、淨

時,恒作染淨,而不失自體,即是不異無常之

常,名不思議常。非謂不作諸法,如情所謂之

凝然也!不異無常之常,出於情外,故名真如

常。


經云:不染而染,明常作無常;染而不染,明

作無常時,不失常也。又不異常之無常故,說

真如為無常。


經云: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又

依他是生滅法,亦得有不異常之無常,不異無

常之常,以諸緣起無常之法,即無自性方成緣

起。


是故,不異常性,而得無常,故云:不生不

滅,是無常義,此即不異於常,成無常也。


又諸緣起,即是無性,非滅緣起,方說無性,

即是不異無常之常也。


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又眾生即涅槃,

不更滅也。此與真如二義同,即真、俗雙融,

二而無二。


故論云:智障甚盲闇,謂真、俗別執故也。


又真如,若不隨緣成於染、淨,染淨等法,即

無所依。無所依有法,又墮常也。


又真如,若有者,即不隨染、淨,染淨諸法,

既無自體,真又不隨,不得有法,亦是斷也。


乃至執非有非無等四句,皆墮斷、常也。若依

他執有者,謂已有體,不藉緣故,無緣有法,

即是常也。


又由執有,即不藉緣,不藉緣故,不得有法,

即是斷也。
問:依他性是有義,便有失者。何故?《攝

論》云:依他性,以為有耶?


答:此即不異空之有,從緣無體故。一一緣

中,無作者故,由緣無作,方得緣起,是故,

非有之有,為依他有,即是不動真際,建立諸

法。


若依他執無者,即緣無所起,不得有法,即是

斷也。

問:若說緣生為空無,即墮斷者,何故《中

論》廣說緣生為畢竟空耶?


答:聖說緣生以為空者,此即不異有之空也,

此即不動緣生,說實相法也。是故,如情執

無,即是斷過。


又若執依他為無法者,無法非緣,非緣之法,

即是常也。乃至執非有、非無,皆成斷、常二

患。


若遍計性中,計所執為有者,聖智所照,理應

不空,即是常也。若妄執遍計於理無者,即失

情有,故是斷也。乃至非有非無,皆具上失。

上已護過,今當顯德者。


真如,是有義,何者?迷、悟所依故,不空故

不壞故。



真如,是空義,隨緣故,對染故。


真如,是亦有亦無義,具德故,違順自在故,

鎔融故。


真如,是非有非無義,二不二故,定取不得

故。

依他是有義,無性緣成故;依他是無義,緣成

無性故;依他是亦有亦無義,緣成故,無性

故;依他是非有非無義,隨取一不得故。

遍計是有義,約情故;遍計是無義,約理故;

遍計是亦有亦無義,由是所執故;遍計是非有

非無義,由所執故;故知,執則為斷、常二

患。不執,成性德之門。但除妄情,非遣法

也。

是以,不離有以談真,見有之本際,匪存無而

觀法,了無之真原,則不出有無,不在有無,

何取捨之干懷,斷常之所惑乎 ?


是則三性一性,情有而即是真空。一性三性,

真如而能成緣起,終日有而不有,有徹空原。

終日空而不空,空該有際。自然一心無寄,萬

法俱閑,境智相應,理行融即,方入宗鏡,瑩

淨無瑕,照破古今,光吞萬匯矣!


故知,妄依真起,而能覆真,真因妄顯,而能

奪妄,真妄無體,皆依識性。


夫一心妙門,唯識正理,能變所變,內外皆

通,舉一例諸,收無不盡,如眾星列宿,匪離

於空,萬木群萌,咸歸於地,則可以拔疑根而


開信戶,朗智照而洗情塵。

若機思遲迴,未成勝解,須憑問答,漸入圓


通,真金尚假鍛鍊而成,美玉猶仗琢磨而出。

《華嚴私記》云:正念思惟甚深法門者,有二

種人,能枯十二因緣大樹:一者、溫故不忘。

二者、諮受新法。此之謂也。

問:心法不可思議,離言自性,云何廣興問

答,橫剖義宗?

答:然理唯一心,事收萬法,若不細窮旨趣,

何以得至覺原?今時不到之者,皆是謬解粗

浮、正信力薄。玄關綿密,豈情識之能通 ? 

大旨希夷,非一期之所入。


若乃,未到如來之地,焉能頓悟眾生之心,今

因自力未到之人,少為開示,全憑佛語,以印

凡心,憑佛語以契同,渺然無際,印凡心而不

異,豁爾歸宗。


又有二義須說:


一、若不言說,則不能為他說一切法離言自

性。


二、即說無說,說與不說,性無二故。


又此宗,但論見性親證,非在文詮。為破情

塵,助生正信。若隨語生見,執解依通,則實

語是虛妄,生語見故。若因教照心,唯在得

意,則虛妄是實語,除邪執故。


《起信論》云:當知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非

色非心,非智非識,非無非有,畢竟皆是不可

說相,所有言說,示教之者,皆是如來善巧方

便,假以言語,引導眾生,令捨文字,入於真

實。


若隨言執義,增妄分別,不生實智,不得涅

槃。


又若文字顯總持,因言而悟道,但依義而不依

語,得意而不徇文,則與正理不違,何關語

默!


故《大般若經》云:若順文字,不違正理,常

無諍論,名護正法。


《天王般若經》偈云:總持無文字,文字顯總

持,大悲方便力,離言文字說。


《楞伽經》云:佛告大慧:「我等諸佛,及諸

菩薩,不說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非

不饒益義,說言說者,眾生妄想故。大慧!若

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無諸

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為誰?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

便,廣說經法。」



《淨名經》云: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

者,無聞無得。譬如:幻士為幻人說法,當建

是意,而為說法。


《思益經》云:「汝等比丘,當行二事:一、

聖說法。二、聖默然。但正說時,了不可得,

即是默然,不是杜口無說。」


故昔人云:「幻人說法幻人聽,由來兩箇總無

情,說時無說從君說,聽處無聽一任聽。」


又若以四實性(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名

四執性,破此四執,名四實性。),自得法、

本住法,約真諦中,即不可說。若以四悉檀,

隨他意語,斷深疑、生正信,有因緣故,則亦

可得說。


又不可說即可說,真理普遍故。可說即不可

說,緣修無性故。


經云:不可思議智境,不可思議智照,即此義

也。


若破四性境智,此名實慧;若四悉赴緣,說四

境智,此名權慧。則權、實雙行,自他兼利,

方冥佛旨,免墮己愚。

問:山河大地,一一皆宗,五性三乘,人人是

佛,何須宗鏡,強立異端?

答:諸佛凡敷教跡,不為已知者言。祖師直指

人心,只為未明者說。今之所錄,但示初機,

令頓悟圓宗不迂小徑。若不得宗鏡之廣照,何


由鑒自性之幽深?匪因智慧之光,豈破愚癡之

闇?如臨古鏡,妍醜自分,若遇斯宗,真偽可

鑒,豈有日出而不照,燃燈而不明者乎!


故《華嚴記》中,述十種法明,法即是境,明

即是心,以智慧明,照二諦法,故云:法明。

雖然法無成破,此屬第一義門中,且教自有開

遮,寧無善巧方便!


如《大涅槃經》中,高貴德王菩薩品,因琉璃

光菩薩欲來放光。佛問於文殊,文殊初以第一

義答云:「世尊!如是光明,名為智慧。智慧

者,即常住之法,常住之法,無有因緣,云何

佛問何因緣故,有是光明 ?  ..廣說無因緣


竟。」末後云:「世尊亦有因緣,因滅無明,

則得熾然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燈。」


是知,因教明宗,非無所以,從緣入道,終不

唐捐,方便之門,不可暫廢。又夫宗鏡中,纔

說一字,便是談宗,更無前後,以說時有異,

理且無差。

問:但云方便,說則無妨,若約正宗,有言傷

旨?


答:我此圓宗,情解不及,豈同執方便教人?

空、有不融通,體、用兩分,理、事成隔,說

常住,則成常見。說無常,則歸斷滅。斥邊,

則成邊執。存中,則著中理。


今此圓融之旨,無礙之宗。

說常,則無常之常。   

說無常,則常之無常。

言空,則不空之空。   

言有,則幻有之有。


談邊,則即中之邊。   

談中,則不但之中。

立理,則成事之理。   

立事,則顯理之事。

是以,卷、舒在我,隱、顯同時,

說不乖於無說,無說不乖於說。





《寶藏論》云:

常空不有,常有不空,兩不相待,句句皆宗。

是以,聖人隨有說有,隨空道空,空不乖有,

有不乖空,兩語無病,二義雙通,乃至說我,

亦不乖無我,乃至無說,事亦不宗。何以故?

不為言語所轉也。

問:既稱觀心自悟,不假外緣,云何廣讚佛

恩,稱揚經教?


答:若不因教所指,何由得識自心?設不因教

發明,亦須憑教印可。若不然者,皆成自然外

道、闇證禪師。直饒生而知之,亦是多生聞經

熏種,或乃諸聖本願冥加。


所以台教云:夫一向無生觀人,但信心益,不

信外佛威加益,此墮自性癡。


又一向信外佛加,不內心求益,此墮他性癡。


是以世凡愚,牽重不前者,須假傍力助進,如

師與經,是乃外緣。證悟之者,皆被冥加。若

不知恩,如樹木不識日、月、風、雨等恩。


經云:非內、非外,而內而外。而內故,諸佛


解脫,於心行中求。而外故,諸佛護念,云何

不信外益也 ?

問:平等真心,群生佛智,雖然等有,信解難

生,多抱狐疑,少能圓證。更希再明教理,確

實指陳。


答:廣、略之教,遮、表之詮,雖開、合不

同,總、別有異,然皆顯唯心之旨,終無識外

之文。證若恒沙豈唯一二,所以法華經偈云:

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說種種道,其實

為佛乘。


釋曰:知第一寂滅者,真如一心,是本寂滅,

非輪迴生滅之滅,亦非觀行對治之滅。故稱第

一。


於一心寂滅之中,即無法可敷揚,無道可建

立,為未了者,以方便大慈力故,雖說種種別

門異道,若剋體而論,唯但指歸一心佛乘,更

無餘事。

《楞伽經》云:佛告大慧:「身及資生器世間

等,一切皆是藏識影像,所取、能取二種相

現。彼諸愚夫,墮生、住、滅二見中故,於中

妄起有、無分別。」


又《入楞伽經》偈云:


種種隨心轉,唯心非餘法,心生種種生,心滅

種種滅,


眾生妄分別,無物而見物,無義唯是心,無分

別得脫。


又《華嚴經》云:一切方海中,依於眾生心想

而住。

《大智度論》云:譬如調馬,自見影不驚。何

以故?自知影從身出。如信入一乘調順之人,

見一切怖境不驚,自知境從心出。


《唯識論》云:如契經說,三界唯心。又說所

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情隨

心垢淨。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

境。


又頌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

切,唯有識無餘。


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真勝義。

但以從初業識起見、相二門,因見立能,因相

立所,能、所纔具。我法互興。


從此因有為,而立無為,對虛假而談真實,皆

無定體,似有非真,是以,認互起之名,見色

有表,而執空無表,對相待之質,見牛角有,

而執兔角無。不知以有遮無,有非定有。以無

遮有,無非定無。若了八識真心,自然絕待,

疑消能、所,藤、蛇於是併空,見息對治,形

名以之雙寂。


問:能、所之見,則心、境宛然,聖人知見,

如何甄別?


答:雙照有、空,不住內、外,似谷答聲而絕

慮、如鏡鑒像而無心,妙湛圓明,寂而常照,

故云:常在正念,亦名正知。


非是有念、有知,亦非無念、無知,若唯無

念,寂而失照;若但照體,照而失寂,並稱不

正,正在雙行。

《還原集》云:得其妙性起照,照見一切,了

了知無所知,了了見無能見,內外圓明,廓周

法界,亦名「毘盧遮那無障礙眼」,圓滿十


方,照見一切佛剎,即此義也。所以達人見


聞,不落能、所,既非是有見,亦非無見,但

不生二相,常合真空。

是《大集經》云:慧燈三昧者,即是諸法無二

相也。


無二相者,不在有無,不出有無。夫有無者,

以惑情所執,有無皆失,理無惑計,有無皆

真。是知,諸法非實非虛、非空非有,若無於

有,不成於無,若無於無,不成於有,有無交

徹,萬化齊融。


又約聖人親證見聞之境,有其四種。所以《大

涅槃經》云:約佛妙證,有四種聞,一、不聞

聞。二、不聞不聞。三、聞不聞。四、聞聞。

台教釋云:初入證道,修道忽謝,無所可有,

名為不聞。真明豁開,無所不照,即是於聞,

故名不聞聞。


證得如是大般涅槃,無有聞相,

故名不聞不聞。


證起惑滅,名聞不聞。


寂而常照,隨扣則應,名曰:聞聞。


初句證智,次句證理,第三句證斷,第四句證

應。


若事、若理,智斷自、他,於初智證之中,具

足無缺,此一妙證,盡涅槃海。




復次,
不聞聞,是證了因。   

聞不聞,是證緣因。


不聞不聞,是證正因。     

聞聞是證境界。

乃至明四種生。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

生不生,亦同四種聞義。


一、生生,是因緣所生法。   二、生不生

是我說即是空。


三、不生生,是亦名為假名。  四、不生不

生是亦名中道義。


若能了此四生之無生,方達聖人見聞之境,是

以,不取不捨,達一道之原,非有非空,見諸

法之實。

如《肇論》云:道超名外,因謂之無。動與事

會,因謂之有者,應夫有為,彊謂之然耳!彼

何然哉?

故經云:聖智無知,而無所不知,無為而無所

不為,此無相寂然之道,豈曰有而為有,無而

為無,動而乖靜,靜而廢用耶!而今之談者,

多即言以定旨,尋大方而徵隅,懷前識以標

玄,存所存之必當。

是以,聞聖有知,謂之有心,聞聖無知,謂等

太虛。有無之境,邊見所存,豈是處中,莫二

之道乎!何者?萬物雖殊,然性本常一,不可

而物,然非不物,可物於物,則名相異陳,不

物於物,則物而即真。


是以,聖人不物於物,不非物於物。不物於物

物,非有也;不非物於物物,非無也。非有,

所以不取,非無,所以不捨。不捨故,妙存則

真;不取故,名相靡因。名相靡因,非有知

也,妙存即真,非無知也。是知真心無寄,不

屬有無。妙證之時,自然明了。



問:此佛之知見,如何開、示、悟、入?


答:若約教,天台文句疏,配圓教四位:開即

十住,示即十行,悟即十向,入即十地。


《華嚴記》釋大意云:謂開除惑障,顯示真

理,令悟體空,證入心體。


若禪門南、北二宗釋者,


北宗云:智用是知,慧用是見。心不起名智,

智能知;五根不動名慧,慧能見。是佛知見。

心不動是開,開者,開方便門。色不動是示,

示者,示真實相。悟即妄念不生,入即萬境常

寂。


南宗云:眾生、佛智,妄隔不見,但得無念,

即本來自性寂靜,為開。寂靜體上自有本智,

以本智慧見本來自性寂靜,名示。既得指示,

即見本性,佛與眾生本來無異,為悟。悟後,

於一切有為、無為,有佛、無佛,常見本性,

自知妄想無性,自覺聖智,是故菩薩,前聖所

知,轉相傳授,即是入義。


《大涅槃經》云:第一義空,名為智慧,二乘

但空,空無智慧,菩薩得不但空,即中道慧,

即此慧,寂而常照。二乘但得其寂,不得寂

照,故非實相。菩薩得寂,又得寂照,即是實

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