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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8日 星期六

大乘三論略章

胡嘉祥法師 導義之要
 二諦義 二智義 般若義   真應義 涅槃義 佛性義
 
二河義 二種次第義 正像義  金剛三昧義 生法二空義 涅槃義

真應二身義 常無常二鳥義 半滿義   佛性義


第一明二諦義


攝山師云。二諦者。乃是表中道之妙教。窮文言之極說也。

道明有無。有無不乖其道理。雖絕要二。因二以得理。是以開真俗門。

說二諦法。以化眾生。是故經云。

善男子。隨順眾生。說於二諦。隨凡說名俗諦。隨聖說
空為其諦。問理既非二說二。云何得理。答說二住二。
便不得理。如聞有住有。聞無住無。此則名失。不得理
也。若聞二不住二。因二悟不二。如聞有不住有。因有
悟不有。聞無不住無。因無悟不無。便為得理。問若聞
二住二。名之為失。聞二悟不二。稱之為得。此之得失。
為共為一教各各稟不同。答此教實無二。但行有得
之失。故兩名不同。是以經云。若服甘露。便得長年。若
不巧服。反成促壽。問有為俗諦。空為真諦。唯有一判。
更有餘釋。答攝嶺山相承。略明三種二諦。一者單明
二諦。但空有為俗諦。有空為真諦。二者複明二諦。空
有有空。應稱為俗諦。非空非有。乃名真諦。三者重複
明二諦。空有為二。非空非有名為不二。二與不二。應
為俗諦。非二非不二。方是真諦。問但得有為俗諦。空
為真諦。亦得空為俗諦。有為真諦不。答在義亦通。但
用處為異。若是大品所明。有為俗諦。空為真諦。若涅
槃所明。空為俗諦。有為真諦。所以然者。大品多破有
病。故以有為世諦。歎畢竟空。日為真諦。若是涅槃。破
著空空病故。以空為俗諦。歎涅槃妙有故。以有為真
諦。是以經云。空者二十五有。不空者謂大涅槃。問前
云為凡說有。為聖說空。亦得為聖說有。為凡說空不。
答亦得如故。釋論解往生品云。聖人知有是假名。問
諸佛善巧。何故不直說非有非無。而令眾生因於有
無。方悟非有非無。答要須因指方乃識月。不因指。無
由得月。要因有無。悟非有非無。若不因有無。不得悟
非有非無也。故有無之教。表非有非無之理。非有非
無之理。應有無之教。故華嚴云。一切有無法。了達非
有無。則其證也。玄通論云。真諦以本無受稱。俗諦以
假有得名。假有表非有。名為有除其斷。非謂是有也。
本無表非無。名為無除聖常。非謂是無也。是為有不
畢有。言無不畢無。二言未始一。所表未始殊。問為破
有無。明非有非無。為不破有無。明非有非無。答具有
二義。若執顛倒定性有無。即與破有而明非有。破無
明非無。若因緣假名義。即識因緣有非有。因緣無非
無。故不破也。問今釋二諦。與他非是。此方外何異。答
今教解種種不同。略出二家。一者不空假名二諦。二
者空假名二諦。所言不空者。眾緣生法。無有自性。故
為空。以無性空。偏目真諦。眾緣假法。不可令空。故為
世諦。第二解云。明眾緣生法。即是世諦。眾緣舉體不
可得。目為真諦。故舊云。不空之義為鼠嘍栗。後家為
安瓜義也。此之二說。意各不然。經云。色即是空。空即
是色。汝云何言假是不空。經又云。不壞假名而說實
相。汝云何言。色舉體空無故有色。問今時亦得有此
不。答隨緣方便亦有此義。如一往為論。眾緣假有。此
即為俗。無有自往。此即為真。二往為言。雖無有自性。
而有眾緣。猶是俗諦。體以眾緣皆不可得。名為真諦。
漸捨為言故。宜有二意。是以有無喻若[卄/瓜]浮。問何名
為俗諦第一義諦。答由來唯有一種。今無依得。義有
多途。略而為言。凡有三種。一依名釋。二橫論。三豎釋。
依名釋者。世別不同。第一義是莫二種云。問世俗與
第一真為同為異。答具有同異。言其異者。雲瓔法師
云。世是縱論。俗是橫論。經云。凡夫生生世世往來五
道。書云。三十年為一世。故是縱也。俗是橫者。毗尼云。
國土風俗不同。故俗是橫也。真與第一。言其異者。真
是對偽。當體受稱。第一形二稱歎為目。所言同者。
雖有世之與俗。猶為有諦。第一與真。猶為空諦。此即
是依名釋義也。所言橫釋義者。真以俗為義。俗以真
為義。空以色為義。色以空為義。是以經云。欲令眾生
深識第一義諦故說世諦。欲令深識世諦故說第一
義諦。即是其證也。所言豎釋義者。真以不真為義。俗
以不俗為義。經云。一切有無法。了達非有無。即其證
也。問諦是何義。答諦以審實為義。問真諦可是審實。
俗是浮虛。云何名實。答他釋云。俗諦審實浮虛。今謂
此乃審實。何謂審二。明二義故。論其實。一者於實。二
者教實。教實者。佛說有無二言。必能表道。必能應物。
故名為實也。於實者。有於凡是實。無於聖是實。故名
為實也。問今明二諦。與他此有何異。答他明二諦。是
二理二境。今明二諦。即是教門。是故論云。諸佛常依
二諦。為眾生說法。大品經云。菩薩住二諦中。為眾生
說法。眾生雖蒙二諦教門發智。即二諦教轉名為境。
問他云世諦有言說。第一義無言說。不可以世諦言
說目真諦。真諦實無言說。今說云何。答備有四句。俱
說俱不說。一說一不說。俱說者。世諦說生滅。生滅之
言即是世諦。第一義說不生滅。不生滅之教即第一
義。所言俱不說者。二諦雖說。實無所說。名俱不說。一
說一不說者。世諦雖說。說無所說。真諦雖不說。不說
能說。故一說一不說也。問云何是二諦體。答有二釋
一云。二諦各體。即龍光所用。謂有無性異。豈得同體。
第二解云。二諦一體。就一體中。更有兩釋。一云。二諦
同以有為體。以析有得空故。以有為體也。二云。二諦
同以真為體。空為諸法本故。今明二諦以中道為體。
以說於二諦為表不二。不二即是中道。問二諦云何
相即耶。答佛為凡聖兩緣故說二諦。有為俗故有名
言。空名真諦。故言語路絕。眾生便謂空有定異。為此
緣故云即空是有。即有為空也。問二諦攝法盡不。答
開善所明。攝法即盡。莊嚴所明。常住佛果及虛空。出
二諦外。故不盡也。今明經具二義。即應破。並須臾之。


  二智義
二智者。一是權智。二是實智。權是善巧之名。實是實
諦為因。斯乃般若妙用。利物明術。其猶二鳥無相捨
離。俱凡夫滯有。闕彼鑒虛。小智沉空。罔知權用。是故
菩薩方便具二智也。如來以二智察緣。即知病識藥。
說於二諦。即應病授藥。以智諦故如得。而說諦故如
說。如說定得。得行我所說。如得而說。說我所得。故二
智即能說。二諦即是所說云云。前須識有得無得二
種二諦。然後方識發生二智。有得二諦。初章前節。不
能發生二智。無得二諦者。初章後節。故能發生二智
經云。欲令眾生深識第一義故說世諦。欲令眾生識
世諦故說第一。俗是真俗。俗表不俗。真是俗真。真表
不真。既悟真俗。表非真俗。即發二智。真俗之教。即轉
名境。教生智能所。照境能所云云。今明蒙教門悟轉
為境。離境無智。離智無境。境智因緣。豈是前後及與
一時異。故因緣境智。即是非境非智。非能非所。是故
論云。因緣所生法。即是寂滅相。境能生智。此是因緣
生。智能照境。此是因緣照。因緣照無所照。因緣生無
所生。故此生此照。即是無生無照。此境此智。即是無
境無智。無境而說境。指智以為境。無智而說智。指境
以為智。豈同他性境故智耶。應判二智。云何明得五
時教分二智也。第一時前說有相教。照十六諦理。名
為實智。照事中色心。名為權智。第二時無相教。即大
品之流。照空以為實智。照有以為權智。第三時抑揚
教。即淨名等。抑挫聲聞。高揚菩薩。照二諦理為實智。
現反動等為權智。第四時會三歸一教。即法華之流。
照三乘為權智。照一乘為實智。第五時常住教。照無
常為權智。照常住為實智。今謂五時教。無有經文。故
不依也。他明涅槃中云。五味相生。即是其證也。今明
不爾。經云。從牛出乳出酪。酪生蘇。生蘇出熟蘇。熟蘇
出醍醐。合譬云。從佛出十二部經。乃至後方等經出
大涅槃。若爾從牛出乳。乳既言是義。從佛出十二部
經。亦是義耶。又般若是第二時未是滿字者。此事不
然。既未是滿字。亦應未是大乘。若已是大乘。應已是
滿字。又難。若言淨名抑小揚大。是亦不然。彼經呵十
聲聞。斥四菩薩。此乃大小俱彈。何得偏判。又淨名既
毀聲聞猶如燋種。言是抑者。般若亦可道。其猶如癡
犬。豈非挫耶。若言法華會三歸一。般若等經亦得會
宗之義。故總束方以為一大乘。豈非會耶。若言般若
第二法華第四。此事不然。大論解畢定品云。善吉已
聞法華中記聲聞作佛事。復聞此經明菩薩有退。是
故今問佛為畢定為不畢定。若觀此意。即法華在前。
般若在後。故不可定判也。隨緣方便。必有深致。亦可
有無量時。何止為五。問今判云何。答此無定也。一往
為論。照有為方便。照空為實智。二往為論。照空有應
為方便。照非空非有是實也。他照真之慧。不能照俗。
俗之智。不能照真。照真之慧不能照俗。故慧無方便
縛。照之慧不能照真。故是無方便慧。今明以實為方
便。方便為實。實方便只是實。方便既照俗。豈不能照
真。以方便為實。此實只是方便。實通照真。寧不照俗。
故兩慧無礙。但互舉一邊。故方便照俗。實即照真也。
問方便與權實。若為其異。答通而為論。猶是眼目之
異名。若就別門。方便義長。權義即短。以外國云。漚和
俱舍羅。此言善巧方便故。諸佛出世所作施為。無非
方便。若是權慧即短。以權是暫。於方便中。更抽權用
故。或復手接大千。身入婬舍。並是權也。以方便義長
故。屬在般若等教。權義既短義。即是淨名等經也。問
他明三乘是方便。一乘是實。與今何異。答此是一句
義耳。自有二。一俱實。二俱權。一俱實者。昔說三權昔
為實。今說一權今為實。昔說三望今一。三既是權。今
說一望昔非。今是權也。二慧二智通猶是一物。即不
同一者。慧即解智。其義猶劣。故在因門。智名決斷。其
義即勝。故在果地。故大品明。菩薩有道慧道種慧。佛
有一切種智也。慧名照空。智名照有。故淨名經云。智
一切相門起於慧業。智種相門起於智業也。智於總
相名道慧。智於別相。名道種慧也。一切智一切種智。
例此可知也。道種慧云云。冰山瑤[└*├]師解云。宗彭城
憑法師解云云。今謂不得定如此。何者。菩薩發心。其
知別總。即具二慧。道種慧有高下者。佛一切智一切
種智。復可不也。前云三是方便。一亦是方便。在此何
處明。勝鬘云一乘大方便。即其證也。


  般若義
問云何為般若。答依釋論。凡有八解。今略解述六家。
第一解云。般若但是真無漏慧。位在何處。答大乘為
論。初地以上。即是真無漏慧。三十心名相似。小乘為
論。從苦忍以上。名真無漏。自爾之前。名為有漏。第二
般若但是有漏慧。以菩薩除煩惱得般若。故知是有
漏也。第三云。有漏無漏二種智慧。皆是般若。所以是
有。菩薩從發心至坐道場。皆是般若。故智通也。第四
云。般若非有漏非無漏。非有為非無為。不可言說。離
諸戲論。龍樹菩薩出世。評兩解云。有人言。前之四說。
皆有道理。皆出佛口。隨眾生故。作種種說。有人言最
後解者是。以過語言道。離諸戲論。依無所得。是真般
若也。問六解中今用何解耶。答若隨緣方便。並皆有
此義。如其為執。悉非般若。秦言智慧。故可翻。實相宗
重。智慧輕薄。故不可以智慧秤量。般若不可翻。大論
云。般若有二種。一者有為般若。有生有滅。故是無常
二者無為般若。無有生滅。是故有常。實相般若者。道
超四句。理絕百非。大論云。般若般若波羅蜜。實行不
顛倒。念慧想觀已除。言語法亦滅。此方便般若者。有
生有滅。有智有愚。般若無智無行不知。以般若無智
即是愚方便。此無所不知即是智方便。文字般若者。
即佛說波若。說名字及小經卷也。實相般若既非愚
智。所以為體。方便般若者有愚智。即是用也。實相般
若為當體受名。為從境受秤。具有此義。自有智實境。
故名為實相。亦當般若體即是實相也。般若未曾因
果。一往為論。宜名為因。釋論云。般若不屬般若二乘。
但屬菩薩。故智慧因也。若至果即反名薩般若。薩般
若悉為一切智。亦得為果。如涅槃三德中般若。涅槃
既是果三德。般若豈非果耶。問涅槃經云。般若者。一
切眾生毗婆舍那。一切聖心闍那者。諸佛菩薩。是事
云何。答此無淺深中作淺深。般若宜翻為慧。其義劣。
毗婆舍那翻之為智。其義小勝故。是一切聖闍那。此
翻為見。其義最勝。故在諸佛菩薩。般若波羅蜜者。道
安法師翻為度無強。大智論云。彼[土*岸]到也。然常有二
說。般若從有相此[土*岸]。至無相彼[土*岸]。若是涅槃。從生死
此[土*岸]。至涅槃彼[土*岸]。今說如此釋度非究竟也。若然彼
此乖勉。方是究竟度義。


  真應義
經云。佛真法身。猶如虛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論云
佛有二種法身。一父母生身。二法性生身。所以有此
二身者。肇師云。非本無以垂跡。非跡無以顯本。他明
常住此是法身。昔辨無常。此是應身。亦得昔為法身。
今是應身。若由來所釋。五時不同。若初故佛壽八十
年。以相好為佛。第二時佛壽亦八十年。以智慧為佛。
第三時佛壽七百阿僧祇。第四時佛壽復倍上數。第
五時即是常住。有四時明佛並是跡身。第五常住方
是本。今明五時不立云云。般若經云。欲得壽命無量。
光明無盡。當學般若。何時定言佛壽八十年云云。始
跡終本者。明王宮不生而生。故是始跡終本。吾今此
身即是法身。常樂我淨。無有變易。故是終本也。始本
終跡者。我從無量劫來久已成佛。法身非雜食身。即
始本也。後云。今入涅槃。示同毒樹。即終跡也。始終俱
跡者。明王宮方便現生。雙林方便示滅。此生滅應皆
是跡也。始終俱本者。王宮現生。生而不起。是故不生。
雙林示滅。無所失。是故不生不滅。故始終俱本。生滅
為跡。無生滅為本。然生滅由無生滅故有。即是非跡
無以顯本。然由生滅故有無生滅。即非無生滅。由無
生滅故有生滅。即非生滅。是故非生滅非無生滅。由
無生滅故有生滅。即非生滅。是故非生滅非無生滅。
故云本跡雖殊。不思議一也。有人云。舍那釋迦。猶是
一佛。故華嚴經名號品云。或名盧舍那。或名釋迦文。
故知是一佛也。地論師解云。佛有三身。一者應身。即
是釋迦。二者報身。即是舍那。以修十地因滿感得。此
謂報佛。三者即梨耶真如法。本性清淨。故名法佛也。
今所明者。並不同此二說。然此二佛。自有同義。自有
異義。同者如去或名舍那。或名釋迦也。異者梵網經
云。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周匝千華上。示現千釋
迦。故執同有失異。對有忌同云云。問云何為失。答舍
那是華臺佛。故是本。釋迦是千葉上尊。故是跡也。既
言釋迦舍那並是跡。故不得為本跡也。今分於本跡。
故舍那為本。釋迦為跡也。問諸佛為同作一佛。為各
各作佛。答三釋。云在因異故。得果亦異。如張王二人
云云。次在因雖異。得果便同。如小流大海云云。三云
亦同亦異。世諦即異。真諦即同。華嚴云。十方諸如來。
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一法身何得
言異。十方諸佛。何得言同。十方而一。何妨言同。一而
十方。何妨言異。問法身為有色為無色。答如此亦得。
問法界名與法性身。云何同異。答他釋法性名。即是
真諦身。法界身即是世諦名也。今明且出叡法師解。
如來之身名種種。或法性身。或實相名。或感重法身。
或虛空法身。言其生。即本之法性。故得法性。言其妙。
即無相無為。謂實相法名。言其大。彌淪大虛空法身。
明其用。即無感不形。謂應法身。今法界法性。亦復如
是。取廣大。故云法界法身。言其體性。無有生滅。故云
法性云身。問他云應身說。法身不說。今釋云何。答脩
通四句。問此出何處。答釋論云。法身佛滿虛空。所有
音聲說法。亦滿虛空。即有證也。


  涅槃義
所言者。外國名摩訶般涅槃那。摩訶者。或摩醯。大論
三解釋。一者大。二者勝。三者多。正翻為大。餘二兼釋
也。所言大者。名字功德品云。名之為常。二者四相品。
所言大者。其性廣博。就此二義。為簡昔也。昔曰有餘
智體猶是無常。為簡昔有餘無常。故云常也。廣博者。
簡昔無餘。昔無餘是無所苞也。今明涅槃廣博。方有
所苞。問對小明大。為絕待稱大。答具有二義。一者對
小故名大。小即無常不苞。大即是常是苞。二者絕待
明大。非大非小。歎美名大。如不因小空。名為大空。涅
槃亦爾。不因小涅槃。名為大涅槃。所言涅槃者。自古
至今。凡三釋。一云涅槃無翻。二云有翻。三云但有義
訓。故不可得翻。一者名含眾義。故不可翻。彼義序云。
涅槃者蓋是神道極號。八味都名。二者含眾義。故不
可得翻。如先陀婆。一名四實也。三者名含眾義。義含
眾名。名義既圓。不可翻也。今難。若使涅槃。此土眾生。
無由得解。而實有緣。故可翻。次難云云。亦名說樂。昔
亦名說樂。既也不可翻。亦不可翻。今既具萬德。昔亦
可具德也。又難。若存外國名。不可翻者。般若乃至佛
陀。亦不可翻。何故存般若名耶。又問。般若是圓名。此
品應圓翻也。第二師云。涅槃可翻。凡有七解。一者肇
師翻為滅度。即開善用也。謂大患永滅。超度四流。四
流謂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也。又翻涅槃作無為。言
其虛無寂漠妙絕於有故也。亦是肇師云所翻。其法
師所用。第三曇影師云。涅槃秦言安樂。四者竺道生
法師直翻為滅。五者靜師翻為寂滅。六者宗法師翻
為解脫。第七梁武翻不生。今難。若眾涅槃定可翻者。
在經何故猶在般若。叡師大品序云。不可翻者即而
書云云。次難。涅槃定可翻者。經何故云或言寂滅。或
稱滅度。今的用何物翻耶。第三義訓凡有三師。遠師
秤為實。愛公秤秘密藏。宗公秤無累。今明義釋。猶是
無翻。不須別難。問今云何。答前須識涅槃有名無名。
然後方得辨其翻與不翻。若未識其名與無名。今云
何得論其有翻無翻。但他絕義多種不同。或言本絕
生死。遠絕涅槃絕生死。又云涅槃即是真諦。故以倫
絕。今時所有諸法清淨。假名方便。故有所言義無有
根本。皆是因空而起。是以經云。空中種樹方覺其巧。
何者。明涅槃無名。強為作名。此是則無名名。亦是強
作無名。即是名無名。名無名故。所以不絕而絕。以無
名名故。絕而不絕。以名本於無名。豈定是無名。無名
本於名。豈定是於名。絕本於不絕。豈定是不絕。不絕
本於絕。豈定是於絕。所以名無名。絕不絕。非名非無名。
非絕非不絕。故云免其名無名。無名豈定是名。無名
之所能。此非名非無名。故能名能無名也。名無名既
然。翻亦爾。問今釋涅槃。以何為義。答涅槃即是總別
為義也。涅槃為總別者。具三點四德。是故總也。若云
解脫不生。此即為別。問涅槃既是總。解脫為別。亦得
解脫不生為總。涅槃為別以不。答亦有此義。若作解
脫名說。即無非解脫。故解脫為總。若作不生名。則無
非不生為總。涅槃為別。涅槃但對生死而是果。果亦
得是別。問今昔涅槃此有何異耶。答昔日涅槃不一。
時具三德。有身智時。未必無餘解脫。有無餘解脫時。
無有身智。今日涅槃三德一時。故有法身。即有般若
解脫也。所以唯明三德者。三義故即盡。何者。無感而
不竟故是法身。無境而不照故是般若。無累而不盡
故即是解脫也。舊云。法身為體。餘二為用。今德既圓
體用無礙。舊一體即是妙有。一體即是圓心以為體
也。問云何是本有涅槃。始有涅槃。方便淨涅槃。性淨
涅槃。答此間多明本有始有。他人明方便淨涅槃。性
淨涅槃。但解本有義不同。略出數家。第一開善云。本
有於當常。故云本有。第二解云。本來已有眾德。用惑
鄣故不得修習。第三解云。於此無常。即有常義。說為
本有。第四云。本有而非德。道理即是常。例如二諦天
然任有也。始有者。佛修因始得。故名始有。如此等釋
並皆須難。今所釋者。須得本有之言。大經云。涅槃之
體。本自有之。非適今也。是為答德王難。本無今有是
無常。是故為常。至論涅槃。未曾有無。豈是本始。何以
知之。者為破眾生有身有累。是秤破無身無累。以為
涅槃。眾生便著斷無。是故今說有身智方是涅槃。此
是對治悉檀。非第一義諦也。羅漢斷煩惱。及未來生
已盡。而餘有身智果在。名有餘涅槃也。灰身滅智。累
果畢竟。名無餘也。又身在時。無為未足。即是無為有
餘。灰身滅智。即是無為具足。故得無餘也。問大乘有
有餘以不。答有二釋。一者大乘直是無餘。不說有餘。
次解云。約金剛心以還。惑未盡為有餘。佛果名無餘。
問大乘論。今釋涅槃與他何異。答今明諸法清未曾
生死。亦未是涅槃。但眾生空倒故。便成生死。諸佛欲
度空倒生死。若空倒生死息。即空涅槃亦淨。不如他
家生死斷苦。涅槃獨存也。有餘無餘。亦因此為眾生
言。有煩惱有患。息此煩惱。故名有餘。猶有身智。亦名
有患。身智若盡名曰無餘。其論身智本非曾有。今何
以無。對惑情之有。明於無也。


  佛性義
解正因佛性。凡有十家。第一解云。心為正因。故經云。
凡有心者必得菩提。第二云。眾生為正因。故經云。正
因謂諸眾生。第三云。以六法為佛性。六法者。五陰及
眾生。故經云。不即六法。不離六法也。第四解云。避苦
求樂心為佛性。第五解云。以當果為佛性。第六解云。
以[穴/具]傳不朽為佛性。第七解以真神為佛性。第八解
云。以得佛之理為佛性。第九解以真如為佛性。第十
師以梨耶識為佛性也。今明如此等釋。須皆破之。今
明者。以中道為佛性。不同十家也。問中道為佛性。出
何處文。答略有四文。第一即琉璃珠譬。明此寶珠圓
而且正。喻此中道無餘為佛性。故云明與無明。愚者
謂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也。次
師子吼云。佛性者名第一義空。所言空者。不見空與
不空。即是中道。次迦葉白佛言。以何為佛性。答汝今
何故失意。作如是問。我先不說中道為佛性耶。故知
中道為佛性也。常解云。佛性有五。一緣因佛性。二了
因佛性。三正因佛性。四果佛性。五果果佛性。緣因佛
性。言境界能為觀智作緣。故名緣因。通善惡等法。了
因者。即六度萬行。了出佛果。唯取善。不取餘法。言正
因法者。如前十釋。以所因能感佛故。名正因也。果性
者。即三菩提名為智德也。果果性者。即大涅槃名為
斷德。以因智而得是果中之果。今云五性然異常用
也。今明五性。此開為二。一者正性。即非因非果。二者
緣性。即有因有果。是因中更開為二。就果中更開兩
異。因者即十二因緣。名之為境。因因者即觀照。名之
為智。問經云是因非果。名為佛性。是果非因。名大涅
槃。亦因亦果。即十二因緣所生之法。非因非果即是
佛性。此義云何。答是因非果。即境界佛性。是果非因
即大涅槃。謂果果性。亦因亦果。即是觀智諦。境界是
果。望菩提故是因故。非因非果。即是中道正性。亦得
通於因果諦。觀智即是果諦。涅槃斷得即是因。問既
云正因。何者為正果。答他云以涅槃為正果。今明涅
槃是果法。非正果也。以正性非因非果名帖正性。故
名正因。果名帖正性。為正果也。


  二河義
二河者。凡有五種相對。一者緣河對佛性。二者生死
河對涅槃。三者眾生河對佛性河。四者善法河對惡
法河。五者煩惱河智慧河。問此五種二河並出何處。
答經教不同。釋迦教其中。具有河之與海。多借河名。
舍那教中。具有河之與海。多借海喻。此因取其深廣
無邊流注不沈浮等義。若是師子吼品。明生死河中。
有七種人。欲度生竭死。即生死河也。迦葉品中。有七
類人求涅槃。即涅槃河。又云。眾生壽命入如來壽海
中。即眾生河。佛陀海佛也。又云。雖有龜魚。並不離於
河。大智論云。舍利弗不能度布施。即河善法。又云。如
來海。眾生海。佛智慧海。即善法惡法等河也。問師子
吼明七種眾生。迦葉品明河中七人。云何判一是生
死二是涅槃耶。答師子吼明七種人。同欲度生死。有
度有不度者。欲斷煩惱。有斷有不斷者。故是生死河。
迦葉品明七人。同欲求涅槃。有得有不得。同欲見佛。
有見有不見者。故是涅槃河也。問此中河義為同異。
答總而論。唯有二河。一生死河。二涅槃河。今一往離
之。故或十也。若是十二因緣河與佛性河。此是二用
相對。若是生死河涅槃河。此是得失兩果相對。眾生
河佛河。此得失兩人相對。若是善法河惡法河。此明
乖扶兩法相對。煩惱河智慧河。此就迷悟解惑相對。問
二河云何有始終二義。答十二因緣河。具有始終義。
無始終義。無始終者。無明為因。老死為果。老死復為
因。無明復為果。此則往還無盡。牽果不窮。即無始終
義。始終者。中論引四百觀論云。真法及說者。聽者難
得故。如是即生死。非有邊無邊。得真法說者聽者。以
無明為因。因更作果。以老死為果。果更作因。此即十
二因緣。始終即無始終也。佛性河亦有始終無始終
義。無始而始。始自發心。不終而終。終於佛果。此即無
始終始終義也。問云何交終論始終等四句。答自有
生死之始為涅槃之終。涅槃之終為生死之始。涅槃
之始為生死之終。生死之終為涅槃之始。所言生死
之始涅槃之終者。若起一念有無顛倒。生死之始。便
失正道。無復涅槃。故是涅槃之終為生死之始者。即
是上句無別意也。但明涅槃若其終盡。便是生死之
始也。涅槃之始為生死之終者。若一念與般若相應。
即涅槃之始。生死即便盡淨。故有生死之終。


  二種次第義
釋妙莊嚴等品。三世諸佛。唯有二種次第。一根緣次
第。二義次第。亦云論次第。言義次第者。如先說苦諦。
次說集諦也。根緣次第者。如先說苦諦。後說十善等。
非四諦之次。但隨根緣也。佛說法具此二種次第。而
多就根緣次第。諸菩薩造論。亦具二種次第。但弟子
欲解佛語。多依義門次第。撰集佛語。次第釋之。問二
次第何者為正。答以根緣次第為正。所以然者。佛及
弟子。說經造論。唯令人悟。而教無有定。問叵有定義
以不。答如前云。唯以悟為定。故則不定。如大經云。菩
薩餘事諍論得皆是如來隨根緣說。以此眾生非一
國土一種根性一善智識。是故如來不作一說。但令
取悟耳。若爾前說法華壽量。後則明諸菩薩。又前說
陀羅尼咒。後說妙莊嚴王本事。根緣次第。不必辨咒
居第一。妙莊嚴王為第二故。非義次第。此通釋二十
八品經八萬四千法藏也。問直聞妙莊王本事。云何
悟道耶。答佛見根緣。說必得道。無論事理及以古今。
設不見機。雖說妙道。於緣無益。問上說妙音來往。得
悟無生。今聞往古事。復得淨眼。然大小二悟。要見空
後得道。今說有事。云何成聖。答雖質小疑。實壯哉大
問。成論人云。見空得道。數人云。見有成聖。諍論紛然。
由來久矣。今明如數論等四句。皆不得道。何以故之。
釋論解般若度中云。不得般若方便力故。學阿毗曇。
墮有見中。學空門墮空見。學有無門。墮亦定亦有見
中。學非有無門。隨愚癡論。故知四句皆不得道也。若
得般若方便。學此四句。不墮四見。若爾者。善巧學四
句皆得道。不善巧學四句。四句皆不得道。又即此明
菩薩往來而得道者。即是善巧方便學有。故得道。問
云何善巧。答菩薩來者。此是不來於來。雖來不來。悟
解此來。即生二慧。是以得道。問見有得道為。作有解
故得道。作空解故得道。答已前說。作有解即有見。作
空解即空見。如是四句皆不得道。識有是空有。雖有
而不有。因此得入道。有終非道。乃是道門耳。空等亦
然。


  正像義

此義總釋諸受記中法住久近。問釋迦佛法住世。凡
得幾年。答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年。出祇桓精
舍碑。善見毗婆沙中。亦有此說。但度女人出家。損正
法五百年。有人言。都失五百年。正法但五百。像法千
年。故摩耶經但明千五百年中。論文亦爾。有人言。損
正法五百。流入像法。像法便有千五百年。有人言。修
八敬故。正法還復千年。問何故三時復但言像正。答
言像正者。攝末法入像也。言末法者。開像為二。謂像
及末。問何以故像即末耶。答十二門論云。末世眾生
薄福鈍根。即名像為末也。問云何為像正。答此具多
義。一者佛在世為正。佛滅度後為像。二者未有異部
為正。有異部為像。則百十六年後方樂像法耳。三者
得道多為正。得道少為像。故釋迦前五百年得道多。
不得少。後五百年得道少。不得者多。四者破正法未
破正法分像正。大經耶正品。我滅度後七百年中。是
魔波旬漸當破壞我之正法。則六百年未破為正。七
百年破為像。五者諸惡法起分像正。像法決疑經云。
千一百年諸惡法起名像。若千年內惡法未起為正。
然千年內雖有惡法起。起猶未盛。故屬正也。惡盛為
像。六者二千年皆屬正法。萬年轉衰微為像法。七者
諸菩薩見如來法無有滅。常見諸佛。則萬二千。乃至
一切時皆是正法。二乘人見佛法有興衰。故有像正
耶。問何故釋迦正法但得千年耶。答過去釋迦佛。正
法千年住世。而釋迦本作陶師。因發願。願我作佛為
釋迦。令我正法亦千年住也。以是事故。正法但千年。
問佛滅度以來凡得幾年。答至今已得一千五百九
十六年。問經何故云正法千年住世。何故千年外別
有佛法。答此不相違。所以然者。佛法有二種。一正得。
二正教。正得者即得道人也。正教者佛正法教也。言
千年佛法滅者。此就正得為言耳。千年內有得道人。
千年外得道人少。故名佛法滅也。正教法者。乃至萬
年住世也。問佛法滅時有幾因緣。答有七因緣。如思
益經廣說。問有三大劫三小劫。法華經中身子正法
住世三十二小劫。像法亦三十二。何故但言小劫。非
大劫耶。答應是小劫。所以然者。大劫則無佛世界。豈
有佛法住耶。而今云三十劫者。此是小劫耳。問三大
劫通淨穢土。三小劫但是穢土。若爾身子成佛時皆
是淨土。云何有小劫起耶。答外國名劫波。此云分別
時節。今但有時節久近。如小劫起。有盡之數。名小劫
耳。實無小劫起也。問小劫時節云何。答從八萬四千
歲。漸減至十歲。名一小劫。問一大劫唯有八十小劫
耳。常不輕品中云。彼佛正法住世。如四天下微塵劫
耶。答大劫有長短不同。短大劫者。但有八十小劫耳。
長大劫者。其事不定。如娑婆一劫。比四方為一日一
夜。如是乃有百萬阿僧祇品。如華嚴廣說。以此推之。
無所疑也。論佛入涅槃。釋此經諸佛入滅事。諸佛有
六事故入涅槃。一者為所應成就眾生已竟。故入涅
槃。二者令二乘人捨小涅槃。令歸大涅槃故。所以然
者。如來捨此身歸法身者。二乘之人亦應捨此身。求
佛法身也。三者為除眾生輕慢心故。淺識之流取信
耳。自謂如來身有生老病死。與己身同。於如來身。起
輕劣想。是故今明佛有二身。一變化身。捨之入滅。此
與人同。二者法身。無老病死。此與人異。四者為令眾
生生渴仰心。若恒見不滅。必生厭薄。示現捨滅。故生
渴仰心。五有令眾生懃加精進。悟世非常。諸佛有三
種力。勝一切眾生。一父母生身力。勝一切人天。二神
通力。勝一切人。三解脫力。勝一切人。雖有三力。為無
常所滅。故知無常其力最大。因此悟世無常。懃修道。
六者為已懃修道者。速令成熟。是故現滅也。


  金剛三昧義

金剛是譬喻。亦名三昧。直心行處。或云調直定。或喻
喻三昧。名金剛三昧。或喻心。金剛心。或喻般若名金
剛般若。或喻法身名金剛身。但金剛是世間之寶。體
堅用利。一切物不能寑體堅也。而能權一切物。用利
也。又此寶世間第一。此三昧亦爾。又此寶世人不能
評價。三昧亦爾。又此寶色。是即不定。此三昧亦爾。或
名三昧。或名般若。照靖為三昧。靖照名般若。但三昧
之智。極細之惑。此心能斷。云金剛三昧也。然一往借
此為喻。而實非喻金剛。世間之寶。得之即喜。失之即
憂。三昧不爾。不喜不憂。一得不失。又世間金剛即破
壞。三昧不爾。畢竟不壞也。


  生法二空義

五陰中。求眾生不可得。名眾生空。求法不可得。名為
法空。亦名眾生忍也。得眾生空。堪忍無我相。故名眾
生忍。法忍例然。大論云。行眾生忍。生諸福德。行諸法
忍。生諸智慧。此義將生法二空並難之。生法二忍既
分福慧。生法二空亦應然也。生法二空。既名智慧。生
法二忍亦應並皆稱德。解云。此則通例。但二空是自
行解心。故皆是智慧。二忍自他兩對。生忍忍他。法忍
自行。故濟也。


  涅槃義

外國應云摩訶般涅槃那。摩訶此翻名大。大論具三
義。大。勝。多。以大為正。大有六義。一常故。大經云。所言
大者。名之為常。二者廣故。大經云。所言大者。其性廣
博也。三者多義故。大經云。勝如大城。多諸珍寶。涅槃
亦爾。多妙法珍寶。故名大也。四者深義為大。淵深難
測。故名為深。經云。大名不可思議。一切人天二乘所
不能測。五者高義為大。一切聖人所不能甲經云。勝
如大山。一切世人不能得上。二乘菩薩不能得上。故
名為大也。六者勝義為大。世間中上勝之人。名為大
人。涅槃亦爾。諸勝故名為大也。又大有二義。一體大。
謂甚深法性。二用大。應化無方。故經云。住大涅槃。能
建大義。又有二種大。一待大。二絕待大。一往相待名
大。再往絕待。乃是好大。非但無小。亦復無大。非大非
小。嘆美為大。故經云。無苦無樂。強名大樂也。般者翻
入。涅槃者翻滅。正翻入滅。亦云滅度。肇師云。大患永
滅。超度四流。故秤滅度。若翻解脫不生。此並義訓。非
正翻也。若翻解脫不生。物應不生非物。又今悉同名
涅槃。問名為成也。但今昔涅槃異。昔日有餘解脫。不
具無餘。復闕身智。今日涅槃。法解般若三德。具足圓
備。涅槃有德。法身般若。各有三德。如是伊字。伊字如
今草下字也。如自在天面上三目也。云有餘無餘者。
小乘煩惱滅縛盡名有餘。身智果累滅即無餘。大乘
五住因有名為有餘。無常法滅為無餘。攝大乘論具
四義云。今所明者。有二煩惱。一客。二舊。生滅為客舊。
皆盡無餘。又云。但為解脫觀名有餘。解觀但淨名無
餘也。


  真應二身義

經云。佛真法身。猶如虛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故虛
空喻法身。以遍無礙義故也。水中月喻應身。如月昇
天。水皆現諸身照鑒。物感便顯形。又水濁不見月。水
清便見月。眾生心水不淨。不見佛身。心若清淨。即見
如來也。又有三佛義。地論像法決疑經。明三佛。謂法
報應身。如本有為法身佛。法身顯酬因義為報佛。以
應機化物為化佛。金光明經三佛。謂法應化也。法身
如前。應佛有三義。一與理相應。故名應佛。此猶報佛
也。然三皆秤佛。三皆名覺。覺義云何。別解法佛如理。
報佛知行也。應佛具知理行故也。又云。三佛俱知三
法。既秤佛。豈有不知者耶。又法報應三佛。即合應開
真。開真為法報二佛也。金光明經三佛即合真應。真
應為應化二佛也。然二佛更無別體。只真如正法為
體。真如本有為法佛。酬因名報佛。化物為化佛。又此
三佛皆常。皆是常者。法身本有故常。報佛修因顯常。
應佛常說法化緣故常。有時云法報常。應佛無常。三
佛說法。有時云法佛說法。應佛不說。應佛說法。報佛
不說等耳知。又三佛因者。有時明因唯二種。謂了因
生因。法佛了因現也。報應生因生也。又云。法佛了因
現。報因具二因。親辨起為生因。疏而助為了因。如大
經云。六度為生因。佛性為了因。應佛無別因。既顯時
法報自然應物。又云。大悲誓願是應身因。只大悲誓
願般若身了因。能了法身也。


  常無常二鳥義

故經云。云何共聖行。如娑羅鳥。迦鄰提日月。大伯與
歲星。但二鳥有前後飛義。前說苦無常。後說常樂我
也。二鳥有並飛義。明涅槃之法。非常非無常。常無常
也。又說涅槃能建大義。具常無常二種方便。名為並
飛。二鳥有上下飛。即常無常勝劣義。我今為汝說勝
三修法。苦無常無我三法為前為下。常樂我為勝為
上。此即三修六修義。昔日名三修。今昔合明之六修
也。


  半滿義

經云。云何解滿字。及以半字義。還成常無常義耳。一
者無常為半字。常為滿字。何爾。昔日為破外道橫計
生死中有常樂我淨。故說苦無我。破外道邪見。為起
小乘。名為半字。明常之病既消。無常之患廢。又經文
云。其後不久須得病。須用常樂。為發菩提。故名滿字。
若今昔治病。並得名滿字。今昔相望。昔小今大。昔半
今滿也。但行始之徒。不知說此常樂為息無常之病。
而復但為至極。故次明常無常並為息。俱非究竟。悉
名半字也。非常非無常不二。乃名滿字也。為破二病
故明不二為滿。此未具足。亦未是滿。前明常無常二
皆是用滿。次明非常非無常不二皆是體滿。又若單
明體。亦非好滿。若能非常非無常常無常具足。二鳥
雙遊。體用具足。乃名滿字也。


  佛性義

夫如如至道。非迷非悟。蕩蕩玄津。無縛無解。特由虛
妄眾生。撫執成惑。金揚錭葉。刀似蓮華。乳色不分。象
形莫了。隨其流處。六味不同。競捉瓦礫。謂為真寶。故
種智靈覺。世雄調御。示金錍之旨。眼瘼即除。處良醫
之方。眉珠便顯。言佛性者。以覺了名佛。不改名性。十
方諸佛以此為性。故言佛性也。佛性有五種。他釋不
同。開善云。一正因。二緣因。三了因。四果。五果果。正因
者心也。凡有心者。皆當作佛。故心為正因。緣因者。即
十二因緣。了因即所生智慧。了出菩提也。果性即菩
提。果果即大涅槃也。莊嚴云。眾生為正性。經云。正因
者。謂諸眾生。緣因謂六波羅蜜。餘同開善也。山門明
中道為佛性。大經云。何故失意。我先不言中道為佛
性耶。又云。第一義空名為佛性。第一義即中道也。更
無有多。但有時為眾生故。開之為二。謂正性與緣性。
緣性名傍性。就緣性中。復開因果。因中二因。因與因
因。果中亦二。果與果果。因中有境智。境為因。智為因
因。果智菩提智為果。涅槃為果果。故今五性。一因。二
因因。三果。四果果。五正性。非因非果也。但經文有兩
四句。初四句云。因與因因。果與果果。此並緣緣性。十
二因緣名因。所生智是因因故。是因因從因故。所以
名因因。菩提是果。涅槃是果果者。涅槃是果德果。故
果果也。後四句謂是因非果。是果非因。是因果。非因
非果。他云。此四句但明三性。今明此四句具足。明緣
正五性。是因非果。即十二緣境性也。是果非因。即涅
槃果果性也。是因是果。具於二性。觀智與菩提。此二
同是果。智性又是因是果。觀智是境果果。是菩提因
因。菩提由觀智果。是涅槃因。故是因是果具二性也。
非因非果名佛性。即正性。但正性非因因名帖。強名
正性。非果果名帖。強名正果。若爾此有三。足前四句。
便成七種。解云。不然。正性雖三名。只是一法。若作正
性名。即沒正因正果名。若作正因名。即沒正性正果
名。故唯是一法。足前四句五句。問正性帖緣性。亦帖
不。解云。正性非因非果。故帖名因果。緣性是因是果。
更令帖作何物。又並正性帖。緣性不帖。正性中。緣性
非中。皆中皆帖。經云。十二因緣不生不滅。非因非果。
既雙非。何故不名帖。解云。即通例。今明義涅槃十二
緣。非因非果。非生死因果。如是佛性因義。正性非因
非果。即非佛性因果。故不例也。復有四句佛性。善根
人有。闡提人有。善根人無。二人俱有。二人俱無。釋者
不同。一云。善根人有。有觀智性。闡提人無此也。闡提
人有。有即境界性。善根人無。無惡境界性。二人俱有。
有正因性。正因是心故。二人俱無。無果性也。山門釋
佛性非善非惡。善惡方便。及理內外義。理內闡提有
佛性。理外善根無佛性也。理內善根有。理外闡提無
也。二人俱有並是理內。二人俱無並是理外也。人有
五性。凡夫如雜血乳。須斯二理如純乳。那含如酪。羅
漢如生蘇。辟支如熟蘇。佛如醍醐。復有七種六種五
種佛性。如迦葉品三十二廣釋也。
三論略章造 道藏為七世父母現在父母

及一切六道四生眾生。

 卍云。此書恐邦人所摘錄。

而所抄出者。則係嘉祥大師製作。

故姑收藏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