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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御錄 宗鏡大綱 卷十四

御錄宗鏡大綱卷十四


問:既人、法俱空,若實無我,誰受生死依、正果報?又誰厭苦,求趣涅槃,縛解去來,昇沈等事?
答:雖無作者,而有作業,以眾緣力,至於後世,相續不斷,但以識為種,能有厭求,記憶等事。
如《涅槃經》云:佛言:「善男子!一切眾生,皆有念心、慧心、發心、勤精進心、信心、定心,如是等法,雖念念滅,猶故相似、相續不斷,故名修道。」
乃至如燈,雖念念滅,而有光明,除破闇冥。念等諸法,亦復如是,如眾生食,雖念念滅,亦能令飢者,而得飽滿。譬如上藥,雖念念滅,亦能愈病,日月光明,雖念念滅,亦能增長草木樹林。
善男子!汝言:念念滅,云何增長者?心不斷故,名為增長。
以善惡之業因,苦樂之果報,非有人、我,能作、能受,但是識持因果不亡。
如古師云:眾生為善、惡,而受其報者,皆由眾生心識,三世相續,念念相傳,如今世現行五蘊,由前世識種為因,起今世果,今世有作業熏種,而為來世現行因,展轉相續,為因果故。

《大莊嚴論》問:有縛則有解,無我則無有縛,若無有縛,誰得解脫?
答:雖無有我,猶有縛解,何以故?煩惱覆故,則為所縛,若斷煩惱,則得解脫。是故,雖復無我,猶有縛解。從於過去煩惱諸業,得現在身及以諸根。從今現世復造諸業,以是因緣,得未來身及以諸根。譬如穀子眾緣和合,故得生芽。然此種子,實不至芽,種子滅故,芽便增長,子滅故不常,芽生故不斷。佛說受身,亦復如是。雖復無我,業報不失。
《華嚴會意》問云:若準六根無我,誰造誰受耶?
答:佛說作善生天,為惡受苦者,此但因緣法爾,非是我能為受也。若言是我非因緣者,作惡何不生天,乃墮地獄耶!我豈愛彼地獄,故受苦耶?我既作惡而不受樂者,故知,善惡感報,唯因緣非是我也。
如論云:因緣故生天,因緣故墮地獄。是此意也。

問:既言無我,誰感因緣?若言無我,但是因緣自為者,草木亦稟因緣,何不生天與受苦耶?
答:內外雖但稟因緣,因緣有二:
一、善惡增上業因緣,但感生天及地獄異熟等。
二、善惡等流業因緣,生天者,感寶地金華,墮地獄者,感刀林銅柱等。此是因緣業作,非我能為,豈謂受報不同,而計有我也。
故經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

問:若言造業受報,但是因緣,非由我者,何故?有證無我者,雖有已造惡業因緣,而不感受報耶!既得無我,即不受報者,故知,我造惡業受報,非是業因緣也。
答:由得無我已,即斷惡業因緣,無彼因緣,故不受報,非謂有我、無我受不受也。
故經云:因緣故法滅等,此之謂也。即以如實推究「我」不可得,是故,無我,唯六根也。外我所執外分,有六塵也,非實我所有。
若言見聞等是我,非是識者,如聾盲人,有我何不得見聞等耶 ? 既聾盲等人,雖有於我,而不得見聞者,故知,見是識,非是我也。是知,於此根、塵、識,三處推擇,唯有法而無我、人。


夫外計內執我者,皆於地、水、火、風、空、識六大種中,及身內識、煖、息三事等起執。今觀六大、三事內,唯是識之一大,世多堅執,以為實我。
今只用於內、外三世中推自然無我、無識。
內、外推者,只如執識實在身內者,且何者是識?
若言身分、皮肉、筋骨等是識者,此是地大。
若言精血、便利等是識者,此是水大。
若言身中煖觸是識者,此是火大。
若言折旋、俯仰、言談、祗對是識者,此是風大。
除四大外唯是空大,何者是識?
各各既無,和合豈有!如一砂壓無油,合眾砂而豈有?似一狗非師子,聚群狗而亦無。此四大種,現推無體,即是內空,死後各復外四大,一一歸空即是外空,內、外俱空,識性無寄。
又內推既無,識應在外者,外屬他身,自無主宰,及同虛空,有何分別?內、外既空,中間奚有!以因內、外立中間故,但破內、外,中間自虛。若識內、外空者,應在三世,何者?因三世以辯識,因識以立三世,若無有識,誰分三世?若無三世,何以明識?以此三識,若不思過去、即想未來,過、未不緣,即住現在,離三際外,更無有識。
故祖師云:一念不生,前、後際斷,今則念念成三世,念念識不住,念念唯是風,念念無主宰。故《金剛經》云:過去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以因現在立過去,因過去立未來,現在既不住,過、未亦無生,互檢、互無,徹底空寂,但有微毫起處,皆從識生。今推既無,分別自滅,分別既滅,境界無依,如依水生波,依鏡現像,無水則波不起,無鏡則像不生。
故知,非關法有、法無,但是識生、識滅,如《金剛三昧經》偈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是諸分別,是法非生滅。
如是洞達,根、境豁然,自覺既明,又能利他普照,故經偈云:究竟離虛妄,無染如虛空,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
若不於自身子細明察,妙觀不習,智眼全盲,執妄迷真,以空作有,若能善觀,即齊諸聖。
 
如《圓覺經》云: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正念,遠離諸幻。常作是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實同幻化。此虛妄心,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中緣塵,各歸散滅,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善男子!彼之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幻塵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譬如:磨鏡,垢盡明現。善男子!當知身心,皆為幻垢,垢相永滅,十方清淨。
譬如清淨摩尼寶珠,映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癡者,見彼摩尼實有五色。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亦復如是。由此不能遠於幻化,是故,我說身心幻垢,對離幻垢,說名菩薩,垢盡對除,即無對垢及說名者。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證得諸幻,滅影像故。爾時,便得無方清淨,無邊虛空,覺所顯發,覺圓明故,顯心清淨,心清淨故,見塵清淨,見清淨故,眼根清淨,根清淨故,眼識清淨,識清淨故,聞塵清淨,聞清淨故,耳根清淨,根清淨故,耳識清淨,識清淨故,覺塵清淨。如是乃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善男子!根清淨故色塵清淨,色清淨故聲塵清淨,香、味、觸、法亦復如是。
善男子!六塵清淨故地大清淨,地清淨故水大清淨,火大、風大,亦復如是。
善男子!四大清淨故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五有清淨。彼清淨故,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佛十八不共法、三十七助道品清淨,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一切清淨。
善男子,一切實相性清淨故一身清淨,一身清淨故多身清淨,多身清淨故,如是乃至十方眾生圓覺清淨。
善男子!一世界清淨故多世界清淨,多世界清淨故,如是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一切平等清淨不動!
善男子!虛空如是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四大不動故,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
善男子!覺性遍滿清淨不動,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法界,根遍滿故,當知六塵遍滿法界,塵遍滿故,當知四大遍滿法界,如是乃至陀羅尼門,遍滿法界。
善男子,由彼妙覺性遍滿故,根性、塵性,無壞、無雜,根、塵無壞故,如是乃至陀羅尼門無壞、無雜,如百千燈,光照一室,其光遍滿,無壞、無雜。
善男子!覺成就故,當知菩薩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愛涅槃。何以故?一切覺故。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成就者,於此無修、亦無成就,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於中百千萬億不可說、阿僧祇恒河沙諸佛世界,猶如空華,亂起亂滅,不即不離,無縛無脫,始知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如昨夢。
善男子!如昨夢故,當知生死及與涅槃,無起無滅,無來無去,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捨。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任無滅。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一切法性,平等不壞。
善男子!彼諸菩薩,如是修行,如是漸次,如是思惟,如是住持,如是方便,如是開悟,求如是法,亦不迷悶。


所以凡夫迷夢、怕怖生老病死,以二乘偏見,厭離成住壞空,若頓悟之時,不厭不怖,全將生死法,度脫於群生,以生死性空故。如釋迦如來,不離不著,生則王宮降誕,演獨尊之文,老則壽八十年,示遷壞之法,病則背痛偃臥,警泡幻之身,死則示滅雙林,顯無常之苦,令小根者,悟其遷變,俾大器者,頓了圓常。
故知,生老病死之中,盡能發覺,行住坐臥之內,俱可證真,豈同怖厭凡小之見乎!


問:《涅槃經》佛說有真我佛性之理,諸菩薩等,皆申懺悔,我等無量劫來,常被無我之所漂流。今廣說無我者,莫不違涅槃之教否?
答:今言無我者,謂破凡夫、外道迷唯識理,妄執心外實有我、法,如外道所執,略有三等:
一、僧佉等,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等。
二、尼乾子,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
三、遍    出,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餘九十種所計我等,不異此三故。此等妄執,俱無道理,唯成五見之邪思(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豈同四德之真我!
如《涅槃經》云:外道言:「如瞿曇說,無我我所,何緣復說常、樂、我、淨?」
佛言:「善男子!我亦不說內外六入,及六識意,常、樂、我、淨。我乃宣說,滅內、外、入所生六識,名之為常;以常故,名之為我;有常、我故,名之為樂;常、我、樂故,名之為淨。」
 

夫真我者,是佛性義,常恒不變,非生因之所生,具足圓成,唯了因之所了。
又如經云:爾時,世尊讚諸比丘:「善哉善哉!汝等善能修無我想。」
時,諸比丘即白佛言:「世尊!我等不但修無我想,亦更修習其餘諸想,所謂苦想、無常。無我想。世尊!譬如:人醉,其心愐眩,見諸山河、石壁、草木、宮殿、屋舍、日月、星辰,皆悉迴轉。世尊!若有不修苦、無常想、無我等想,如是之人,不名為聖,多諸放逸,流轉生死。世尊!以是因緣,我等善修如是諸想。」
爾時,佛告諸比丘言:「諦聽諦聽!汝向所引醉人喻者,但知文字,未達其義。何等為義?如彼醉人,見上日月實非迴轉,生迴轉想。眾生亦爾,為諸煩惱無明所覆,生顛倒心,我計無我,常計無常,淨計不淨,樂計為苦,以為煩惱之所覆故,雖生此想,不達其義。如彼醉人,於非轉處,而生轉想。
我者,即是佛義;常者,是法身義;樂者,是涅槃義;淨者,是法義。
汝等比丘!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高,流轉生死?汝等若言我亦修集無常、苦、無我等想,是三種修,無有實義,我今當說勝三修法(二乘所修無常、苦、無我,向下所說大乘真實之法超三修,曰勝):
苦者,計樂;樂者,計苦;是顛倒法。
無常,計常;常,計無常;是顛倒法。
無我,計我;我,計無我;是顛倒法。
不淨,計淨;淨,計不淨;是顛倒法。
有如是等四顛倒法,是人不知正修諸法,汝諸比丘,於苦法中,生於樂想;於無常中,生於常想;於無我中,生於我想;於不淨中,生於淨想。
世間,亦有常、樂、我、淨,出世亦有常、樂、我、淨。世間法者,有字無義,出世間者,有字有義。何以故?
世間之法有四顛倒故,不知義,所以者何?有想倒、心倒、見倒,以三倒故,世間之人,樂中見苦,常見無常,我見無我,淨見不淨,是名顛倒。以顛倒故,世間知字,而不知義。
何等為義?無我者,名為生死;我者,名為如來。無常者,聲聞緣覺;常者,如來法身。苦者,一切外道;樂者,即是涅槃。不淨者,即有為法;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是名不顛倒。
以不倒故,知字、知義,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

釋曰:夫迷四真實,起八顛倒者,無非人、法二我之見,為生死之樞穴,作煩惱之基址,成九結之樊籠,開十使之業道。二乘雖斷人、我,常被無我之所漂流,外道謬認識神,恒為妄我之所輪轉。

如上剖析,皆屬一期教門,不可於此,定執有、無,迷於方便。
如《廣百論》云:為止邪見,撥無涅槃故,說真有常、樂、我、淨,此方便言,不應定執,既不執有,亦不撥無,如是乃名正智解脫。

問:外塵無體,唯識理成,正教昭然,妙旨非謬,今凡夫所執,多徇妄情,以見聞之心、熏習之力,多執現見之境,難斷纖疑。前雖廣明,猶慮未信,更希再示,以破執情 !

答:法性無量,得之者有邊。真如相空,執之者形礙。如《還原觀》云:真空滯於心首,恒為緣慮之場。實際居於目前,翻為名相之境。
《起信鈔》云:若是唯心,則不合有境,以心無相,不可見故。既有所見,云何唯心?
意云:一切法從心起故,所起無體,即是一心,何用說見與不見?根本是心故。
又云:境本非善,但以順己之情,便名為善。境本非惡,但以違己之情,便名為惡。故知,妍醜隨情,境無定體,既無自體,曷有境乎!唯心之門,從茲明矣!故知,佛為信者說,不為疑者施。垢重障深,自生疑謗,遮輕根利,頓入玄微。


問:境唯世俗之有,識通勝義之門者,云何為世俗諦,云何說勝義諦?

答:夫一切諦智,皆從無諦而起。無諦者,即絕待真心,非是對有稱無。故云絕待。猶如虛空,非對小空而稱大空。從此無諦,立一實諦,此一實之名,是對三權,而名一實(三權者,言權巧說三乘之法),待虛名實,此是對待得名。又    從此一實,對機約教,或分開二諦等,此二諦者,約情、智而開。如《涅槃經》云: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義諦。世間人知者,為世諦。
《仁王經》云: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
所以《仁王》雖分二諦,智照常一。涅槃,本唯一諦,解惑分二,斯則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一二自在,為真二諦。
故昔人頌云:二諦並非雙,恒乖未曾各,即其義也。
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俗名生。
梁《攝論》云:智障甚盲闇,謂真俗別執,然法相,務欲分析,法性務在融通,各據一門,勿生偏滯。何者?若但分析而不融通,法成差異,若不分析,事成混濫。
又無可融通,則性相歷然而非異,事理融即而非同。非異.非同,圓中妙理。又    境則不礙真而恒俗;智,則不礙寂而常照。意以心寂,對於境真,心照對於境俗,以照對俗,則心境非一。以寂對真,則心境非異。雖雙融空有二境,寂照二心,終不得言,境則不礙真而恒俗,智則不礙照而恒寂,境則不礙俗而恒真,智則不礙寂而常照。
《中觀論》偈云: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金剛般若不壞假名論》云:佛所說法,咸歸二諦:一者、俗諦,二者、真諦。
 
問:既云:約俗假立,心、境雙陳,開之則兩分,合之則一味。今約開義,則互相生,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凡聖通論,都有幾境?
答:境有二:
一、眾生遍計所執情境,心外見法,名之曰境。
二、諸聖自在德用智境,以從心現故,成其妙用智境。
又二:一、分劑境,廣大無邊故。二、所知境,唯佛能盡故。
又有二種:一是心境,唯心現故,張心無心外之境,張境無境外之心,常合一味故。二是境界之境,謂心境無礙,隱顯同時,體用相成,理事齊現。


問:覺王隨順世法,曲徇機宜,欲顯無相之門,先明有相之理。因方便而開真實,假有作而證無生,只如五蘊初始,以何為義?
答:蘊者,藏也。亦云:五陰,陰者,覆也,即蘊藏妄種,覆蔽真心。
《雜集論》云:蘊者,積聚義,此約俗諦所釋。若論真諦,無一法可聚,以各無自體,亦無作用故。
故《最勝王經》云:佛告善天女:「五蘊能現法界,法界即是五蘊。」

問:處以何為義?
答:論云:識生長門義,當知種子義,攝一切法差別義,亦是處義。
問:界以何為義?
答:是界分建立義,以內、外、中間各對待立故。
《雜集論》云:一切法種子義,謂依阿賴耶識中,諸法種子,說名為界。界是因義,又    能持自相義,又    能持因果性義,又    攝持一切法差別義。

問:何因五蘊,說唯有五?
答:《雜集論》云:為顯五種我事故:
一、身具我事,謂內、外色蘊所攝。
二、受用我事,即受蘊。
三、言說我事,即想蘊。
四、造作一切法非法    我事,謂行蘊。
五、彼所依止我自體事,謂識蘊。
是身具等所依我相事義,世間有情,多於識蘊,計執為我,於餘蘊,計執我所。

問:何因處唯十二?
答:《雜集論》云:由身及具,能與未來六行受用,為生長門故。唯依根、境立十二處,不依六種受用相識。

問:何因界唯十八?
答:《雜集論》云:由身具等,能持過、現六行受用性故。身者,謂眼等六根。具者,謂色等六境。過、現六行受用者,謂六識。能持者,謂六根、六境,能持六識所依所緣故。過、現六識,能持受用者,不捨自相故。當知十八,以能持義,故說名界。
是以,真諦不有,世諦非無。迷之,則一、二情生。悟之,則性、相無礙。故先德云:真、俗雙泯,二諦恒存。空、有兩亡,一味常現。


問:萬法唯識,正量可知。又云:境滅識亡,心、境俱遣,今觀陰、入、界等,如上分析,性相宛然,云何同境一時俱拂?

答:上約世諦分別,似有非真,但立空名,終無實體。所以《首楞嚴經》,微細推檢陰、入、界處,一一皆空,非因非緣,非自然性。
非因,即是不自生,非緣,即是不他生,
既無自、他二法,無法和合,即是不共生,
非自然性,即是非無因生,四句無生,陰從何有。

破五陰文云:佛告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阿難!如是虛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既貯空去,於本瓶地,應少虛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空出。是故當知,識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釋曰:此破識陰也。瓶喻於身,空喻於識。故知,虛空不動,識無去來。一陰既虛,四陰皆爾。
故知,色陰,如勞目睛,忽現空華之相。
受陰,如手摩觸,妄生冷熱之緣。
想陰,如人說酸梅,口中自然水出。
行陰,如水上波浪,觀之似有奔流。
識陰,如瓶貯虛空,持之用餉他國。
斯則非內、非外,不即、不離,和合既不成,自然亦非有。
若此況是實,則五陰不虛,既並世相而非真,審知陰入而無體,唯是性空法界如來藏心,無始無終,平等顯現。

是以《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是故如來,與汝發明,五陰本因,同是妄想。汝體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則不能來想中傳命。如我先言:心想酸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懸崖不有,酸味未來,汝體必非虛妄通倫,口水如何因談酸出?是故當知!汝現色身,名為堅固第一妄想。

即此所說臨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澀。由因受生,能動色體。汝今現前順益違損,二現驅馳,名為虛明第二妄想。

由汝念慮,使汝色身,身非念倫,汝身何因隨念所使,種種取像。心生形取,與念相應。寤即想心,寐為諸夢。則汝想念,搖動妄情,名為融通第三妄想。

化理不住,運運密移,甲長髮生,氣消容皺,日夜相代,曾無覺悟。阿難!此若非汝,云何體遷?如必是真,汝何無覺,則汝諸行,念念不停,名為幽隱第四妄想。

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於身不出見聞覺知,若實精真,不容習妄,何因汝等,曾於昔年,睹一奇物,經歷年歲,憶忘俱無,於後忽然覆睹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若非想元,寧受妄習?非汝六根互用合開,此之妄想,無時得滅。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機,則湛了內,罔象虛無,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汝今欲知因界淺深,唯色與空是色邊際;唯觸及離是受邊際;唯記與忘是想邊際;唯滅與生是行邊際;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理則頓悟,承悟併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是以,若見五陰有,即眾生世間。若了五陰空,即真諦世間。若達五陰實相,即中道第一義,正智世間。
 
難此五陰,三世間外,更無一法能建能立,為俗為真,一代時教所詮,除此別無方便,悟此成佛,迷此為凡,唯是一心,開合無異。何者?以一陰名色,四陰名心,從心所生,故稱為色,心是所依,色是能依,攝能歸所,但是一心,本末元同,體用常合,宗鏡大旨,於此絕言。即知
從來所執一切境界,皆從識變,盡逐想生。
離識無塵。識寂,則諸塵並寂,
離想無法。想空,則諸法皆空,
因緣、自然,俱成戲論,知解分別,本末無從,但有意言,都無真實,如此明達,頓悟前非,終不更待空裏之華、將期結果。取夢中之物,擬欲牢藏,杌見鬼空、繩消蛇想、渴鹿罷馳於陽焰,癡猿息弄於月輪,遂乃靜慮虛襟,若陵空之逸翮。隨緣養性,猶縱浪之虛舟,畢故不造新,任真而合道。

如是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七大性等,非是本來自然無因而有,非從今日和合、因緣所生,但是識心,分別建立。今破此識性,則七大性乃至一切法皆空。如尋流得源,捕賊獲贓,則無明怨對、生死魔軍,應念俱消。如湯沃雪,唯如來藏,妙湛明心,性真圓融,遍十方界。如波澄秋渚,含虛洞然,雲朗晴空,迥無所有。

所以《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是以,先令照徹心境分明,後乃頓融須亡心境。如《華嚴演義》云:謂此《華嚴經》中,教人觀察,若心若境。如頌云:欲知諸佛心,當觀佛智慧,佛智無依處,如空無所依。此令觀佛心也,

又頌云:若有欲知佛境界,當淨其意如虛空。此教觀佛境也。
次空心境頌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無取即無境,無見即無心。
又頌云:若有欲得如來智,應離一切妄分別,有無通達皆平等,疾作人天大導師。即空心境也。
菩薩、凡夫,所有心境,觀照例知。故經頌云:知妄本自真,見佛則清淨。又云:心、佛與眾生,是三無差別。


問:於世間法,五蘊身中,作何見解成外道義?云何通達成佛法義?
答:外道,不達諸法因緣和合成諸蘊,凡有所為,皆是識陰,便於蘊上,執有實我,受用自在,名為神主。於似常似一,相續之中,說有神性,是外道義。
若了內外和合因緣所成,唯識所變,似境所現,即第八識任持不斷,似有相續,即佛法義。外道不知,將為實有,迷無性之理,執身見之愚。


問:前破五陰,識義俱無,云何建立唯識?
答:一、為遣境故立識,何者?若不因識何以立境,若不顯識何以遣境。
二、為以有妄想心故,能知名義。何者?若無妄則不能顯真,若無真則不能破惑。故知,破立在我,染淨由心。


問:世間無有一法,不從緣生,具幾因緣能生萬法?
答:曾無心外法,能與心為緣,但是自心生,還與心為相。
《義海》云:明緣起者,如見塵時,此塵是自心現,由自心現,即與自心為緣。由緣現前,心法方起,故名為緣起法也。
經云:諸法從緣起,無緣即不起,乃至則知塵體空無所有,今悟緣非緣,起無不妙,但緣起體寂,起恒不起,達體隨緣,不起恒起,如是見者,名實知見。
何謂實知見?若見緣而不見體,即是常見。若見體而不見緣,即是斷見。今從因緣而見性,則不落常,於真性中而緣起,則不墮斷,名實知見。所以辯因緣行相者,謂因事而顯理,令理不孤;因理而成事,令事融即。


問:般若無相,不受一塵,云何又辯因緣?
答:夫佛道正法,皆從緣生,故云心法四緣生。色法二緣起,若執不從緣生者,皆非正法,悉屬外道自然邪見。
且心之一法,若無第一親因緣者,無有生現行果之義,則諸法不成立。若無第二等無間緣者,則無開導引後生義,無有相續,全成間斷。若無第三所緣緣者,則心無所慮處,不能牽心用,心無所托,乃心、境俱成斷滅。若無第四增上緣者,雖具前三緣,若無增上即成障礙,法亦不生。
四緣具足,方成心法。若能明了世間因緣所生之法,方乃見無生之旨,以即生法,達無生故,且生法,尚不知正因,云何能了無生妙理,所以《華嚴鈔》云:緣起深義,佛教所宗。
《淨名經》云: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
《法華經》云: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
又經云:一切諸法,因緣為本。
《中論》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則真空中道,亦因緣矣!


問:《涅槃經》云:若一切法從緣生者,則知無常。是諸外道,無有一法,不從緣生,是故無常,則外道有因緣矣?
答:此明外道,在因緣內,執於緣相,以為常住。是故破之,言無常耳!今明教詮,因緣妙理,具常、無常,豈得同耶,況復宗者,從多分說。所以因緣是所宗,不應致疑。
故知,唯是一心緣起法門,以法無自性,隨心所現,所現之法,全是自心,本末相收,皆歸宗鏡。何者?
內即是本,外即是末,以唯心義,則內收外,托境生心,則末亦收本。若以法性為本,法性融通,緣起相由,則塵包大身,毛容剎土,故合為一大緣起也。
故知,有智慧無多聞,有多聞無智慧,俱不達實相,聞、慧具足,真見心原。
如經云:若欲學般若,應學一切法。
又云:若欲了達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者,應當學般若。
《智論》釋云:不破四緣之義,唯破四緣之執,如水中之月,不破所見,只破所取。故知,但有能取執情,則非幻而成幻法。若成無所得慧,則非幻尚自不生,般若真性,何所滯乎!


問:八識之中,覆真習妄,何識造業?何識為因?何識為依?成其妄種。
答:前五識取塵,第六識為因,第七識計我造業,第八識為依。以此生死苦果不斷。
《楞伽經》偈云:如水大流盡,波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

釋云:謂五識取塵,轉入六識,六識記法為因,七識攀緣六識,造善、惡業,得未來生死,覆障八識,不得顯現。
若五識不取塵,即無六識;六識無故,七識不生;七識不生故,則無善、惡業;無善、惡業故,即無生死;無生死故,如來藏心湛然常住。即是六、七識滅,建立八識。
又八識,為五、六、七識所依,與諸識作因者。即第六識心,諸識依之,如水盡,則無波浪。六識滅,七識亦不生。故云:一念無明風,鼓動真如海,無明風盡,識浪不生,則覺海性澄源,源澄覺元妙。


問:一切世間因果相酬,生死不絕,於諸識中,何識為主?
答:生滅因緣,最初,依阿賴耶識為體,以意識為用。如是三世因果,流轉不絕,功在意識。以是義故,意,名相續識。
《起信論》云:復次,生滅因緣者,謂諸眾生,依心意識轉,此義云何?以依阿賴耶識,有無明不覺,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分別相續,說名為意。
此意,復有五種異名:
一名、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
二名、轉識,謂依動心,能見境相。
三名、現識,謂現一切境界相,猶如明鏡,現眾色像,現識亦爾,如其五境,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不由功力。
四名、智識,謂分別染、淨諸差別法。
五名、相續識,謂恆作意,相應不斷,任持過去善、惡等業,令無失壞,成熟現、未苦樂等報,使無違越。已曾經事,忽然憶念,未曾經事,妄生分別。
是故,三界一切,皆以心為自性,離心,則無六塵境界。何以故?一切諸法,以心為主,從妄念起,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是故當知!一切世間境界之相,皆依眾生無明妄念,而得建立,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從虛妄分別心轉,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