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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7日 星期日

《性相通說》(下) 憨山沙門德清 述

性相通說 卷之下
八識規矩
唐 三藏法師玄奘 集 
明 憨山沙門德清 述 

八識規矩者。初玄奘法師。糅《成唯識論》就。窺基法師因見本論十卷。文廣義幽。乃請法師集此要義。將八識分為四章。每章作頌一十二句。將五十一心所各派本識位下。有多寡之不同。條然不紊。故稱規矩。
然論雖十卷。其義盡此四十八句。包括無遺。可謂最簡最要。為一大藏教之關鑰。不唯講者不明 難通教綱。即參禪之士。若不明此。亦不知自心起滅頭數。所謂佛法之精髓也。但窺基舊解。以論釋之。學者難明。故但執相。不能會歸唯心之旨。

予因居雙徑寂照。適澹居鎧公。請益性相二宗之旨。予不揣固陋。先依《起信》會通百法。復據論義。以此方文勢銷歸於頌。使學者一覽了然易見。而參禪之士不假廣涉教義。即此可以印心。以證悟入之淺深。至於日用見聞覺知。亦能洞察生滅心數。但此頌近解已多。皆得其宗。但就機宜。或以此為一助。以隨文難明。故先提大綱於前使知綱要。則於頌文不勞細解。亦易會矣。

大綱者。謂一真法界圓明妙心。本無一物。了無身心世界之相。又何有根境對待。妄想分別之緣影乎。原此心境。皆因無明不覺。迷一心而為識。唯識變起見相二分。故「見」為心。「相」為境。故緣塵分別好醜取捨者。皆妄識耳。
若了「心境唯識」。則分別不生。分別不生。則一心圓明。永離諸相矣。
今以未悟一心。故須先了「唯識心境」。生滅心行則當下消亡。一心可入。故唯識必須先知大綱。方可安心入觀耳。此頌大綱。單舉八識心王。緣境之時。境有好醜。故心所從之執取。起憎愛取捨。故作善作惡。善惡為因。故感苦樂二報。則業力牽引受苦受樂。眾生生死之法。唯此而已。此中開列八識。各具心所多寡之不同。造業有強弱之不一。分別皎然。使學者究心。了知起滅下落。易於調治。不致盲修瞎練。不是徒知名相而已。眾生日用見聞覺知。不離心境。其能緣之心。具有三量。量者量度。揀非真智。今妄識對境。便有量度。故心有三量。謂現量。比量。非量。以第一念現前明了。不起分別。不帶名言。無籌度心。如鏡現像。名為現量。若同時率爾意識。隨見隨即分別。名為比量。比度不著。名為非量。此三量乃能緣之心也。而所緣之境亦有三。謂性境。帶質境。獨影境。現量緣性境。性者。實也。謂根塵實法。本是真如妙性。無美無惡。以心無分別。故境無美惡。是為性境。帶質境者。比量所緣。若比度不著。則為非量。其帶質境。有真有似。以六七二識。各有所緣。故若六識外緣五塵。比度長短方圓美惡等相。屬第二念意識分別。故為比量。此長短等相。是帶彼外境本質而起。名似帶質。以是假故。其意識緣五塵過去落謝影子。亦名有質獨影。乃意識所變。故云以心緣色似帶質。中間相分一頭生。謂單從能緣見分起故。若緣空花兔角等事。名無質獨影。若散心所緣。又有夢中境界。及病中狂亂所見。皆是非量。並定中觀魚米肉山等事皆現量。明了意識雖通三量。現多。比非少也。若七識緣八識見分為我。中間相分兩頭生。以能所同一見分所變。故名真帶質境。此心境之辨也。以心境對待。境有逆順好醜。則能緣心依之而起憎愛取捨等見。故起惑造業。染成善惡二性。故感將來受苦樂二報。故心王有苦受樂受。若不起善惡。屬無記性。則平平受。因此受亦有三。所以三界眾生上下升沉。輪迴苦樂不忘者。皆由唯識內習熏變。發起心境。故三量三境三性三受。由是不能出離生死。皆心意識之過也。故論云。眾生依心意意識轉。今唯識宗。因凡夫日用不知苦樂誰作誰受。外道妄立神我。二乘心外取法。故佛說萬法唯識。使知唯識。則知不出自心。以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故參禪做工夫。教人離心意識參。離妄想境界求。正是要人直達自心本無此事耳。今八識頌而稱規矩者。只是發明心境。其所作善作惡。皆是心所助成。以各具多寡之不一。故力有強弱之不等耳。此唯識之大綱也。其心所法。已見百法。今預列心境。則臨文不必繁解。恐礙觀心耳。參禪若了妄心妄境。皆唯識所現。則用功之時。內外根境一齊放下。不逐緣影。能所兩忘。絕無對待。單提一念。攝歸自心。則一切境量分別。皆剩法矣。
五識頌
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
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此頌前五識。首句言五識與八同體。緣境之時。單屬現量。以前五識。乃八識精明之體。映在五根門頭了境之用。以初映境時。當第一念。未起分別。不帶名言。無籌度心。故名為現量。境即性境。若起第二念分別。則是同時意識。相應而起。則屬比量。故云性境現量。言三性者。乃善惡無記三性。由此五識體非恆審。故三性皆通。問曰。五識現量本無善惡。何以通三性耶。答曰。此約同時意識。而引自類種子。同時而起。則三性皆通。此指意識任運而言。非專五識也。問曰。若前與八同體。然八識畢竟無善無惡。而五識何獨通耶。答。八識畢竟不起分別。五識則有任運分別。約後分別位義說通耳。眼耳身三二地居者。此言三界五識行止之地也。二地者。謂欲界五趣雜居地。色界初禪離生喜樂地。以欲界五識全具。初禪天人以禪悅為食。不食段食。故離舌識。既不受食。則亦不聞香。故無鼻識。但有眼耳身三識而已。居者。止也。謂此三識亦止於初禪。若至二禪定生喜樂地。以入定中三識亦無。故云居止於此。遍行二句。頌相應心所也。其相應心所。通有五十一。而前五識。但具三十四心所法。餘不具者。互相違故。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七八好相鄰。
合三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此頌初句言五識所依之根。次句言生識之緣。三句言了境之用。言依根者。謂八識精明之體。今映五根門頭。各了自境。不能圓通者。以被五色根之所籠罩。故各別區分。然五根乃四大所造。有浮塵。有勝義。今淨色根。乃清淨四大所造。為勝義根。則浮塵根不足依也。且如盲者見暗。與有眼處暗無異。足知根壞而見不壞。則所依乃淨色根耳。言淨色者。舊解但云四大初成之淨色。此最難曉。唯天眼能見。愚謂淨色。即無明殼也。何以明之。且妙明真心。本來圓明廣大。今變而為識。則被無明拘礙。及結色成根。而無明識體栖托其中。是為五蘊之眾生。且此妙心。非無明力。誰能裹此而入軀殼之中耶。故中陰身。亦有形狀。但輕薄耳。鬼神五通。乃淨色之用。足可徵矣。九緣等者。言生識之緣。謂八識生起。共有九緣。但具緣多寡之不同耳。九緣者。謂空。明。根。境。作意。分別。染淨。種子。根本。此九通為生識之緣。以有為之法。非無緣而生。偈曰。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謂眼識必仗九緣方生。耳識八緣。除明緣。以暗中能聞故。鼻舌身三識。除明空二緣。故唯七耳。相鄰次第也。應云八七。後意識五緣者。謂除分別與根。以根乃七識染淨依故。七識三緣者。但有作意種子根本耳。八識四緣者。謂根。即末那。境。即種子根身器界。作意。及遍行一。種子。乃八識親生種子。此通言生識之緣。意取前五識。因便及後三也。鼻舌身。乃合中取境。以合方知故。眼耳。離根取境。以合則壞根故。此言了境之用也。愚者難分一句。言小乘人。唯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不知八識三分。以根乃相分色法。識乃見分心識。以不知此。只說根識相生。縱許五識依五根生。則六識依何為根耶。經云根能照境。識能了別。二乘不知。故為愚者。此上八句頌有漏識。下四句頌無漏成智。
變相觀空唯後得。果中猶自不詮真。
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此四句頌轉識成智也。變謂變帶。相謂相分。以五識一向緣五塵相分境。以此識同八齊轉。今托彼相。變帶觀空。而此方成智。其相雖空。亦未離空相。以不能親緣真如無相理故。智有根本後得。根本智緣如。名真智。後得智緣俗。名為假智。果中不詮真者。正謂佛果位中尚名假智。此破異師計也。以安慧師宗言。後得因中緣如。故此破之。圓明初發。謂八識轉大圓鏡智。初發之時。以前五識即成無漏。以同體故。所謂五八果上圓。若此五轉成所作智。在佛果中則能現三類身。謂大化。小化。隨類化。以此三身應機利物。以在因中有外作用。故果上亦成利生大用也。參禪無明一破。則五根門頭皆光明智照。如鏡照物。不將不迎。終日應緣。了無一法當情矣。
六識頌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此頌六識。初句言六識善惡無記三性。現量。比量。非量。性境。帶質。獨影。一一皆具。以諸識中。唯此具足。故其力最強。三界生死善惡因果。唯此識造。故云三界輪時易可知。所以能取三界生死者。以五十一心所。法法全具。故業力殊勝。但就善惡一念起時。則心所齊集。以類相從。故云分別配之。則易可知也。然意識有五種緣境不同。五種。謂明了意識。散位獨頭意識。定中獨頭意識。夢中獨頭意識。散亂獨頭意識。此五種緣境。唯後夢中。散亂位二種。單緣獨影境。其前三種。皆能緣三境。以凡有影像。皆落意識窠臼。故參禪工夫。必要離心意識者。要不墮光影門頭。以非真實故耳。
性界受三恆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
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此頌六識業力強勝也。受雖云三受。其實有五。內外粗細之不同。謂苦樂憂喜捨。逼悅心曰憂喜。逼悅身曰苦樂。憂喜苦樂不行時。名為捨受。以此六識。於三性三界五受。恆常轉變改易也。正如善時。忽生一惡念。喜時忽生一憂念。改易不定。次句承之云。若惡念起時。則根本與隨煩惱連帶而起。若善念起時。信等善法亦相連而起。以其善惡心所齊行。故助其強勝耳。於八識中。能動身發語。獨此識最強。其造善惡之業。亦此識最強。引者能引諸識作業。滿者能滿異熟果報。故一業引一果。多業能圓滿。其所造業力。招後報者。則牽引八識受生死苦。故八識頌云。界地從他業力生者此耳。故《楞伽》不立七識。但言真識。現識。分別事識。足知此識過患最重也。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
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此頌六識轉成妙觀察智也。以第六識順生死流。具有分別俱生我法二執。若逆流還源。亦仗此識作我法二空觀。今轉識成智。從觀行位入生空觀。至七信位。方破分別我執。天台云。同除四住。此處為齊。從八信起作法空觀。歷三賢位至初地初心。方斷分別法執。故云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二執方現。故云現纏眠。纏。目現行。眠。目種子。以俱生我法二執。乃七識所執者。七識無力斷惑。亦仗六識入二空觀。初則有相觀多。無相觀少。至第七遠行地。六識恆在雙空觀。方破俱生我執。俱生法執永伏不起。至此六識方得純淨無漏。相應心所亦同轉成妙觀察智也。若此識成智。則日用現前六根門頭。放光動地。一切云為。皆大機大用矣。
七識頌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
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此頌七識境量心所也。此識唯緣帶質境。以心緣心。名真帶質。言通情本者。以揀六識緣外境為似帶質也。以此七識緣內見分為我。中間相分。識與見分本質。交帶變起。故名為真。三性之中。唯有覆無記。謂此識雖無善惡。而有四惑我見相應而起。蓋覆真性。故名有覆無記。隨緣執我量為非。此句揀量也。若言帶質境。則屬比量所緣。今因執內見分為我。以非我計我。恆謬執故。故名非量。此識唯具十八心所。以雖無善惡。而為染汙意。故具八大遍行并別境中慧。慧即我見。貪癡見慢。同一我見故。餘不具者。以善是淨法。此識染汙。小隨粗猛。此識微細。由見審決。故疑無容起。愛著我故。瞋不得生。故唯四惑。然無別境四者。以欲希望。此識任運無所希望。故無欲。解者。印持未定境。此識恆緣定事。故無勝解。念乃記憶曾所習事。此識恆緣現所受境。無所記憶。無不定四者。悔者。悔先所作。此識恆緣現境。故無惡作。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眾緣力。此識一類內執。不假外緣。故無睡眠。尋伺二法。粗細發言。淺深推度。此識唯依內門而轉。一類執我。故皆無之。
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
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此頌七識力用也。此識恆常思察量度第八見分為我。故云恆審思量我相隨。恆之與審。八識中四句分別。第八恆而非審。不執我。無間斷故。第六審而非恆。以執我。有間斷故。前五非恆非審。不執我故。唯第七識亦恆亦審。以執我。無間斷故。有情由此生死長夜。而不自覺者。以與四惑八大相應起故。第六依此為染淨者。由此識念念執我。故令六識念念成染。此識念念恆思無我。令六識念念成淨。故六識以此為染淨依。是為意識之根。以此識乃生死根本。故參禪做工夫。先要志斷四惑。內離我見。方有少分相應。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恆摧。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此頌七識轉識成智也。分別俱生我法二執。乃六七識各有所執。分別二執。從初發心。六識修生空觀。至七信位。斷分別我執。隨入法空觀。歷三賢位。至初地方斷。此則七識當轉平等性智。因有俱生二執未淨。故此識未得純淨無漏。故曰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恆摧。謂六識恆住雙空觀中。至第七遠行地。方捨藏識。破俱生我執。至八地無功用行。則我執永伏。法執間起。故云恆摧。若此七識轉成無漏平等性智。在佛果位中。現十種他受用身。為十地菩薩說法。菩薩所被之機也。行人此識一轉。則不動智念念現前。法界圓明。湛然常住矣。
八識頌
性唯無覆五遍行。界地隨他業力生。
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諍。
此頌八識行相也。此識唯一精明。本無善惡。故四性中。唯無覆無記。諸心所中。唯與遍行五法相應。以有微細流注生滅故。三界九地。乃生死六道。此識為總報主。當體雖無善惡。而被他六識業力牽引而生。前六識頌引滿能招業力牽者。此也。以此識深細。世尊尋常不說。故云。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向為二乘。但說六識建立染淨根本。二乘一向未聞。故不了耳。又云。阿陀那識甚深細。習氣種子成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故云因迷執。以小乘不知。故不信有此識。是故大乘論師。引大小乘三經四頌。五教十理。證有此識。故云有此能興論主諍。十證之義。論中廣明。
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
受熏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
此頌八識體相力用也。浩浩者。廣大無涯之貌。謂藏識性海。不思議熏變而為業海。故此識體廣大無涯。以具三藏義故。名為藏識。三藏者。能藏。所藏。我愛執藏。以前七識無量劫來善惡業行種子習氣。唯此識能藏。前七識所作異熟果報。唯八識是所藏之處。由第七識執此為我。故云我愛執藏。論云。諸法於識藏。識於諸法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積劫因果不失不壞。故云不可窮。本是湛淵之心。為境風鼓動。故起七識波浪。造種種業。經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洪波鼓冥壑。無有斷絕時。故云淵深七浪境為風。前七現行返熏此識。以其體有堅住可熏性。故云受熏。前七善惡種子。唯此識能持。又能持根身器界。一期令不散壞者。以是此相分乃所緣之境故。以為三界總報主。故死時後去。投胎先來。為眾生之命根。故云作主公。其實不知不死不生法身常住也。故經云。識藏如來藏。所謂如來藏轉三十二相入一切眾生身中。故如來藏有恆沙稱性淨妙功德。豈生死耶。今迷而為藏識。亦具恆沙染緣力用。能一念轉變。則妙性功德。本自圓成。以真妄覿體。故頌四句。歎其力用廣大也。
不動地前才捨藏。金剛道後異熟空。
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此頌轉成大圓鏡智也。謂此識因七識執為我。故從無始時來。相續長劫。沉淪生死。圓教菩薩從初發心修行。漸斷習氣。歷過三賢。登地以去。至第七地破俱生我執。此識方得捨藏識名。顯過最重。故云不動地前才捨藏。以微細法執。及有漏善種間起。尚引後果。名異熟識。至金剛心後。證解脫道。異熟方空。故云爾也。異熟若空。則超因果。方才轉成大圓鏡智。言無垢同時發者。以佛果位中。名無垢識。乃清淨真如。謂鏡智相應。法身顯現。圓明普照十方塵剎。故結云普照十方塵剎中。以理智一如。方證究竟一心之體。此唯識之極則。乃如來之極果也。諦觀此識深潛難破。此識絲毫未透。終在生死岸頭。古德諸祖。未有不破此識。而有超佛越祖之談。今人生滅未忘。心地雜染種子未淨纖毫。便稱悟道。豈非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可不懼哉。
此論古存一解。今人解者甚多。但委細分別名相。轉見難入。而修行之士未親教者。望崖而退。即久依講席罷學參禪者。但勘話頭一著。而心地生滅頭數。亦沒奈何。此論雖云相宗。但顯唯心之相。若不知此。亦難究心。不免得少為足。故予此解。雖未盡依論文。唯取其義而變其語。使學者一覽便見。正要因此悟心。不是專為分別名相也。若責予杜撰荒邈之罪。固不敢辭。而為修行者未必無功。幸高明達士。得意遺言。是所望也。
六祖大師識智頌解
大圓鏡智性清淨
教中說轉識成智。六祖所說識本是智。更不須轉。只是悟得八識自性清淨。當體便是大圓鏡智矣。
平等性智心無病
此言七識染汙無知。乃心之病也。若無染汙之病。則平等性智念念現前矣。
妙觀察智見非功
言六識本是妙觀察智。於應境之時。若以功自居。則執我見。此則為識。若不居功。則日用應緣。純一妙觀察智矣。
成所作智同圓鏡
言前五識轉成所作智。此亦不必轉。但悟八識清淨圓明。則於五根門頭放光動地。一切作為。皆鏡智之用矣。
五八六七果因轉。但轉名言無實性。
此言轉識分位。雖說六七二識是因中轉。五八二識乃果上轉。其實轉無所轉。但轉其名。不轉其體。故云但轉名言無實性。
若於轉處不留情。繁興永處那伽定。
此結前轉而不轉之義也。所言轉識成智者。無別妙術。但於日用念念流轉處。若留情念繫著。即智成識。若念念轉處。心無繫著。不結情根。即識成智。則一切時中。常居那伽大定矣。豈是翻轉之轉耶。觀六祖此偈。發揮識智之妙。如傾甘露於焦渴喉中。如此深觀。有何相宗不是參禪向上一路耶。予昔居五臺。夢升兜率。親見彌勒為說唯識曰。分別是識。不分別是智。依識染。依智淨。染有生死。淨無諸佛。予因此悟唯識之旨。此雖夢語。不可向夢人說也。


性相通說 卷之下


《性相通說》(上 ) 明憨山沙門德清 述

性相通說》上
明憨山沙門德清

天親菩薩百法論義

佛說一大藏教只是說破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及佛滅後,弘法菩薩解釋教義,依唯心立性宗,依唯識立相宗。各豎門庭,甚至分河飲水,而性相二宗不能融通,非今日矣。

馬鳴大師作起信論,會相歸性,以顯一心迷悟差別,依一心法立二種門,謂心真如門,心生滅門。良以寂滅一心,不屬迷悟,體絕聖凡;今有聖凡二路者,是由一心真妄迷悟之分。故以二門為聖凡之本,故立真如門,顯不迷之體,立生滅門,顯一心有隨緣染淨之用;故知一切聖凡修證迷悟因果,皆生滅門收,其末後拈華為教外別傳之旨,乃直指一心,本非迷悟,不屬聖凡,今達磨所傳禪宗是也。其教中修行,原依一心開示,其所證入,依生滅門悟至真如門以為極則;其唯識所說十種真如,正是對生滅所立之真如耳。是知相宗唯識,定要會歸一心唯極,此唯楞嚴所說一路涅槃門,乃二宗之究竟也。學人不知其源,至談唯識一宗,專在名相上作活計,不知聖人密意,要人識破妄相以會歸一心耳;故今依生滅門中,以不生滅與生滅和合成阿賴耶識,變起根身器界,以示迷悟之源,了此歸源無二,則妙悟一心,如指諸掌矣。

相宗百法者,正的示萬法唯識之旨也;以不生滅心與生滅和合成阿賴耶識,以此識有覺不覺義。其覺義者,乃一心真如,為一切眾生正因佛性;其不覺義者,乃根本無明迷此一心而成識體。故此識有三分,謂自證分、見分、相分;又一師(護法)立四分,增證自證分。其證自證分,即不迷之真如,其自證分,乃真如一分迷中之佛性,是為本覺;以眾生雖迷,而本有佛性不失不壞,以有真如自體可證,故云自證。良由一心真如,有大智慧光明義故,今迷而為識,以湛寂之體,忽生一念,迷本圓明,則將本有無相之真如,變起虛空四大之妄相,名為相分;將本有之智光,變為能見之妄見,是為見分。是知一切眾生世界有相之萬法,皆依八識見相二分之所建立,故云萬法唯識,此實相宗之本源也。

唯識宗,但言百法者,始因彌勒菩薩修唯識觀,見得萬法廣博,鈍根眾生難以修習;故就萬法中最切要者,特出六百六十法,造瑜伽師地論以發明之,可謂簡矣。及至天親菩薩,從兜率稟受彌勒相宗法門,又見其繁,乃就六百六十法中,提出綱要,總成百法,已盡大乘奧義,故造論曰百法明門,謂明此百法,可入大乘之門矣。故欲知唯識,要先明此百法,以此百法,乃八識所變耳;以一切眾生,皆依此識而有生死,三乘聖人,皆依此識而有修證,通名世出世法,即此百法收盡。然一切聖凡,皆執為我,故論首標云: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即顯此一無字,便見世尊出世,說法四十九年,單單只說破聖凡之我見耳;我見既離,則八識無名,而一心之義顯矣。由是觀之,何相而不歸性耶?今言百法,通名有為無為世出世法,其世間名有為法,有九十四;出世間名無為法,有六種,故一切兩字,包括殆盡。雖云出世,猶未離我,故總無之,所以論主標一切法無我一句,為性相之宗本,則了無剩法矣。

其有為法九十四者:謂一心法有八;心所法有五十一;色法有十一;不相應行法有二十四。

然心法八者,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第七末那識,亦名意,亦名染淨依,俗呼傳送識;第八阿賴耶識,亦名無沒識,又名含藏識;此八識通名心王。以第八識乃自證分,為生死主;其前七識乃屬見分,以為心用。故楞嚴云:「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八識心王,無善無惡,不會造業,其作善作惡者,乃心所也;故五十一心所,又名心使,如世人家之奴僕,主人固善,而奴僕作惡,累及主耳。

起信論中不分王所,但豎說三細六麤生起之相,通名五意,六種染心,但云心念法異一語而已。然心即八識心王,念即心所,法即善惡境界。此唯識相宗,乃橫說八識王所業用,故不同耳。

其五十一心所分為六位:

一行五法:謂意(作意)、觸、受、想、思。

二別境五法:謂欲、解(勝解)、念、定、慧。

三善心所有十一:謂信、勤與慚、愧、無貪等三根,輕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

四根本煩惱有六:謂貪、嗔、癡、慢、疑、不正見。

五隨煩惱有二十:分小中大。小隨有十者:謂忿、恨、惱、覆、誑、諂、驕、害、嫉、慳。中隨二者:無慚、無愧。大隨八者:謂不信并懈怠、放逸及昏沈,掉舉、失正念、不正知、散亂。所言隨者,乃隨其根本煩惱分位差別;分小中大者,以有三義:一﹑自類俱起。二﹑染二性,謂不善,有覆。三﹑諸染心。三義皆具名大,具一名中,俱無名小。

六不定法四者:謂悔、眠、尋、伺,以此四法不定屬善屬惡故。
此五十一心所皆作善作惡之具也。而有麤細之不同。

行五者,乃善惡最初之動念也,雖有五法,其實總成一念。以第八識元一精明之體,本無善惡二路,其前五識,乃八識精明,應五根照境之用,同一現量,亦無善惡;其六七二識,正屬八識之見分,其七乃虛假,故楞伽云:「七識不流轉,非生死因。」其六識元屬智照,今在迷中,雖善分別,況是待緣,亦本無善惡;若無行五法,則一念不生,智光圓滿,現量昭然,即此名為大定,六根任運無為矣。

無奈八識田中,含藏無量劫來善惡業習種子,內熏鼓發,不覺動念;譬如潛淵魚,鼓波而自踊,是為作意,警心令起,不論善惡,但只熏動起念處,便是作意,此生心動念之始也。由眾生無始以來,未嘗離念,故今參禪看話頭,堵截意識不行,便是不容作意耳。
觸則引心趣境,蓋境有二,其習氣內熏者,乃無明因緣所變為境;發出現行,則以比似量所緣前塵影子為境。二境反觸自心,故名為觸。

此妄境一現,則違順俱非境相,含受不捨,是名為受。

境風飄鼓,安立自境,施設名言,故名為想。

微細不斷,驅役自心,令造善惡,故名為思。

其實五法圓滿,方成微細,善惡總為一念,此最極微細,故云流注生滅;言行者,謂四一切心得行故,謂三性、八識、九地、一切時也。是為恒行心所,參禪只要斷此一念;若離此一念,即是真心,故起信云:「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別境五者,正是作善作惡之心也。前行五,雖起一念善惡,但念而未作;若肯當下止息,則業行自銷,及至別境,則不能止矣。言別境者,謂別別緣境,不同行,此乃作業之心耳。因前行,作後善惡,體通麤細。

欲者,樂欲;謂於所樂境,希望欲作,此正必作之心也。

解者,勝解;謂於境決定,知其可作,不能已也。

念者,明記;謂於可作境,令心分明記取不忘也。

定,專一;謂於所觀境,專注一心也。

慧,黠慧;謂於所作境,了然不疑也。

此五別別緣境而生,若無此五,縱有善惡之念,亦不能作成事業;而此五法不唯善惡,即出世修行,亦須此五,乃能成辦也。
上乃起業之心,下乃造作之業,其業不過善惡二途,其善業止有十一,其惡業則有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故世間眾生作善者少而作惡者多也。

善十一者: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此十一法,收盡一切善業。
世出世業以信為本,故首列之。

慚者,謂自慚;云我如此丈夫之形,又解教法,敢作惡耶?有此慚心,則惡行自止。
愧者,愧他;謂恐人譏呵,故不親惡人,不作惡事。
經云:「有慚愧者,可名為人。」既具信心,加增慚愧,則善法自成矣。

貪嗔癡三者,乃根本煩惱,亦名三毒;作善之人,此三不斷,何以為善,故皆無之,若無此三毒,是為三善根。
勤者,精進也;既斷三毒,純一善心,必加精進勇猛,善行方增,此治懈怠之病。世有淳善之人,無精進力,軟暖因循,故終身無成。

輕安者,謂離三毒麤重昏懵,如釋重負,則身心輕快安隱,堪任善行也。

不放逸者,以縱貪嗔癡,無精進心,是為放逸;此不放逸,乃三根精進,四法上防修之功能也。

行捨者,由精進力,捨貪嗔癡,則令心平等正直,任運入道,以念念捨處,即念念入處,如人行路,不捨前步,則後步不進,故名行捨;以有此捨,令心不沈掉,故平等耳。言行蘊中捨者,以行陰念念遷流者,乃三毒習氣熏發妄想,不覺令心昏沈掉舉;若無此捨,不但昏掉,將發現行。若能念念捨之,則昏掉兩捨,自然令心平等正直矣。初用力捨,名有功用,若捨至一念不生,則任運無功,自然合道矣!故予教人參禪做功夫,但妄想起時,莫與作對,亦不要斷,亦不可隨,但撇去不顧,自然心安,蓋撇即捨耳。
不害者,謂慈愍眾生,不為損惱;此專治嗔,不嗔則外不傷生,內全慧命,故為至善,如儒之仁,而善法繫之終焉。

根本煩惱六者:謂貪、嗔、癡、慢、疑、不正見;此六煩惱,乃二種我法之根本,為二種生死之根本,一切枝末從此而生。
然貪、嗔、癡,名為三毒,傷害法身,斷慧命者,唯此為甚,故首標之。

慢乃我慢,疑乃不信,不正見即邪見,此三法障道之本。慢障無我,疑障正信,不正見障正知見;三乘能斷三毒,而不能斷此三法,外道之執,邪見更甚,所以修行難入正行者,此三煩惱之過也。
法華名為十使煩惱:謂貪、嗔、癡、慢、疑為五鈍使;不正見分五:謂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為五利使;由此煩惱能使眾生漂流苦海,故名為使。

隨煩惱二十者:謂忿、恨、惱、覆、誑、諂、驕、害、嫉、慳,此十為小隨;無慚、無愧,此二為中隨;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失正念、不正知、散亂,此八為大隨。所言隨者,以隨他根本煩惱而生故;言小、中、大者,以隨有三義:謂自類俱起;染二性,謂不善,有覆;諸染心。具三名大;具一名中,大小俱起故;行相麤猛,各自為主,故名小隨,以忿等十法,各別而起故。其無慚無愧,則一切不善心俱,大小俱起名中;由無慚愧,則昏掉不信等,一齊俱起,故名為大。蓋無慚愧及不信等,與上善法相反,義相對照可知,不必繁解,要知請詳唯識。

不定四者:謂悔、眠、尋、伺。論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謂此二二,各具善惡二法,故不定於一,以不同前五位心所,定八識三性一切時一切地,此心所之差別也。

悔不定者,如作惡之人,改悔為善,悔前惡行;如作惡之人,悔前惡事不作,故不定耳。

眠謂睡眠,則令身不自在,心極暗昧,此非善惡,故名不定;即眠中作夢,亦不定善惡。論說:「眠能障觀。」以眠為心所者,能令身心昏重之用,但非一定善惡耳。

言尋伺者,乃作善作惡之心,將作之時,必返求於心;意言籌量,麤轉為尋,入細為伺,所謂麤細發言。言不定者,如讚佛菩薩,初尋後伺,方得妙辭;如刁訟之人,亦由尋入伺,方得成算;故此二法為不定耳。

如上五十一法名心所者,乃心家所有之法也。然八識心王不會造業,其造業者乃心所為之,以此與心相應故同時起耳。此心所法,又名心數,亦名心,亦名心路;謂心行處總名妄想,又名客塵,又名染心,又名煩惱。煩者擾也,惱者亂也,有此心所,擾亂自心;然清淨心中本無此事,如清冷水投以沙土,則土失留礙,水亡清潔,自然渾濁,名煩惱濁。

今修行人,專要斷此煩惱,方為真修。楞嚴經云:「如澄濁水,沙土自沈,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故修行人,縱得禪定,未斷煩惱,但名清水現前,而沙土沈底,攪之又濁,況未得禪定,而便自為悟道乎?如阿難開示如來對藏性,徹底分明,而自述所悟,但曰心圓明,以向來都是妄想事,全不知不見;今日乃見此是煩惱,方得圓明了了耳。今人以妄想為悟心,豈非自顢耶?然此心所,名雖相宗,要人識破此妄想相,則容易妙悟本有真心矣;豈直專數名相而已哉!

已上雖分王所,總屬八識之見分。

十一色法者:謂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此五根乃八識攬地水火風四大所成內身,為識所依之根,五塵亦是四大能所八法所造,為所受用境。其法塵乃外五塵落謝影子,屬六識所變,一半屬心,一半屬境;此十一法,通屬八識相分境,以唯識所現故。
問曰:「此五根身,乃眾生之內身,言攬四大所成,此義云何?」
答曰:「楞嚴經云:『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此言因迷一心,轉成阿賴耶識,則靈明真空,變為頑空;於頑空中,無明凝結成四大妄識色,故云依空立世界,乃妄想澄凝所成之國土耳。由有四大妄色,則本有之智光,轉為妄見,以彼妄色為所見之境;妄見既久,則搏取四大少分為我,而妄見托彼四大以為我身,故四大本是無知,因妄見執受而有知。真心無量,今被無明封固,潛入四大以為心,所謂色雜妄想,想相為身,故云知覺乃眾生,是為五蘊之眾生耳。故內五根,外六塵,通屬八識之相分;故參禪必先內脫身心,外遣世界者,正要泯此相見二分;單究八識無明本體,故身心世界不銷,總是生死之障礙耳。所言分別我法二執者,以執身為我執,根塵為法執;二乘修行,但破身見,則出分段生死,其分別法執,從初信心,歷三賢位,直至初地,方破此執,豈易易哉!」

二十四種不相應者,此乃色心分位;蓋依前三法上,一分一位假立得等之名,揀非心心所色等,故名不相應。以不與心王相應,以不能作善作惡,故非心所;但係唯識所計分位差別,以是我所執之法,故亦列在有為法數。義有多解,非所急務,故不必一一,恐妨正行耳。

此上九十四種名有為法,以示眾生生死之法,乃妄識所計,有造作故,故名有為,名世間法;下六無為,乃出世間。

無為法有六種者:謂謂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不動無為、受想滅無為、真如無為;此六種法,揀異有為,故立無為名。雖云出世法,實通小乘,以不動乃三果那含,受想滅乃滅盡定耳。虛空無為者,從喻得名,謂無為法,體若虛空,無所造作;下五無為,通以此喻,然此虛空喻,有大小不同。

華嚴云:「若人欲識佛境界,當淨其意如虛空,遠離妄想及諸取,令心所向皆無礙。」又云:「清淨法身,猶若虛空。」此則直指法界性空。即起信所云:「如實空鏡,以體絕妄染,故如虛空。」此乃大乘法性真空,實一心之所別稱也。此中虛空,義通大小,正取虛豁無有造作,以作下五無為真諦之喻耳。

擇滅無為者,擇謂揀擇,滅謂斷滅;由無漏智,斷諸障染,所顯真理,故立斯名。此在權教菩薩,分斷分證,及二乘所證涅槃空法,正屬擇滅;故曰證滅高證無為,實在二乘。

非擇滅者,謂不由擇力,緣缺所顯;即實教菩薩,以如實觀,觀諸法性本自寂滅,以立此名。

不動無為者,謂第四禪,離前三定,三災不至,無喜樂等動搖身心,得不動名,即五那含定。

受想滅無為者,無所有處,想受不行,名受想滅無為,通滅盡定,此與不動皆屬二乘。

真如無為者,理非倒妄,不妄不變,名為真如;以遠離依他計,此正唯識所證十種真如;若依起信,正是八識體中本覺,乃真如門,乃對生滅之真如,未盡一心,故是相宗之極則。

此上百法,乃總答云何一切法也。下答云何為無我。

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此二無我,直顯一心之源也;蓋我法二執,有麤有細。麤者名分別我法二執,細者名俱生我法二執;此二種執,始從凡夫外道二乘,歷三賢十聖,直至等覺方纔破盡。破此二執,即證一心,是名為佛;今此二無我,則此麤細二執,皆在此中。

言補特伽羅,云數取趣。謂諸有情,數數起惑造業,名為能取;當來五趣,名為所取。此蓋就凡夫所執分別五蘊假我,及外道所執之神我,以取分段生死之苦者而言也。其實二乘所執蘊即離我,及涅槃我與地上菩薩未破藏識,七地已前俱未離俱生我執,以取變易生死之微苦者。今論中但說凡夫分別之我,未及聖人,蓋就相宗一往所談耳;其實佛意以聖教量盡皆破之,方極大乘之義也。

法無我者,謂我所執之法也。凡夫法執,即身心世界六塵依報,外道所執妄想涅槃,二乘所執偏空涅槃,菩薩所執取證真如。論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以有證得,是為微細法執,所謂存我覺我,俱名障礙。故八地菩薩,已證平等真如,尚起貪著,是謂微細法執,此執未空,故未盡異熟,尚屬因果;直至金剛道後異熟空時,即入果海。即起信云:「菩薩地盡,覺心初起,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名究竟覺。」

是則按此百法,前九十四,乃凡夫所執人法二我;六種無為,乃二乘菩薩所執人法二我。以雖證真如,猶屬迷悟對待,總屬生滅邊收;故今生滅情忘,聖凡不立,方極一心之源,故皆無之,此實即相歸性之極則也。

嗟今學者,但只分別名相,不達即相即性歸源之旨,致使聖教不明,而有志參禪者,欲得正修行路,可不儆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