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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7日 星期四

八識規矩通說~憨山大師(六祖大師識智頌解)

八識規矩通說

唐三藏法師 玄奘 集 
明憨山沙門 德清 述



八識規矩者。初玄奘法師。糅《成唯識論》就。窺基法師因見本論十卷。文廣義幽 。乃請法師集此要義。將八識分為四章。每章作頌一十二句。將五十一心所。各派本識位下。有多寡之不同。條然不紊。故稱「規矩」。

然《論》雖十卷。其義盡此四十八句。包括無遺。可謂最簡最要。為一大藏教之關鑰。不唯「講者」不明難通教綱。即參禪之士 若不明此。亦不知自心起滅頭數。所謂佛法之精髓也。
但窺基舊解。以論釋之。學者難明。故但執相。不能會歸唯心之旨。予因居雙徑寂照。適澹居鎧公。請益「性相二宗」之旨。予不揣固陋。先依《起信》會通「百法」。復據論義以此方文勢消歸於頌。使學者一覽瞭然易見。而參禪之士不假廣涉教義。即此可以印心。以證悟入之淺深。至於日用見聞覺知。亦能洞察生滅心數。

但此頌近解已多。皆得其宗。但就機宜。或以此為一助 。以隨文難明。故先提大綱於前。使知綱要。則於頌文不勞細解。亦易會矣。

 大綱者。謂一真法界圓明妙心。本無一物。了無身心世界之相。又何有根境對待 、妄想分別之緣影乎。原此心境。皆因無明不覺,迷一心而為「識」。唯識變起「見、相二分」 。故「見」為心,「相」為境。故緣塵分別好醜取捨者。皆妄識耳。

若了心境唯識。則分別不生。分別不生。則一心圓明。永離諸相矣。

今以未悟一心。故須先了 唯識心境。生滅心行則當下消亡。一心可入。故「唯識」必須先知大綱。方可安心入觀耳。

此頌大綱單舉 「八識心王」,緣境之時,境有好醜,故「心所」從之執取,起憎愛取捨,故作善作惡。善、惡為因,故感苦、樂二報,則業力牽引受苦、受樂,眾生生死之法,唯此而已。

此中開列八識,各具心所多寡之不同,造業有強弱之不一,分別皎然,使學者究心,了知起滅下落 ,易於調治,不致盲修瞎練,不是徒知名相而已。

眾生日用見聞覺知,不離心境,其 「能緣之心」具有「三量」。「量」者量度,揀非真智。今妄識對境,便有量度。故心有三量。 謂「現量」、「比量」、「非量」。



以第一念現前明瞭。不起分別。不帶名言。無籌度心。如鏡現像 名為「現量」。
若同時率爾意識。隨見隨即分別。名為「比量」。
比度不著名為「非量」。此「三量 」乃「能緣之心」也。

而「所緣之境」亦有三。謂「性境」、「帶質境」、「獨影境」。

「現量」緣「性境」。「性」者,實也。謂根塵實法,本是真如妙性,無美無惡,以心無分別,故境無美惡,是為 「性境」。

「帶質境」者。「比量」所緣。若比度不著,則為「非量」。

其帶質境。有真、有似。以「六、七」 二識。各有所緣故。若六識外緣「五塵」比度長、短、方、圓、美、惡......等相,屬第二念「意識分別」,故為「比量」。此長、短......等相。是帶彼外境本質而起。名「似帶質」,以是假故。

其意識緣五塵過去落謝影子。亦名「有質獨影」,乃意識所變。故云以心緣色似帶質。中間相分一頭生。
謂單從「能緣」見分起故,若緣空華兔角等事,名「無質獨影」。
若散心所緣,又有夢中境界及病中狂亂所見,皆是「非量」。并定中觀魚、米、肉、山......等事皆現量。
明了意識雖通三量。現多比非少也。
若七識緣八識「見分」為我。中間相分兩頭生,以「能、所」同一見分所變。故名「真帶質境」。此心境之辨也。

以心、境對待,境有逆、順、好、醜,則「能緣心」依之而起憎、愛、取、捨......等見,故起惑造業,染成善、惡二性,故感將來受苦樂二報。故心王有苦受、樂受。

若不起善、惡,屬「無記性」,則平平受。因此「受」亦有三。

所以三界眾生上下升沉,輪迴苦樂不忘者,皆由唯識內習熏變,發起心境。故三量三境三性三受,由是不能出離生死。皆心意識之過也。故論云:眾生依心意意識轉。
今唯識宗。因凡夫日用不知苦樂誰作誰受,外道妄立「神我」,二乘心外取法,故佛說「萬法唯識」,使知唯識,則知不出自心。

以心不見心。無相可得。
故參禪做工夫,教人「離心意識參,離妄想境界求」。正是要人直達自心本無此事耳。

今「八識頌」而稱規矩者,只是發明心境,其所作善作惡,皆是心所助成。以各具多寡之不一,故力有強弱之不等耳。此唯識之大綱也。

其「心所法」,已見百法,今預列心境則臨文不必繁解,恐礙觀心耳。
參禪若了妄心妄境皆唯識所現,則用功之時,內外根境一齊放下,不逐緣影,能所兩忘。絕無對待,單提一念,攝歸自心,則一切境量分別,皆剩法矣。

○五識頌
 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 
 徧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

       此頌前五識。首句言五識與八同體。
緣境之時。單屬「現量」。
以前五識乃八識精明之體,映在五根門頭了境之用。
以初映境時,當第一念,未起分別,不帶名言,無籌度心,故名為「現量」。
境即「性境」,
若起第二念分別,則是「同時意識」,相應而起則屬「比量」。故云「性境現量」。

言「三性」者,乃善、惡、無記三性。由此五識體非恒審。故三性皆通。

問曰:「五識現量本無善惡,何以通三性耶」?

答曰:「此約同時意識,而引自類種子,同時
而起,則三性皆通。此指意識任運而言,非專五識也」。

問曰:「若前與八同體。然八識畢竟無善無惡,而五識何獨通耶」。

答。「八識畢竟不起分別,五識則有任運分別,約後分別位義說通耳」。

「眼耳身三二地居」者。
此言三界,五識行止之地也。「二地」者謂欲界五趣雜居地,色界初禪離生喜樂地。

以欲界五識全具。
初禪天人以禪悅為食,不食段食故離舌識。既不受食。則亦不聞香,故無鼻識。但有眼、耳、身三識而已。
「居」者,止也。
此三識亦止於初禪。若至二禪定生喜樂地。以入定中三識亦無。故云「居止於此」。

「徧行」二句頌,相應心所也。其相應心所,通有五十一。而前五識,但具三十四心所法,餘
不具者,互相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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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七八好相隣。
 合三離二觀塵世。 愚者難分識與根。


  此頌初句言五識所依之根。次句言生識之緣。三句言了境之用。言依根者。謂八
識精明之體。今映五根門頭。各了自境。不能圓通者。以被五色根之所籠罩。故各別
區分。然五根乃四大所造。有浮塵。有勝義。今淨色根。乃清淨四大所造。為勝義根
。則浮塵根不足依也。且如盲者見暗。與有眼處暗無異。足知根壞而見不壞。則所依
乃淨色根耳。言淨色者舊解但云四大初成之淨色。此最難曉。唯天眼能見。愚謂淨色
。即無明殻也。何以明之。且妙明真心本來圓明廣大。今變而為識。則被無明拘礙。
及結色成根。而無明識體栖托其中。是為五蘊之眾生。且此妙心。非無明力。誰能裹
此而入軀殻之中耶。故中陰身。亦有形狀。但輕薄耳。鬼神五通。乃淨色之用。足可
徵矣。九緣等者。言生識之緣。謂八識生起共有九緣。但具緣多寡之不同耳。九緣者
。謂空。明。根。境。作意。分別。染淨。種子。根本。此九通為生識之緣。以有為
之法。非無緣而生。偈曰。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謂
眼識必仗九緣方生。耳識八緣。除明緣。以暗中能聞故。鼻舌身三識除明空二緣。故
唯七耳。相隣次第也。應云八七。後意識五緣者。謂除分別與根。以根乃七識染淨依
故。七識三緣者。但有作意種子根本耳。八識四緣者。謂根。即末那。境。即種子根
身器界。作意。即徧行一。種子。乃八識親生種子。此通言生識之緣。意取前五識。
因便及後三也。鼻舌身。乃合中取境。以合方知故。眼耳離根取境。以合則壞根故。
此言了境之用也。愚者難分一句。言小乘人。唯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不知八識
三分。以根乃相分色法。識乃見分心識。以不知此。只說根識相生。縱許五識依五根
生。則六識依何為根耶。經云。根能照境。識能了別。二乘不知。故為愚者。此上八
句頌有漏識。下四句頌無漏成智。
 變相觀空唯後得  果中猶自不詮真 
 圓明初發成無漏  三類分身息苦輪
  此四句頌轉識成智也。變。謂變帶。相。謂相分。以五識一向緣五塵相分境。以
此識同八齊轉。今托彼相。變帶觀空。而此方成智。其相雖空。亦未離空相。以不能
親緣真如無相理故。智有根本後得。根本智緣如。名真智。後得智緣俗。名為假智。
果中不詮真者。正謂佛果位中尚名假智。此破異師計也。以安慧師宗言後得因中緣如
。故此破之。圓明初發。謂八識轉大圓鏡智。初發之時。此前五識即成無漏。以同體
故。所謂五八果上圓。若此五轉成所作智在佛果中則能現三類身。謂大化。小化。隨
類化。以此三身。應機利物。以在因中有外作用。故果上亦成利生大用也。參禪無明
一破。則五根門頭。皆光明智照。如鏡照物。不將不迎。終日應緣。了無一法當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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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識頌
 三性三量通三境  三界輪時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  善惡臨時別配之
  此頌六識。初句言六識善惡無記三性。現量比量非量。性境帶質獨影。一一皆具
。以諸識中唯此具足。故其力最強。三界生死善惡因果。唯此識造。故云三界輪時易
可知。所以能取三界生死者。以五十一心所法法全具。故業力殊勝。但就善惡一念起
時。則心所齊集。以類相從。故云分別配之。則易可知也。然意識有五種緣境不同。
五種。謂明了意識。散位獨頭意識。定中獨頭意識。夢中獨頭意識。散亂獨頭意識。
此五種緣境。唯後夢中散亂位二種。單緣獨影境。其前三種。皆能緣三境。以凡有影
像皆落意識窼臼。故參禪工夫。必要離心意識者。要不墮光影門頭。以非真實故耳。
 性界受三恒轉易  根隨信等總相連 
 動身發語獨為最  引滿能招業力牽
  此頌六識業力強勝也。受雖云三受。其實有五。內外麤細之不同。謂苦樂憂喜捨
。逼悅心曰憂喜。逼悅身曰苦樂。憂喜苦樂不行時。名為捨受。以此六識於三性三界
五受恒常轉變改易也。正如善時忽生一惡念。喜時忽生一憂念。改易不定。次句承之
云。若惡念起時。則根本與隨煩惱連帶而起。若善念起時。信等善法亦相連而起。以
其善惡心所齊行。故助其強勝耳。於八識中。能動身發語。獨此識最強。其造善惡之
業。亦此識最強。引者。能引諸識作業。滿者。能滿異熟果報。故一業引一果。多業
能圓滿。其所造業力。招後報者。則牽引八識受生死苦。故八識頌云。界地從他業力
生者此耳。故楞伽。不立七識。但言真識現識分別事識。足知此識過患最重也。
 發起初心歡喜地  俱生猶自現纏眠 
 遠行地後純無漏  觀察圓明照大千
  此頌六識轉成妙觀察智也。以第六識。順生死流。具有分別俱生我法二執。若逆
流還源。亦仗此識作我法二空觀。今轉識成智。從觀行位。入生空觀。至七信位。方
破。分別我執。天台云。同除四住此處為齊。從八信起。作法空觀。歷三賢位。至初
地初心。方斷分別法執。故云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二執方現。故云現纏眠。纏。目
現行。眠。目種子。以俱生我法二執。乃七識所執者。七識無力斷惑。亦仗六識入二
空觀。初則有相觀多。無相觀少。至第七遠行地。六識恒在雙空觀。方破俱生我執。
俱生法執永伏不起。至此六識方得純淨無漏。相應心所亦同轉成妙觀察智也。若此識
成智。則日用現前六根門頭。放光動地。一切云為。皆大機大用矣。
○七識頌
 帶質有覆通情本  隨緣執我量為非 
 八大徧行別境慧  貪癡我見慢相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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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頌七識境量心所也。此識唯緣帶質境以心緣心。名真帶質。言通情本者。以揀
六識緣外境為似帶質也。以此七識緣內見分為我。中間相分。識與見分本質。交帶變
起。故名為真。三性之中。唯有覆無記。謂此識雖無善惡。而有四惑我見。相應而起
。蓋覆真性。故名有覆無記。隨緣執我量為非。此句揀量也。若言帶質境。則屬比量
所緣。今因執內見分為我。以非我計我。恒謬執故。故名非量。此識唯具十八心所。
以雖無善惡。而為染污意。故具八大徧行并別境中慧。慧即我見。貪癡見慢。同一我
見故。餘不具者。以善是淨法。此識染污。小隨麤猛。此識微細。由見審決。故疑無
容起。愛著我故。嗔不得生。故唯四惑。然無別境四者。以欲希望。此識任運無所希
望。故無欲。解者。印持未定境。此識恒緣定事。故無勝解。念乃記憶曾所習事。此
識恒緣現所受境。無所記憶。無不定四者。悔者。悔先所作。此識恒緣現境。故無惡
作。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眾緣力此識一。類內執。不假外緣。故無睡眠。尋伺二法麤
細發言。淺深推度。此識唯依內門而轉。一類執我。故皆無之。
 恒審思量我相隨  有情日夜鎖昏迷 
 四惑八大相應起  六轉呼為染淨依
  此頌七識力用也。此識恒常思察量度第八見分為我。故云恒審思量我相隨。恒之
與審。八識中四句分別。第八恒而非審。不執我。無間斷故。第六審而非恒。以執我
。有間斷故。前五非恒非審。不執我故。唯第七識亦恒亦審。以執我無間斷故。有情
由此生死長夜。而不自覺者。以與四惑八大相應起故。第六依此為染淨者。由此識念
念執我。故令六識念念成染。此識念念恒思無我。令六識念念成淨。故六識以此為染
淨依。是為意識之根。以此識乃生死根本。故參禪做工夫。先要志斷四惑。內離我見
。方有少分相應。
 極喜初心平等性  無功用行我恒摧 
 如來現起他受用  十地菩薩所被機
  此頌七識轉識成智也。分別俱生我法二執。乃六七識各有所執。分別二執。從初
發心。六識修生空觀。至七信位。斷分別我執。隨入法空觀。歷三賢位。至初地方斷
。此則七識當轉平等性智。因有俱生二執未淨。故此識未得純淨無漏。故曰極喜初心
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恒摧。謂六識恒住雙空觀中。至第七遠行地。方捨藏識。破俱生
我執。至八地無功用行。則我執永伏。法執。間起。故云恒摧。若此七識轉成無漏平
等性智。在佛果位中。現十種他受用身。為十地菩薩說法。菩薩所被之機也。行人此
識一轉。則不動智念念現前。法界圓明。湛然常住矣。
○八識頌
 性唯無覆五徧行  界地隨他業力生 
 二乘不了因迷執  由此能興論主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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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頌八識行相也。此識唯一精明。本無善惡。故四性中唯無覆無記。諸心所中。
唯與徧行五法相應。以有微細流注生滅故。三界九地。乃生死六道。此識為總報主。
當體雖無善惡。而被他六識業力牽引而生。前六識頌引滿能招業力牽者。此也。以此
識深細。世尊尋常不說。故云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向為二乘。但說六識建立染淨根本。二乘一向未聞。故不了耳。又云。阿陀那識甚深
細。習氣種子成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故云因迷執。以小乘不知
。故不信有此識。是故大乘論師。引大小乘三經四頌。五教十理。證有此識。故云由
此能興論主諍。十證之義。論中廣明。
 浩浩三藏不可窮  淵深七浪境為風 
 受熏持種根身器  去後來先作主公
  此頌八識體相力用也。浩浩者。廣大無涯之貌。謂藏識性海。不思議熏變而為業
海。故此識體廣大無涯。以具三藏義故。名為藏識。三藏者。能藏所藏。我愛執藏。
以前七識。無量劫來善惡業行種子習氣。唯此識能藏。前七識所作異熟果報。唯八識
是所藏之處。由第七識執此為我。故云我愛執藏。論云。諸法於識藏。識於諸法爾。
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積劫因果不失不壞。故云不可窮。本是湛淵之心。為境風
鼓動。故起七識波浪。造種種業。經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洪波鼓冥壑。無
有斷絕時。故云淵深七浪境為風。前七現行。返熏此識。以其體有堅住可熏性。故云
受熏。前七善惡種子唯此識能持。又能持根身器界。一期令不散壞者。以是此相分。
乃所緣之境故。以為三界總報主。故死時後去。投胎先來。為眾生之命根。故云作主
公。共實不知不死不生法身常住也。故經云。識藏如來藏所謂如來藏轉三十二相入一
切眾生身中。故如來藏有恒沙稱性淨妙功德。豈生死耶。今迷而為藏識。亦具恒沙染
緣力用。能一念轉變。則妙性功德。本自圓成。以真妄覿體。故頌四句歎其力用廣大
也。
 不動地前纔捨藏  金剛道後異熟空 
 大圓無垢同時發  普照十方塵剎中
  此頌轉成大圓鏡智也。謂此識因七識執為我。故後無始時來相續長劫。沉淪生死
。圓教菩薩從初發心修行。漸斷習氣。歷過三賢登地以去。至第七地破俱生我執。此
識方得捨藏識名。顯過最重。故云不動地前纔捨藏。以微細法執。及有漏善種間起。
尚引後果。名異熟識。至金剛心後。證解脫道。異熟方空。故云爾也。異熟若空。則
超因果。方才轉成大圓鏡智。言無垢同時。發者。以佛果位中。名無垢識。乃清淨真
如。謂鏡智相應法身顯現。圓明普照十方塵剎。故結云普照十方塵剎中。以理智一如
。方證究竟一心之體。此唯識之極則。乃如來之極果也。諦觀此識深潛難破。此識絲
毫未透。終在生死岸頭。古德諸祖未有不破此識而有超佛越祖之談。今人生滅未忘。
心地雜染種子。未淨纖毫。便稱悟道。豈非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可不懼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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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論古存一解。今人解者甚多。但委細分別名相。轉見難入。而修行之士未親教
者。望崖而退。即久依講席罷學參禪者。但勘話頭一著。而心地生滅頭數。亦沒奈何
。此論雖云相宗。但顯唯心之相。若不知此。亦難究心。不免得少為足。故予此解雖
未盡依論文。唯取其義而變其語。使學者一覽便見。正要因此悟心。不是專為分別名
相也。若責予杜撰荒邈之罪。固不敢辭。而為修行者未必無功。幸高明達士。得意遺
言。是所望也。

○六祖大師識智頌解


 大圓鏡智性清淨
  教中說轉識成智。六祖所說識本是智。更不須轉。只是悟得八識自性清淨。當體便是大圓鏡智矣。
 平等性智心無病
  此言七識染污無知。乃心之病也。若無染污之病。則平等性智念念現前。
 妙觀察智見非功
  言六識本是妙觀察智。於應境之時。若以功自居。則執我見。此則為識。若不居
功。則日用應緣。純一妙觀察智矣。
 成所作智同圓鏡
  言前五識轉成所作智。此亦不必轉。但悟八識清淨圓明。則於五根門頭放光動地
。一切作為。皆鏡智之用矣。
 五八六七果因轉  但轉名言無實性
  此言轉識分位。雖說六七二識是因中轉。五八二識乃果上轉。其實轉無所轉。但
轉其名。不轉其體。故云但轉名言無實性。
 若於轉處不留情  繁興永處那伽定
  此結前轉而不轉之義也。所言轉識成智者。無別妙術。但於日用念念流轉處。若
留情念繫著。即智成識。若念念轉處。心無繫著。不結情根。即識成智。則一切時中
。常居那伽大定矣。豈是翻轉之轉耶。觀六祖此偈。發揮識智之妙。如傾廿露於焦渴
喉中。如此深觀。有何相宗不是參禪向上一路耶。予昔居五臺。夢升兜率。親見彌勒
為說唯識曰。分別是識。不分別是智。依識染。依智淨。染有生死。淨無諸佛。予因
此悟唯識之旨。此雖夢語。不可向夢人說也。
八識規矩通說(終) 




北魏永寧寺、塔


北魏永寧寺,是北魏胡太后所建。
在高僧傳記中唐道宣律師及菩提流支等都有詳細記述,現在把大概情形摘述於下:
永寧寺是北魏孝明帝(名拓跋詡)熙平元年胡太后所建立的。寺中最出名的是9層寶塔,塔由木建、高90丈,塔頂再加金剎10丈,一共是出地千尺,100裡外便能遙見此塔。

最初建塔開掘基地時,從地下挖出金像32軀,太后以為嘉瑞,因而決心把這座寶塔要「飾制瑰奇,窮世華美」。塔頂置金寶瓶,可容水25斛,承露日金,盤有11重,金盤角上都有金鐸。寶塔9級,每個角上也懸掛大金鐸,上下共計130枚。塔的四面有九間六窗三戶,皆是朱漆靡扇,並且垂諸金鈴,每層共有五四百枚不等。每逢高風,)永夜鈴鐸和鳴之聲,傳聞10多里。
塔北有正殿形似太極,殿中供各種佛像,金玉珠繡,巧奪天工,冠絕當世。僧房櫛比有1000多間;裡面蒼松翠柏,花卉異草,院牆周匝,皆用磚造,上覆綠瓦。
正南有三門樓,開三道三重,去地高約200余尺,狀若天門,赫奕華麗。夾門列有四力士!四師子,皆飾以金玉,莊嚴璨爛,東西二門亦是如州此。 
四門之外,樹以青槐,恆似綠水,京師行旅遊人都庇蔭其下。
永寧寺建成以後,明帝和太后登臨其上,遙視宮內如在掌中,因下令不許遊人登臨塔頂。
《洛陽伽藍記》上說:「西域沙門菩提達摩,見到永寧寺及百丈高的佛塔。金盤炫日,光耀雲表,寶鐸御風,響出天外。他自己說:年一百五十歲,歷涉諸國,靡不周遍,而此寺的精麗,閻浮所無也,極佛境界亦未有此。」形容雖過於誇大,而其莊嚴珀麗,極一時所有,殆非虛語。
有一次,太風吹墮一寶瓶,入地有一丈余深。

永熙三年二月,為天雷所震,寶塔被火所燒。帝登凌雲台上觀看,派1000羽林軍趕去救火,火從第八級中發出。當時雷雨晦冥,百姓道俗都出觀看,竟無能救。時有兩個比丘不忍目睹焚盡,投火而死。觀者無不悲惜落淚!而哀注之聲更是振動京邑。
火焰相繼燒了3個月,入地剎柱,經過一年後,還有煙氣。
那年的五月,有人從象郡來說:「曾見浮圖高塔於海上,光明照耀,儼然如昔所見,沿海居民爭睹,俄而雲起霧蒸,浮圖漸漸隱去。」



慧受法師乞園建寺


慧受法師,安樂人,晉興寧年間游至一處,便在那裡住下,蔬食苦行。有一次,他經過一座花園,凝視良久,歸去每夜夢見他在那座園中建寺。詢問園主;名叫王坦之,欲向王家表白心意,但不好開口。他先試探王家守園的僕人,守園的人說:恐怕辦不到吧!
慧受法師為了實現自己的願望,便誠懇的去訪謁王坦之,說明己意,王坦之聞聽一口就答應了他的要求。
慧受法師先在園中設立一間小屋,每夜都夢見有條青龍從西方來到園中便化為梁柱了。受師告訴沙彌說:「你去新亭江邊看看,有沒有從上游飄來什麼東西。」沙彌領命,到江邊一看,見有一條長大木柱,隨流而來。沙彌急忙奔告受師。受師便雇請鄉民打撈上岸,做為建寺梁柱。遠近聞知,都來觀看這只感應而來的神木。王坦之也慨然捨園為寺。寺成,並以受師本鄉為名,因而定名為安樂寺。


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

憨山大師 著作

《觀楞伽經記》八卷、《楞伽補遺》一卷、《華嚴經綱要》八十卷、《法華擊節》一卷、《金剛經決疑》一卷、《圓覺經直解》二卷、《般若心經直說》一卷、《大乘起信論疏略》四卷、《大乘起信論直解》二卷、《性相通說》二卷(卷上為《百法明門論論義》,卷下為《八識規矩頌通說》)、《肇論略注》六卷、《道德經解》(一名《老子解》)二卷、《觀老莊影響說》一卷、《莊子內篇注》四卷、《大學中庸直解指》一卷、《春秋左氏心法》一卷、《夢遊詩集》三卷、《曹溪通志》四卷、《八十八祖道影傳贊》一卷、《憨山老人自敘年譜實錄》二卷等。

德清寂後,由門人福善、通炯、劉起相編輯刊行的有《憨山老人夢遊集》四十卷(現流通本五十五卷)。
這些著作都被收入明方冊本《續藏》。 


悟顯法師 念佛開示: 破地獄真言






有人喪妻者。夢其妻求破地獄偈。覺而求之。無有也。
問 薦福 古老云。
若人欲了知。
三世一切佛。
應觀法界性。
一切唯心造。
此偈是也。
遂舉家持誦。後見亡者。寶衣天冠。縹緲空中。
稱謝而去。
軾聞之佛印禪師。
佛印聞之範堯夫。
予讀東坡書破地獄偈語
。恨其舌相不甚廣長。吐偈意未盡。
嗚呼。此偈豈特破地獄哉。
自地獄至餓鬼。餓鬼至畜生。畜生至人。人至修羅。修羅至天。天至聲聞。聲聞至緣覺。緣覺至菩薩。菩薩至佛。是凡是聖。一破無遺矣。
或謂地獄餓鬼畜生。破則不疑。
至破人天。及界外四聖。恐不當理。
對曰。四聖六凡。雖染淨不同。然皆念後事耳。
如曹溪問惠明 不思善。不思惡。是阿那箇面目。
明言下大悟。遂嗣曹溪。能於曹溪句中有箇入頭。方知破地獄偈是斬佛劒。且道劒柄。只今在誰手裏。
一念不生沈死水。
六根纔動犯波濤。
聖凡路斷翻身處。
生殺那知在鬥稍。
大智發於心。
於心何處尋。
成就一切義。
無古亦無今。
此四句偈。事理不成就。即是文殊根本智。普賢差別智。一部華嚴經盡具其中。
誦之者。多能生慧。
何以故。大智。根本智也。大智發於心。
理成就矣。
然智既發於心。則心已化而為智。更從何處覓心
。若心有可覓。則是心能見心。無有是理。
故曰。
於心何處尋也。無處尋。即所謂無依也。
大智無依。則橫無外。
橫無外。則橫無待矣。
無待之智。非理不成就乎。理不成就。則不礙事。而事成就。
故曰。
成就一切義。
雖能成就一切義。
而無古無今。
則事又不成就矣。
無古今無所住也。
無住故竪無外。竪無外。則竪無待矣。 
此偈是 南安岩巖尊者。為侍者而作。
侍者前生為牛。以馱磚造寺功德。獲報為僧。苦無聞性。誦此偈久。聞性豁然而開。一切經書遂能記憶。故名此偈為智慧偈。以誦之者。多能發慧故也。

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僧洪法師集銅造佛像


僧洪法師,豫州人,住南京瓦官寺時,精修福業,他化緣造一丈六金色佛像,費數年的心力,才把鑄造聖像的黃銅蒐集夠。但佛像剛熔鑄完成,還未及開模,便因當道禁銅而遭難人獄了。
時為東晉末年,劉裕為相,國家為了徵集銅器鑄造兵器,民間不許私存,有必交出,否則以重刑法辦。僧洪法師既熔銅鑄造金佛,所以便觸犯了國法。
僧洪法師既然身人囹圄,法無人情,待死而已。因而他說放下萬緣,一心誦念觀世音經,皈命佛像。那天夜間,他夢見自己所鑄的佛像來到他的身前,以手撫摩他的頭並慰問道:「你駭怕嗎?」他說:「自念必死。」佛像說:「不要怕!」洪師見佛像胸前有六尺長大的一塊焦沸,心更憂念佛像不已。臨行刑的那一天,由相府的參軍監殺。誰知未到刑場,坐車被路旁突來的一條瘋牛抵壞了。因而延期一日行刑。但是到了次日,相府卻接到彭城來了一道命令說:「僧洪無罪,速予赦免放歸。」等語。
僧洪回去開模佛像時,見像胸前果然有一塊焦沸的地方。



《性相通說》明 憨山沙門德清 述




佛說一大藏教只是說破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及佛滅後,弘法菩薩解釋教義,依唯心立性宗,依唯識立相宗。
各豎門庭,甚至分河飲水,而性相二宗不能融通,非今日矣。

唯馬鳴大師作起信論,會相歸性,以顯一心迷悟差別,依一心法立二種門,謂「心真如門,心生滅門」。

良以寂滅一心,不屬迷悟,體絕聖凡;今有聖凡二路者,是由一心真妄迷悟之分。

故以二門為聖凡之本,故立真如門,顯不迷之體,立生滅門,

顯一心有隨緣染淨之用;故知一切聖凡修證迷悟因果,皆生滅

門收,其末後拈華為教外別傳之旨,乃直指一心,本非迷悟,

不屬聖凡,今達磨所傳禪宗是也。其教中修行,原依一心開

示,其所證入,依生滅門悟至真如門以為極則;其唯識所說十

種真如,正是對生滅所立之真如耳。是知相宗唯識,定要會歸

一心唯極,此唯楞嚴所說一路涅槃門,乃二宗之究竟也。學人

不知其源,至談唯識一宗,專在名相上作活計,不知聖人密

意,要人識破妄相以會歸一心耳;故今依生滅門中,以不生滅

與生滅和合成阿賴耶識,變起根身器界,以示迷悟之源,了此

歸源無二,則妙悟一心,如指諸掌矣。

相宗百法者,正的示萬法唯識之旨也;以不生滅心與生滅和合

成阿賴耶識,以此識有覺、不覺義。其覺義者,乃一心真如,

為一切眾生正因佛性;其不覺義者,乃根本無明,迷此一心而

成識體。故此識有三分,謂自證分、見分、相分;又一師立四

分,增證自證分。其證自證分,即不迷之真如,其自證分,乃

真如一分迷中之佛性,是為本覺;以眾生雖迷,而本有佛性不

失不壞,以有真如自體可證,故云自證。良由一心真如,有大

智慧光明義故,今迷而為識,以湛寂之體,忽生一念,迷本圓

明,則將本有無相之真如,變起虛空四大之妄相,名為相分;

將本有之智光,變為能見之妄見,是為見分。是知一切眾生世

界有相之萬法,皆依八識見相二分之所建立,故云萬法唯識,

此實相宗之本源也。

今唯識宗,但言百法者,始因彌勒菩薩修唯識觀,見得萬法廣

博,鈍根眾生難以修習;故就萬法中最切要者,特出六百六十

法,造瑜伽師地論以發明之,可謂簡矣。及至天親菩薩,從兜

率稟受彌勒相宗法門,又見其繁,乃就六百六十法中,提出綱

要,總成百法,已盡大乘奧義,故造論曰百法明門,謂明此百

法,可入大乘之門矣。故欲知唯識,要先明此百法,以此百

法,乃八識所變耳;以一切眾生,皆依此識而有生死,三乘聖

人,皆依此識而有修證,通名世出世法,即此百法收盡。然一

切聖凡,皆執為我,故論首標云: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即

顯此一無字,便見世尊出世,說法四十九年,單單只說破聖凡

之我見耳;我見既離,則八識無名,而一心之義顯矣。由是觀

之,何相而不歸性耶?今言百法,通名有為無為世出世法,其

世間名有為法,有九十四;出世間名無為法,有六種,故一切

兩字,包括殆盡。雖云出世,猶未離我,故總無之,所以論主

標一切法無我一句,為性相之宗本,則了無剩法矣。


有為法九十四者:謂一心法有八;心所法有五十一;色法

十一;不相應行法有二十四。

然心法八者,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第七

末那識,亦名意,亦名染淨依,俗呼傳送識;第八阿賴耶識,

亦名無沒識,又名含藏識;此八識通名心王。以第八識乃自證

分,為生死主;其前七識乃屬見分,以為心用。故楞嚴云:

「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八識心王,無善無惡,不會造

業,其作善作惡者,乃心所也;故五十一心所,又名心使,如

世人家之奴僕,主人固善,而奴僕作惡,累及主耳。

起信論中不分王所,但豎說三細六麤生起之相,通名五意,六

種染心,但云心念法異一語而已。然心即八識心王,念即心

所,法即善惡境界。此唯識相宗,乃橫說八識王所業用,故不

同耳。

其五十一心所分為六位:

一行五法:謂意、觸、受、想、思。

二別境五法:謂欲、解、念、定、慧。

三善心所有十一:謂信、勤與慚、愧、無貪等三根,
輕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

四根本煩惱有六:謂貪、嗔、癡、慢、疑、不正見。

五隨煩惱有二十:分小中大。
小隨有十者:謂忿、恨、惱、覆、誑、諂、驕、害、嫉、慳。中隨二者:無慚、無愧。
大隨八者:謂不信并懈怠、放逸及昏沈,掉舉、失正念、不正知、散亂。
所言隨者,乃隨其根本煩惱分位差別;分小中大者,以有三義:
一﹑自類俱起。二﹑染二性,謂不善,有覆。三﹑諸染
心。三義皆具名大,具一名中,俱無名小。

六不定法四者:謂悔、眠、尋、伺,以此四法不定屬善屬惡故。
此五十一心所皆作善作惡之具也。而有麤細之不同。

行五者,乃善惡最初之動念也,雖有五法,其實總成一念

以第八識元一精明之體,本無善惡二路,其前五識,乃八識精

明,應五根照境之用,同一現量,亦無善惡;其六七二識,正

屬八識之見分,其七乃虛假,故楞伽云:「七識不流轉,非生

死因。」其六識元屬智照,今在迷中,雖善分別,況是待緣,

亦本無善惡;若無行五法,則一念不生,智光圓滿,現量昭

然,即此名為大定,六根任運無為矣。

無奈八識田中,含藏無量劫來善惡業習種子,內熏鼓發,不覺

動念;譬如潛淵魚,鼓波而自踊,是為作意,警心令起,不論

善惡,但只熏動起念處,便是作意,此生心動念之始也。由眾

生無始以來,未嘗離念,故今參禪看話頭,堵截意識不行,便

是不容作意耳。

觸則引心趣境,蓋境有二,其習氣內熏者,乃無明因緣所變為

境;發出現行,則以比似量所緣前塵影子為境。二境反觸自

心,故名為觸。

此妄境一現,則違順俱非境相,含受不捨,是名為受。

境風飄鼓,安立自境,施設名言,故名為想。

微細不斷,驅役自心,令造善惡,故名為思。

其實五法圓滿,方成微細,善惡總為一念,此最極微細,

故云流注生滅;言行者,謂四一切心得行故,謂三性、八識、

九地、一切時也。是為恒行心所,參禪只要斷此一念;若離此

一念,即是真心,故起信云:「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別境五者,正是作善作惡之心也。前行五,雖起一念善惡

但念而未作;若肯當下止息,則業行自銷,及至別境,則不能

止矣。言別境者,謂別別緣境,不同行,此乃作業之心耳

因前行,作後善惡,體通麤細。

欲者,樂欲;謂於所樂境,希望欲作,此正必作之心也。

解者,勝解;謂於境決定,知其可作,不能已也。

念者,明記;謂於可作境,令心分明記取不忘也。

定,專一;謂於所觀境,專注一心也。

慧,黠慧;謂於所作境,了然不疑也。

此五別別緣境而生,若無此五,縱有善惡之念,亦不能作成

事業;而此五法不唯善惡,即出世修行,亦須此五,乃能成辦

也。
上乃起業之心,下乃造作之業,其業不過善惡二途,其善業止

有十一,其惡業則有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故世間眾生作

善者少而作惡者多也。

善十一者: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

行捨及不害。此十一法,收盡一切善業。

世出世業以信為本,故首列之。

慚者,謂自慚;云我如此丈夫之形,又解教法,敢作惡耶?

有此慚心,則惡行自止。

愧者,愧他;謂恐人譏呵,故不親惡人,不作惡事。

經云:「有慚愧者,可名為人。」既具信心,加增慚愧,則善

法自成矣。

貪嗔癡三者,乃根本煩惱,亦名三毒;作善之人,此三不斷,

何以為善,故皆無之,若無此三毒,是為三善根。

勤者,精進也;既斷三毒,純一善心,必加精進勇猛,善行方

增,此治懈怠之病。世有淳善之人,無精進力,軟暖因循,故

終身無成。

輕安者,謂離三毒麤重昏懵,如釋重負,則身心輕快安隱,

堪任善行也。

不放逸者,以縱貪嗔癡,無精進心,是為放逸;此不放逸,

乃三根精進,四法上防修之功能也。

行捨者,由精進力,捨貪嗔癡,則令心平等正直,任運入道,

以念念捨處,即念念入處,如人行路,不捨前步,則後步不

進,故名行捨;以有此捨,令心不沈掉,故平等耳。言行蘊中

捨者,以行陰念念遷流者,乃三毒習氣熏發妄想,不覺令心昏

沈掉舉;若無此捨,不但昏掉,將發現行。若能念念捨之,則

昏掉兩捨,自然令心平等正直矣。初用力捨,名有功用,若捨

至一念不生,則任運無功,自然合道矣!故予教人參禪做功

夫,但妄想起時,莫與作對,亦不要斷,亦不可隨,但撇去不

顧,自然心安,蓋撇即捨耳。


不害者,謂慈愍眾生,不為損惱;此專治嗔,不嗔則外不傷

生,內全慧命,故為至善,如儒之仁,而善法繫之終焉。

根本煩惱六者:謂貪、嗔、癡、慢、疑、不正見;此六煩惱,

乃二種我法之根本,為二種生死之根本,一切枝末從此而生。

然貪、嗔、癡,名為三毒,傷害法身,斷慧命者,唯此為甚,

故首標之。

慢乃我慢,疑乃不信,不正見即邪見,此三法障道之本。慢障

無我,疑障正信,不正見障正知見;三乘能斷三毒,而不能斷

此三法,外道之執,邪見更甚,所以修行難入正行者,此三煩

惱之過也。


法華名為十使煩惱:謂貪、嗔、癡、慢、疑為五鈍使;不正見

分五:謂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為五利使;

由此煩惱能使眾生漂流苦海,故名為使。

隨煩惱二十者:
謂忿、恨、惱、覆、誑、諂、驕、害、嫉、慳,此十為小隨;

無慚、無愧,此二為中隨;

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失正念、不正知、散亂,此八為大隨。

所言隨者,以隨他根本煩惱而生故;言小、中、大者,

以隨有三義:謂自類俱起;染二性,謂不善,有覆;諸染心。

具三名大;具一名中,大小俱起故;行相麤猛,各自為主,故

名小隨,以忿等十法,各別而起故。其無慚無愧,則一切不善

心俱,大小俱起名中;由無慚愧,則昏掉不信等,一齊俱起,

故名為大。蓋無慚愧及不信等,與上善法相反,義相對照可知,不必繁解,要知請詳唯識。

不定四者:謂悔、眠、尋、伺。論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

各二。」謂此二二,各具善惡二法,故不定於一,以不同前五

位心所,定八識三性一切時一切地,此心所之差別也。

悔不定者,如作惡之人,改悔為善,悔前惡行;
如作惡之人,悔前惡事不作,故不定耳。

眠謂睡眠,則令身不自在,心極暗昧,此非善惡,故名不定;

即眠中作夢,亦不定善惡。論說:「眠能障觀。」以眠為心所

者,能令身心昏重之用,但非一定善惡耳。

言尋伺者,乃作善作惡之心,將作之時,必返求於心;

意言籌量,麤轉為尋,入細為伺,所謂麤細發言。言不定者,

如讚佛菩薩,初尋後伺,方得妙辭;如刁訟之人,亦由尋入

伺,方得成算;故此二法為不定耳。

如上五十一法名心所者,乃心家所有之法也。

然八識心王不會造業,其造業者乃心所為之,以此與心相應故

同時起耳。此心所法,又名心數,亦名心,亦名心路;謂心行

處總名妄想,又名客塵,又名染心,又名煩惱。煩者擾也,惱

者亂也,有此心所,擾亂自心;然清淨心中本無此事,如清冷

水投以沙土,則土失留礙,水亡清潔,自然渾濁,名煩惱濁。

今修行人,專要斷此煩惱,方為真修。

楞嚴經云:「如澄濁水,沙土自沈,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

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故修行人,縱得禪

定,未斷煩惱,但名清水現前,而沙土沈底,攪之又濁,況未

得禪定,而便自為悟道乎?如阿難蒙佛開示如來對藏性,徹底

分明,而自述所悟,但曰心圓明,以向來都是妄想事,全不知

不見;今日乃見此是煩惱,方得圓明了了耳。今人以妄想為悟

心,豈非自顢耶?然此心所,名雖相宗,要人識破此妄想相,

則容易妙悟本有真心矣;豈直專數名相而已哉!

已上雖分王所,總屬八識之見分。

十一色法者:謂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此五根

乃八識攬地水火風四大所成內身,為識所依之根,五塵亦是四

大能所八法所造,為所受用境。其法塵乃外五塵落謝影子,屬

六識所變,一半屬心,一半屬境;此十一法,通屬八識相分

境,以唯識所現故。

問曰:「此五根身,乃眾生之內身,言攬四大所成,此義云

何?」

答曰:「楞嚴經云:『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

土,知覺乃眾生。』此言因迷一心,轉成阿賴耶識,則靈明真

空,變為頑空;於頑空中,無明凝結成四大妄識色,故云依空

立世界,乃妄想澄凝所成之國土耳。由有四大妄色,則本有之

智光,轉為妄見,以彼妄色為所見之境;妄見既久,則搏取四

大少分為我,而妄見托彼四大以為我身,故四大本是無知,因

妄見執受而有知。真心無量,今被無明封固,潛入四大以為

心,所謂色雜妄想,想相為身,故云知覺乃眾生,是為五蘊之

眾生耳。故內五根,外六塵,通屬八識之相分;故參禪必先內

脫身心,外遣世界者,正要泯此相見二分;單究八識無明本

體,故身心世界不銷,總是生死之障礙耳。所言分別我法二執

者,以執身為我執,根塵為法執;二乘修行,但破身見,則出

分段生死,其分別法執,從初信心,歷三賢位,直至初地,方

破此執,豈易易哉!」


二十四種不相應者,此乃色心分位;蓋依前三法上,一分一位

假立得等之名,揀非心心所色等,故名不相應。以不與心王相

應,以不能作善作惡,故非心所;但係唯識所計分位差別,以

是我所執之法,故亦列在有為法數。義有多解,非所急務,故

不必一一,恐妨正行耳。

此上九十四種名有為法,以示眾生生死之法,乃妄識所計,有

造作故,故名有為,名世間法;下六無為,乃出世間。

無為法有六種者:謂謂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不

動無為、受想滅無為、真如無為;此六種法,揀異有為,故立

無為名。雖云出世法,實通小乘,以不動乃三果那含,受想滅

乃滅盡定耳。虛空無為者,從喻得名,謂無為法,體若虛空,

無所造作;下五無為,通以此喻,然此虛空喻,有大小不同。

如華嚴云:「若人欲識佛境界,當淨其意如虛空,遠離妄想及

諸取,令心所向皆無礙。」又云:「清淨法身,猶若虛空。」

此則直指法界性空。即起信所云:「如實空鏡,以體絕妄染,

故如虛空。」此乃大乘法性真空,實一心之所別稱也。此中虛

空,義通大小,正取虛豁無有造作,以作下五無為真諦之喻

耳。

擇滅無為者,擇謂揀擇,滅謂斷滅;由無漏智,斷諸障染,所

顯真理,故立斯名。此在權教菩薩,分斷分證,及二乘所證涅

槃空法,正屬擇滅;故曰證滅高證無為,實在二乘。

非擇滅者,謂不由擇力,緣缺所顯;即實教菩薩,以如實觀,

觀諸法性本自寂滅,以立此名。

不動無為者,謂第四禪,離前三定,三災不至,無喜樂等動搖

身心,得不動名,即五那含定。

受想滅無為者,無所有處,想受不行,名受想滅無為,通滅盡

定,此與不動皆屬二乘。

真如無為者,理非倒妄,不妄不變,名為真如;以遠離依他

計,此正唯識所證十種真如;若依起信,正是八識體中本覺,

乃真如門,乃對生滅之真如,未盡一心,故是相宗之極則。

此上百法,乃總答云何一切法也。下答云何為無我。

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此二無我,直顯一心之源也;蓋我法二執,有麤有細。

麤者名分別我法二執,細者名俱生我法二執;

此二種執,始從凡夫外道二乘,歷三賢十聖,直至等覺方纔

破盡。破此二執,即證一心,是名為佛;

今此二無我,則此麤細二執,皆在此中。


言補特伽羅,云數取趣。

謂諸有情,數數起惑造業,名為能取;當來五趣,名為所取。

此蓋就凡夫所執分別五蘊假我,及外道所執之神我,以取分段

生死之苦者而言也。其實二乘所執蘊即離我,及涅槃我與地上

菩薩未破藏識,七地已前俱未離俱生我執,以取變易生死之微

苦者。今論中但說凡夫分別之我,未及聖人,蓋就相宗一往所

談耳;其實佛意以聖教量盡皆破之,方極大乘之義也。

法無我者,謂我所執之法也。凡夫法執,即身心世界六塵依

報,外道所執妄想涅槃,二乘所執偏空涅槃,菩薩所執取證真

如。論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

唯識。」以有證得,是為微細法執,所謂存我覺我,俱名障

礙。故八地菩薩,已證平等真如,尚起貪著,是謂微細法執,

此執未空,故未盡異熟,尚屬因果;直至金剛道後異熟空時,

即入果海。即起信云:「菩薩地盡,覺心初起,心無初相,遠

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名究竟覺。」

是則按此百法,前九十四,乃凡夫所執人法二我;六種無為,

乃二乘菩薩所執人法二我。以雖證真如,猶屬迷悟對待,總屬

生滅邊收;故今生滅情忘,聖凡不立,方極一心之源,故皆無

之,此實即相歸性之極則也。

嗟今學者,但只分別名相,不達即相即性歸源之旨,致使聖教

不明,而有志參禪者,欲得正修行路,可不儆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