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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3日 星期六

攝摩騰(漢洛陽白馬寺)《高僧傳》卷一~1




攝摩騰。本中天竺人。善風儀。解大小乘經。常游化為任。昔經往天竺附庸小國講金光明經。會敵國侵境。

騰惟曰。經云。能說此經法。為地神所護。使所居安樂。今鋒鏑方始。曾是為益乎。乃誓以忘身。躬往和勸。遂二國交歡。由是顯達。

漢永平中。明皇帝夜夢金人飛空而至。乃大集群臣。以占所夢。通人傅毅奉答。
臣聞西域有神。其名曰佛。陛下所夢將必是乎。

帝以為然。即遣郎中蔡愔博士弟子秦景等。使往天竺尋訪佛法。愔等於彼遇見摩騰。乃要還漢地。騰誓志弘通不憚疲苦冒涉流沙至乎雒邑。
明帝甚加賞接。於城西門外立精舍以處之。漢地有沙門之始也。
但大法初傳未有歸信。故蘊其深解無所宣述。後少時卒於雒陽。
有記云。騰譯四十二章經一卷。初緘在蘭台石室第十四間中。騰所住處。今雒陽城西雍門外白馬寺是也。
相傳云。外國國王嘗毀破諸寺。唯招提寺未及毀壞。
夜有一白馬。繞塔悲鳴。即以啓王。王即停壞諸寺。因改招提以為白馬。故諸寺立名。多取則焉。


求那跋摩(宋京師祇洹寺)《高僧傳》卷三



求那跋摩。此云功德鎧。本剎利種。累世為王。治在罽賓國。祖父呵梨跋陀。此言師子賢。以剛直被徙。父僧伽阿難。此言眾喜。因潛隱山澤。跋摩年十四便機見俊達深有遠度。仁愛泛博崇德務善。其母嘗須野肉令跋摩辦之。

跋摩啓曰。有命之類莫不貪生。夭彼之命非仁人矣。

母怒曰。設令得罪吾當代汝。跋摩他日煮油誤澆其指。
因謂母曰。代兒忍痛。
母曰。痛在汝身吾何能代。
跋摩曰。眼前之苦尚不能代。況三途耶。
母乃悔悟終身斷殺。
至年十八相公見而謂曰。君年三十當撫臨大國南面稱尊。
若不樂世榮 當獲聖果。至年二十出家受戒。洞明九部博曉四含。誦經百餘萬言。深達律品妙入禪要。時號曰三藏法師。

至年三十罽賓王薨。絕無紹嗣。眾咸議曰。跋摩帝室之胤。又才明德重。可請令還俗以紹國位。群臣數百再三固請。跋摩不納。乃辭師違眾林棲谷飲。孤行山野遁跡人世。
後到師子國觀風弘教。識真之眾咸謂已得初果。儀形感物見者發心。後至闍婆國。

初未至一日闍婆王母夜夢見一道士飛舶入國。明旦果是跋摩來至。王母敬以聖禮從受五戒。母因勸王曰。宿世因緣得為母子。我已受戒而汝不信。恐後生之因永絕今果。王迫以母敕。即奉命受戒。漸染既久專精稍篤。頃之鄰兵犯境。

王謂跋摩曰。外賊恃力欲見侵侮。若與鬥戰傷殺必多。如其不拒危亡將至。今唯歸命師尊不知何計。
跋摩曰。暴寇相攻宜須御捍。但當起慈悲心勿興害念耳。
王自領兵擬之。旗鼓始交賊便退散。王遇流矢傷腳。

跋摩為咒水洗之。信宿平復。王恭信稍殷。乃欲出家修道。因告群臣曰。吾欲躬棲法門。卿等可更擇明主。
群臣皆拜伏勸請曰。王若捨國則子民無依。且敵國凶強恃險相對。如失恩覆則黔首奚處。大王天慈寧不愍念。敢以死請申其悃愊。王不忍固違。乃就群臣請三願。若許者當留治國。
一願凡所王境同奉和上。
二願盡所治內一切斷殺。
三願所有儲財賑給貧病。
群臣歡喜僉然敬諾。於是一國皆從受戒。
王后為跋摩立精捨。躬自引材傷王腳指。跋摩又為咒治。有頃平復。導化之聲播於遐邇。鄰國聞風皆遣使要請。
時京師名德沙門慧觀慧聰等。遠挹風猷思欲餐稟。以元嘉元年九月。面啓文帝。求迎請跋摩。帝即敕交州刺史令泛舶延致觀等。又遣沙門法長道衝 道俊等往彼祈請。並致書於跋摩及闍婆王婆多加等。必希顧臨宋境流行道教。
跋摩以聖化宜廣不憚遊方。先已隨商人竺難提舶欲向一小國。會值便風遂至廣州。
故其遺文云。業行風所吹遂至於宋境。此之謂也。
文帝知跋摩已至南海。於是復敕州郡令資發下京。路由始興。經停歲許。始興有虎市山。儀形聳孤峰嶺高絕。
跋摩謂其彷彿耆闍。乃改名靈鷲。於山寺之外別立禪室。室去寺數里磬音不聞。每至鳴椎跋摩已至。或冒雨不沾。或履泥不濕。時眾道俗莫不肅然增敬。
寺有寶月殿。跋摩於殿北壁手自畫作羅雲像及定光儒童布發之形。像成之後每夕放光。久之乃歇。
始興太守蔡茂之深加敬仰。後茂之將死。跋摩躬自往視說法安慰。後家人夢見茂之在寺中與眾僧講法。實由跋摩化導之力也。
此山本多虎災。自跋摩居之。晝行夜往。或時值虎。以杖按頭。弄之而去。於是山旅水賓去來無梗。感德歸化者十有七八焉。
跋摩嘗於別室入禪。累日不出。寺僧遣沙彌往候之。見一白師子緣柱而上。亙空瀰漫生青蓮華。沙彌驚恐大呼往逐師子。豁無所見。其靈異無方。類多如此。

後文帝重敕觀等。復更敦請。乃泛舟下都。以元嘉八年正月達於建鄴。文帝引見勞問殷勤。因又言曰。「弟子常欲持齋不殺。迫以身殉物不獲從志。法師既不遠萬里來化此國。將何以教之。」
跋摩曰。「夫道在心不在事。法由己非由人。
且帝王與匹夫所修各異。
匹夫身賤名劣。言令不威。若不克己苦躬。將何為用。
帝王以四海為家。萬民為子。出一嘉言則士女咸悅。布一善政則人神以和。刑不夭命。役無勞力。則使風雨適時。寒暖應節。百谷滋繁。桑麻郁茂。如此持齋齋亦大矣。如此不殺德亦眾矣。
寧在闕半日之餐。全一禽之命。然後方為弘濟耶。

帝乃撫機嘆曰。「夫俗人迷於遠理。沙門滯於近教。迷遠理者謂 至道虛說。滯近教者則 拘戀篇章。
至如法師所言。真謂開悟明達。可與言天人之際矣。」
乃敕住祇洹寺供給隆厚。公王英彥莫不宗奉。俄而於寺開講法華及十地。法席之日軒蓋盈衢。觀矚往還肩隨踵接。
跋摩神府自然妙辯天絕。或時假譯人而往復懸悟。
後祇洹慧義請出菩薩善戒。始得二十八品。後弟子代出二品。成三十品。未及繕寫失序品及戒品。故今猶有兩本。或稱菩薩戒地。
初元嘉三年。徐州刺史王仲德於彭城請外國伊葉波羅譯出雜心。至擇品 而緣礙遂輟。至是更請 跋摩譯出後品。足成十三卷。並先所出四分羯磨優婆塞五戒略論 優婆塞二十二戒等。凡二十六卷。並文義詳允。梵漢弗差。
時影福寺尼慧果 淨音等。共請跋摩云。去六年有師子國八尼至京云。宋地先未經有尼。那得二眾受戒。恐戒品不全。

跋摩云。戒法本在大僧眾發。設不本事無妨得戒。
如愛道之緣。諸尼又恐年月不滿。苦欲更受。

跋摩稱云。善哉。苟欲增明甚助隨喜。但西國尼年臘未登。又十人不滿。且令學宋語別因西域居士。更請外國尼來足滿十數。
其年夏在定林下寺安居。時有信者採華布席。唯跋摩所坐華彩更鮮。眾咸崇以聖禮。夏竟還祇洹。其年九月二十八日中食未畢。先起還閣。其弟子後至。奄然已終。春秋六十有五。

未終之前預造遺文偈頌三十六行。自說因緣云。已證二果。手自封緘付弟子阿沙羅 云。我終後可以此文還示天竺僧。亦可示此境僧也。既終之後即扶坐繩床。顏貌不異。似若入定。道俗赴者千有餘人。並聞香氣芬烈。咸見一物狀若龍蛇。可長一匹許。起於屍側直上沖天莫能詺者。

即於南林戒壇前依外國法 闍毗之。四部鱗集。香薪成[/]。灌之香油以燒遺陰。五色焰起氛氳麗空。是時天景澄朗道俗哀嘆。
仍於其處起立白塔。欲重受戒。諸尼悲泣望斷不能自勝。
初跋摩至京。文帝欲從受菩薩戒。會虜寇侵強未及諮稟。奄而遷化。以本意不遂傷恨彌深。乃令眾僧譯出其遺文云:

  前頂禮三寶  淨戒諸上座
  濁世多諂曲  虛偽無誠信
  愚惑不識真  懷嫉輕有德
  是以諸賢聖  現世晦其跡
  我求那跋摩  命行盡時至
  所獲善功德  今當如實說
  不以諂曲心  希望求名利
  為勸眾懈怠  增長諸佛法
  大法力如是  仁者咸諦聽
  我昔曠野中  初觀於死屍
  膖脹蟲爛壞  臭穢膿血流
  系心緣彼處  此身性如是
  常見此身相  貪蛾不畏火
  如是無量種  修習死屍觀
  放捨余聞思  依止林樹間
  是夜專精進  正觀常不忘
  境界恆在前  猶如對明鏡
  如彼我亦然  由是心寂靖
  輕身極明淨  清涼心是樂
  增長大歡喜  則生無著心
  變成骨鎖相  白骨現在前
  朽壞肢節離  白骨悉磨滅
  無垢智熾然  調伏思法相
  我時得如是  身安極柔軟
  如是方便修  勝進轉增長
  微塵念念滅  壞色正念法
  是則身究竟  何緣起貪欲
  知因諸受生  如魚貪鈎餌
  彼受無量壞  念念觀磨滅
  知彼所依處  從心猿猴起
  業及業果報  依緣念念滅
  心所知種種  是名別相法
  是則思慧念  次第滿足修
  觀種種法相  其心轉明瞭
  我於爾焰中  明見四念處
  律行從是竟  攝心緣中住
  苦如熾然劍  斯由渴愛轉
  愛盡般涅盤  普見彼三界
  死焰所熾然  形體極消瘦
  喜息樂方便  身還漸充滿
  勝妙眾生相  頂忍亦如是
  是於我心起  真實正方便
  漸漸略境界  寂滅樂增長
  得世第一法  一念緣真諦
  次第法忍生  是謂無漏道
  妄想及諸境  名字悉遠離
  境界真諦義  除惱獲清涼
  成就三昧果  離垢清涼緣
  不湧亦不沒  淨慧如明月
  湛然正安住  純一寂滅相
  非我所宣說  唯佛能證知
  那波阿毗曇  說五因緣果
  實義知修行  名者莫能見
  諸論各異端  修行理無二
  偏執有是非  達者無違諍
  修行眾妙相  今我不宣說
  懼人起妄想  誑惑諸世間
  於彼修利相  我已說少分
  若彼明智者  善知此緣起
  摩羅婆國界  始得初聖果
  阿蘭若山寺  道跡修遠離
  後於師子國  村名劫波利
  進修得二果  是名斯陀含
  從是多留難  障修離欲道
  見我修遠離  知是處空閒
  咸生希有心  利養競來集
  我見如火毒  心生大厭離
  避亂浮於海  闍婆及林邑
  業行風所飄  隨緣之宋境
  於是諸國中  隨力興佛法
  無問所應問  諦實真實觀

  今此身滅盡  寂若燈火滅。

2015年6月12日 星期五

反詐騙



悟顯法師 開示:
出了家,穿上這件僧服,就要對得起釋迦牟尼,
所作所為,只能做出家人才能做、應該做的事,
而不是順著自己的習氣、貪嗔癡去表演,破壞佛教。
以世間做比喻,你進了一家公司,專破壞公司政策、規矩,那你是什麼人?
是賊!世間有法律管束,佛門就是因果各人負了。
世間人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現在則是告訴你,若要人不說,除非己莫為。
你如法修行、講經、誰能奈你何,誰有能說到你。
若是一個有正念、正見的人,就不會用佛法掩飾自己這貪瞋癡、好名利的心。
你如果穿僧服做不應做的事,那是你應該改,
而不是叫經典修改成你的樣子,叫人亂講經去符合你的習氣。
詐騙集團若被165反詐騙戳穿了,難道還是提醒者的錯嗎?
那還成什麼樣了!


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皇帝與和尚(13)一度為僧的唐宣宗

(13)一度為僧的唐宣宗

和尚還俗做皇帝的朱洪武,皇帝出家做和尚的建文帝,這是人所周知的事。唐朝還有一位和尚還俗做皇帝的人,知道的人並不多,那就是唐宣宗皇帝,他也曾經一度出家多年。現在就將宣宗出家的經過細述如後:


<宣宗未出家時>

宣宗名忱,始封光王;憲宗皇帝的第十三子。穆宗異母弟,宣宗從小就有賢名,穆宗曾有傳位光王之意,光王不肯。傳位長子敬宗,可是敬宗年青好玩,遊戲無度,狎匿群小,在位沒有兩年,十八歲時就被克明所。大臣裴度迎江王太弟文宗接位,文宗是穆宗的次子,在位十二年,本來立敬宗子陳王成美為皇太子,文宗崩時,中尉仇士良等矯詔廢太子,立穎王皇太弟,為武宗,穆宗第五子,在位六年。武宗不但毀滅佛教,而且無道好殺。他曾暗中將皇叔光王捶沉宮廁,被宦者仇公武暗中偷偷從廁中救出,放他逃生,恐怕武帝追查,就剃髮染衣,出家為僧,那時武帝尚未毀壞佛教。

<行腳僧赴會應供>

齊安法師是位有道高僧,他住持浙江蕭山寺時,有一次舉行大的法會,各方行腳僧都來參加此一勝會。那時宣宗隱身僧侶中,混在行腳僧內,也來參加此一法會,安法師預知未來的宣宗皇帝要來赴會,前一天就招呼寺內住眾說:「明天當有異人到此,禁止雜言和滋事,恐累及佛法。

第二天有行腳僧多人,前來參禮。安法師特別注意他們的言行,在僧眾之中,已經看出一位滿面貴氣,與眾不同的出家人,那一定是未來的王者。於是法師命維那師設一高位,請他來坐,對他優禮有加,與其談話後說:「貧道為海眾圍繞,患齋不供,就上座邊、求一供疏。」宣宗為之操翰抒辭,安師閱後,頗為驚悚,等赴齋供的僧人吃飲離去後,安師特設豐席款待,並開門見山的對宣帝說:「時已至矣,大王無滯泥蟠。」更以弘揚佛法,紹隆三寶之事相囑託而後去。
後來宣帝及位後,想迎接安師來京供養,聞安師已圓寂,愴悼不已,並作詩追悼,敕封大師諡號悟空。

<終歸大海作波濤>

志閑禪師與唐宣宗為僧時同遊山水,志閑禪師題瀑布詩云:「穿雲透石不辭勞,地遠方知出處高。」宣宗續句道:「溪澗豈能留得住,終歸大海作波濤!」

<宣宗在位,大興佛法>

武宗滅僧時,宣帝已返俗任江陵少尹。會昌六年,武宗吃方士金丹,疽發背,十多天不能說話,備受痛苦而死,王皇太叔即位柩前,宣帝多年流落江湖,隱身僧侶,游化民間,備知稼穡,勤於庶政。

宣宗登位後,不但大興佛法,特下詔天下凡被武宗會昌五年所毀壞的佛寺,諸宿舊僧,仍舊修建住持。並又詔修天下祖塔未經賜號諡者,報聞太常,考行頒賜。
宣宗在位十三年,五十歲駕崩,帝性明睿,用法無私,恭謹節儉,惠民愛物,從諫如流,天下稱為小太宗。資治通鑒上說:「宣帝少歷艱難,長年踐祚,人之情偽,靡不周知,盡心民事,精勤治道,賞簡而當,罰嚴而必,故方內樂業,殊仰順軌,求之漢世,其孝宣之流亞歟!」
在舊唐史上對宣宗的評語更好。可是著新唐史的歐陽修同情毀壞佛教的武宗,而對曾經出家大興佛法的宣宗,以私心以來更換舊史,顛倒黑白,真是罪過。


(本文參考高僧傳、釋氏稽古略、佛祖歷代總載、資治通鑒)



自救吧

如果在佛門,有人雖教你:空觀、調伏我慢、我執....,說他是在教你佛法。

而他講的內容都是普遍使用:
「思想、發揮所長、告訴你跟他學可以在這世間找到...某些東西、或自己....,要你照顧自己的心.....」這些字眼,

那你不用再聽下去,因為他是用他的「我見」「個人想法」在教你,

只會使你的「我相」更重。

而他自己其實並不懂佛法,也非依四依法或祖師開示而說。

這種人很多,一般人無法分辨,求佛加持吧,勿遇邪師!!

為何今天用藥師佛這張圖呢?答案在藥師佛的十二大願中。


以下是答案:


第四大願:

若諸有情,行邪道者,悉令安住菩提道中;

若行聲聞、獨覺乘者,皆以大乘而安立之。


第九大願:

令諸有情,出魔罥網,解脫一切外道纏縛。

若墮種種惡見稠林,皆當引攝置於正見,

漸令修習諸菩薩行,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一切佛 沒有我執、沒有分別、沒有偏見,

只有救度眾生的願心,

而藥師佛說    要把學小乘的人引至大乘,又說

要令眾生出魔罥網(也就是這世間),

讓眾生離開外道(離心性而說的法,謂之

外道法),你們若真是要學佛法,就要看清

楚,佛弟子不應學世法、外道法。

否則都屬於不如法的假佛弟子。










2015年6月8日 星期一

《菩提達摩大師無心論》

《菩提達摩大師無心論》
【梁】菩提達摩
注:此經出自《大藏經》第85 No.2831

  夫至理無言,要假言而顯理。
大道無相,為接粗而見形。
今且假立二人,共談無心之論矣。

  弟子問和尚曰:「有心無心?」
  答曰:「無心。」
  問曰:「既云無心,誰能見聞覺知,誰知無心?」
  答曰:「還是無心。既見聞覺知,還是無心能知無心。」
  問曰:「既若無心,即合無有見聞覺知,云何得有 見聞覺知?」
  答曰:「我雖無心,能見能聞能覺能知。」
  問曰:「既能見聞覺知,即是有心,那得稱無?」
  答曰:「只是見聞覺知,即是無心。何處更離見聞覺知別有無心。
我今恐汝不解,一一為汝解說。令汝得悟真理,假如見終日見由為無見,見亦無心;
聞終日聞由為無聞,聞亦無心;
覺終日覺由為無覺,覺亦無心;
知終日知由為無知,知亦無心;
終日造作,作亦無作,作亦無心。
故云見聞覺知總是無心。」


  問曰:「若為能得知是無心?」
  答曰:「汝但仔細推求看,心作何相貌?其心復可得,是心不是心。
為復在內、為復在外、為復在中間?
如是三處推求,覓心了不可得,乃至於一切處求覓亦不可得。當知即是無心。」

  問曰:「和尚既云,一切處總是無心,即合無有罪福,何故眾生輪迴六趣生死不斷?」

  答曰:「眾生迷妄,於無心中而妄生心,造種種業,妄執為有,足可致使輪迴六趣,生死不斷。
譬有人,於暗中見杌為鬼,見繩為蛇,便生恐怖。眾生妄執,亦復如是。於無心中,妄執有心,造種種業,而實無不輪迴六趣。
如是眾生,若遇大善知識,教令坐禪,覺悟無心,一切業障,盡皆銷滅,生死即斷。
譬如暗中,日光一照,而暗皆盡。
若悟無心,一切罪滅 亦復如是。」

  問曰:「弟子愚昧,心猶未了。審一切處六根所用者,應答曰語,種種施為,煩惱菩提,生死涅槃,定無心否?」
  答曰:「定是無心,只為眾生妄執有心,即有一切煩惱生死、菩提涅槃。
若覺無心,即無一切煩惱生死涅槃。
是故,如來為有心者說有生死,
菩提對煩惱得名,涅槃者對生死得名,此皆對治之法。
若無心可得,即煩惱菩提亦不可得,乃至生死涅槃亦不可得。」


  問曰:「菩提涅槃既不可得,過去諸佛皆得菩提,此謂可乎?」
  答曰:「但以世諦文字之言得,於真諦實無可得。
故《維摩經》云:菩提者,不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
又《金剛經》云:無有少法可得
諸佛如來,但以不可得而得。
當知有心即一切有,無心一切無。」


  問曰:「和尚既云,於一切處盡皆無心,木石亦無心,豈不同於木石乎?」

  答曰:「而我無心,心不同木石。
何以故?
譬如天鼓,雖復無心,自然出種種妙法教化眾生。
又如如意珠,雖復無心,自然能作種種變現。而我無心,亦復如是。雖復無心,善能覺了諸法實相,具真般若,三身自在,應用無妨。
故《寶積經》云:以無心意而現行,豈同木石乎?
夫無心者,即真心也;真心者,即無心也。」


  問曰:「今於心中,作若為修行?」
  答曰:「但於一切事上覺了,無心即是修行,更不別有修行。故知無心即一切,寂滅即無心也。」

  弟子於是忽然大悟,始知心外無物,物外無心,舉止動用,皆得自在,斷諸疑網,更無罣礙。
即起作禮,而銘無心,乃為頌曰:
心神向寂,無色無形。睹之不見,聽之無聲。
似暗非暗,如明不明。捨之不滅,取之無生。大即廓周法界,小即毛竭不停。
煩惱混之不濁,涅槃澄之不清。
真如本無分別,能辯有情無情。
收之一切不立,散之普遍含靈。
妙神非知所測,正覓絕於修行。
滅則不見其壞,生則不見其成。
大道寂號無相,萬像窈號無名。
    如斯運用自在,總是無心之精。」

  和尚又告曰:「諸般若中,以無心般若而為最上,故《維摩經》云:
以無心意無受行,而悉拙伏外道。
又《法鼓經》:若知無心可得,法即不可得,罪福亦不可得,生死涅槃亦不可得,乃至一切盡不可得,不可得亦不可得。」

  乃為頌曰:
「昔日迷時為有心,爾時悟罷了無心。
    雖復無心能照用,照用常寂即如如。」

  重曰:
「無心無照亦無用,無照無用即無為。
此是如來真法界,不同菩薩為辟支。
言無心者,即無妄相心也。」


  又問:「何名為太上?」

  答曰:「『太』者大也,『上』者高也。窮高之妙理,故云『太上』也。
又『太』者,通泰位也。
三界之天雖有延康之壽,福盡是故終輪迴六趣,未足為「太」。
十住菩薩雖出離生死,而妙理未極,亦未為「太」。
十住修心,妄有入無,又無其無有雙遣,不忘中道,亦未為「太」。
又忘中道,三處都盡,位皆妙覺。
菩薩雖遣三處,不能無其所妙,亦未為「太」。
又忘其妙,則佛道至極,則無所存。
無存思則無思慮,兼妄心智永息,
覺照俱盡,寂然無為,此名為「太」也。
「太」是理極之義,「上」是無等色,
故云「太上」,即之佛如來之別名也。」

《菩提達摩大師無心論》卷終


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

無知者不信聖言

無知的人,因為對佛法不解,覺得怎麼佛法都把事情歸咎於「緣」。

這種人即是所謂的「短視」,總在他眼界中的現實生活裡找事情發生的原因、理由,基本上他不修行,但也不信佛,看到人家說因緣,
卻又不願接受。

對於這類不信佛、謗佛的人,佛法中有個專有名詞,就是「阿顛迦」。

佛是一切智者,有福報因緣的人自會信入。

不要以為這類人是所謂的「客觀」,那是他的

無福與淺視。

若說世俗的客觀,他就會設立「一切事情都是可能的」,
而不會以「否定」心理作為前提,

或許在你我身邊就有這種人,明明很清楚,

他卻看不懂,或是不願承認接受。

冷言冷語,就是不肯修行,不僅不修,還要毀謗佛法。

遇這類人只能默擯,也不要去看他寫的、聽他講的,因為都是毒,

現今社會就是資訊、媒體中邪知邪見太多,

偏偏看的人不懂其中有問題,在平日生活中

輸入進去後,

又來看佛法,才會不信正法、邪心熾盛。

才會這麼離譜無知地在解讀佛經、佛法。

早期提倡不看電視、報紙、雜誌,以前做得到的人自然能修行。

今人卻幾乎做不到,所以難修行,疑心重、我見重,不信聖言量(佛說),佛是聖人,也是徹底走過修行這條路,到達彼岸的人,你若不信佛說的,你又如何能到彼岸,究竟圓滿佛道呢~~




2015年6月6日 星期六

離婆多 尊者

又稱 星宿尊者,是他父母祈禱星宿而生。

釋迦牟尼佛的弟子「離婆多」尊者,在未成道前,有一天,因急於趕路而錯過旅店,只好夜宿空亭。到了半夜,忽有一小鬼背負個死屍而來。隨後有一大鬼追趕而來,怒氣衝衝的向小鬼質問:
「這個死屍是我發現的,你為什麼要偷走?」
說著,就動手要來搶回死屍,小鬼不給,於是二鬼各執死屍一手,相持不下。
這個時候,小鬼忽然發現亭內有一個活人在,所以就向大鬼建議說:
「這亭內另有一個活人在,我們可以請他來評評理,看這具屍體應該是屬於誰的?」此時的離婆多,已被眼前的景況嚇得半死了,現在竟然要請他作證,他心裏想: 
「若說是小鬼帶來的,大鬼一定會對我不利,但若說是大鬼搬來的,又與事實不符合,真是左右為難!」只好戰戰兢兢的指著小鬼說: 
「我不曉得原來是誰的,不過,剛才是他背進這亭子來的。」
這樣的回答,當然惹得大鬼的大怒,隨即將離婆多的右臂拔下。此時,小鬼看到離婆多因為不畏大鬼而做了實證,實在過意不去,就取了死屍的右手,給離婆多接補上去。大鬼看了更生氣,便折了離婆多的左手、右腳、左腳,甚至頭、身體全部折下來;而小鬼也從死屍上,一一地折下,替離婆多一一地補上。然後大小兩個鬼,拾起地上從離婆多身上折下的肢體,爭先恐後地吃個淨光。
此時的離婆多,生了大煩惱,遂懷疑自己這身體是不是還是我?若說是,卻明明看到自己的身體被那個大鬼拔去吃掉了;若說不是,自己卻還活著,手足都能隨自己的意思運動著。於是逢人便問:「你有沒有看到我的手腳?還有沒有我的存在呢?」
此時,有一比丘經過,看到離婆多這種情形,知此人機緣成熟,遂陪他到釋迦牟尼佛處,佛陀告訴他: 
「我們的身體,本是父母的遺體,暫假和合用而已。」
離婆多遂因此而悟到:「人身四大假合」的道理而證得阿羅漢果。



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

梵網經菩薩戒本


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 譯
爾時。釋迦牟尼佛從初現蓮華臺藏世界。東方來入天王宮中。說魔受化經已。下生南閻浮提迦夷羅國。母名摩耶。父字白淨。吾名悉達。七歲出家。三十成道。號吾為釋迦牟尼佛。於寂滅道場。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其中次第十住處所說。時佛觀諸大梵天王。網羅幢。因為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別異無量。佛教門亦復如是。吾今來此世界八千返。為此娑婆世界。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為是中一切大眾。略開心地法門竟。
復從天王宮。下至閻浮提菩提樹下。為此地上一切眾生。凡夫癡暗之人。說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光明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當當常有因故。當當常住法身。如是十波羅提木叉出於世界。是法戒。是三世一切眾生頂戴受持。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十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戒。本源自性清淨。
我今盧舍那  方坐蓮華臺
周匝千華上     復現千釋迦
一華百億國  一國一釋迦
各坐菩提樹  一時成佛道
如是千百億  盧舍那本身
千百億釋迦  各接微塵眾
俱來至我所  聽我誦佛戒
甘露門即開  是時千百億
還至本道場  各坐菩提樹
誦我本師戒  十重四十八
戒如明日月  亦如瓔珞珠
微塵菩薩眾  由是成正覺
是盧舍那誦  我亦如是誦
汝新學菩薩  頂戴受持戒
受持是戒已  轉授諸眾生
諦聽我正誦  佛法中戒藏
波羅提木叉  大眾心諦信
汝是當成佛  我是已成佛
常作如是信  戒品已具足
一切有心者  皆應攝佛戒
眾生受佛戒  即入諸佛位
位同大覺已  真是諸佛子
大眾皆恭敬  至心聽我誦
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覺。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亦名制止。佛即口放無量光明。是時百萬億大眾。諸菩薩。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十六大國王。合掌至心。聽佛誦一切諸佛大乘戒。
佛告諸菩薩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汝等一切發心菩薩亦誦。乃至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諸菩薩亦誦。是故戒光從口出。有緣非無因。故光光。非青黃赤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無。非因果法。是諸佛之本源。行菩薩道之根本。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是故大眾諸佛子。應受持。應讀誦。應善學。
佛子諦聽。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淫男。淫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
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已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應當學。敬心奉持。
第一、殺戒
佛言。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二、盜戒
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咒盜。盜因。盜緣。盜法。盜業。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三、淫戒
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淫緣。淫法。淫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淫。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四、妄語戒
若佛子。自妄語。教人妄語。方便妄語。妄語因。妄語緣。妄語法。妄語業。乃至不見言見。見言不見。身心妄語。而菩薩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五、酤酒戒
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緣。酤酒法。酤酒業。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緣。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六、說四眾過戒
若佛子。口自說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教人說罪過。罪過因。罪過緣。罪過法。罪過業。而菩薩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惡人輩。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薩反更自說佛法中罪過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七、自讚毀他戒
若佛子。口自讚毀他。亦教人自讚毀他。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自向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八、慳惜加毀戒
若佛子。自慳。教人慳。慳因。慳緣。慳法。慳業。而菩薩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前人所須。一切給與。而菩薩以惡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而反更罵辱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緣。瞋法。瞋業。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中。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悲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乃至於非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瞋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第十、謗三寶戒
若佛子。自謗三寶。教人謗三寶。謗因。謗緣。謗法。謗業。而菩薩見外道及以惡人。一言謗佛音聲。如三百鉾刺心。況口自謗。不生信心孝順心。而反更助惡人邪見人謗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善學諸仁者。是菩薩十波羅提木叉。應當學。於中不應一一犯如微塵許。何況具足犯十戒。若有犯者。不得現身發菩提心。亦失國王位。轉輪王位。亦失比丘。比丘尼位。亦失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佛性常住妙果。一切皆失。墮三惡道中。二劫三劫。不聞父母三寶名字。以是不應一一犯。汝等一切諸菩薩。今學。當學。已學。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八萬威儀品當廣明。佛告諸菩薩言。已說十波羅提木叉竟。四十八輕今當說。

第一、不敬師友戒
佛言。若佛子。欲受國王位時。受轉輪王位時。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一切鬼神救護王身百官之身。諸佛歡喜。既得戒已。生孝順心恭敬心。見上座。和尚。阿闍黎。大德。同學。同見。同行者。應起承迎禮拜問訊。而菩薩反生憍心慢心癡心瞋心。不起承迎禮拜。一一不如法供養。以自賣身國城男女七寶百物而供給之。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第二、飲酒戒
若佛子。故飲酒。而酒生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不得教一切人飲。及一切眾生飲酒。況自飲酒。一切酒不得飲。若故自飲。教人飲者。犯輕垢罪。
第三、食肉戒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第四、食五辛戒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蔥。慈蔥。蘭蔥。興蕖。是五種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第五、不教悔罪戒
若佛子。見一切眾生犯八戒。五戒。十戒。毀禁。七逆。八難。一切犯戒罪。應教懺悔。而菩薩不教懺悔。同住。同僧利養。而共布薩。同一眾住說戒。而不舉其罪。不教悔過者。犯輕垢罪。
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若佛子。見大乘法師。大乘同學同見同行。來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來者。即起迎來送去。禮拜供養。日日三時供養。日食三兩金。百味飲食。床座醫藥。供事法師。一切所須。盡給與之。常請法師三時說法。日日三時禮拜。不生瞋心患惱之心。為法滅身。請法不懈。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第七、懈怠不聽法戒
若佛子。一切處有講法毘尼經律。大宅舍中講法處。是新學菩薩。應持經律卷。至法師所。聽受諮問。若山林樹下僧地房中。一切說法處。悉至聽受。若不至彼聽受者。犯輕垢罪。
第八、背大向小戒
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經律。言非佛說。而受持二乘聲聞。外道惡見一切禁戒邪見經律者。犯輕垢罪。
第九、不看病戒
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若父母師僧弟子病。諸根不具。百種病苦惱。皆供養令瘥。而菩薩以瞋恨心不看。乃至僧坊中。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見病不救濟者。犯輕垢罪。
第十、畜殺眾生具戒
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鉾斧鬥戰之具。及惡網羅殺生之器。一切不得畜。而菩薩乃至殺父母尚不加報。況殺一切眾生。不得畜殺眾生具。若故畜者。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下六度品中廣明。
第十一、國使戒
佛言。佛子。不得為利養惡心故。通國使命。軍陣合會。興師相伐。殺無量眾生。而菩薩尚不得入軍中往來。況故作國賊。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第十二、販賣戒
若佛子。故販賣良人奴婢六畜。市易棺材板木盛死之具。尚不應自作。況教人作。若故自作。教人作者。犯輕垢罪。
第十三、謗毀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無事謗他良人善人法師師僧國王貴人。言犯七逆十重。於父母兄弟六親中。應生孝順心慈悲心。而反更加於逆害。墮不如意處者。犯輕垢罪。
第十四、放火焚燒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放大火燒山林曠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若燒他人家屋宅城邑僧坊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主物。不得故燒。若故燒者。犯輕垢罪。
第十五、僻教戒
若佛子。自佛弟子及外道惡人六親一切善知識。應一一教受持大乘經律。應教解義理。使發菩提心。十發趣心。十長養心。十金剛心。於三十心中。一一解其次第法用。而菩薩以惡心瞋心。橫教二乘聲聞經律外道邪見論等。犯輕垢罪。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若佛子。應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廣開解義味。見後新學菩薩。有從百里千里來。求大乘經律。應如法為說一切苦行。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乃至餓虎狼師子。一切餓鬼。悉應捨身肉手足而供養之。然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使心開意解。而菩薩為利養故。應答不答。倒說經律。文字無前無後。謗三寶說者。犯輕垢罪。
第十七、恃勢乞求戒
若佛子。自為飲食錢財利養名譽。故親近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恃作形勢。乞索打拍牽挽。橫取錢物。一切求利。名為惡求多求。教他人求。都無慈心。無孝順心者。犯輕垢罪。
第十八、無解作師戒
若佛子。應學十二部經誦戒。日日六時持菩薩戒。解其義理佛性之性。而菩薩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因緣。詐言能解者。即為自欺誑。亦欺誑他人。一一不解。一切法不知。而為他人作師授戒者。犯輕垢罪。
第十九、兩舌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見持戒比丘手捉香爐。行菩薩行。而鬥搆兩頭。謗欺賢人。無惡不造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
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律。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上。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如滅罪品中。廣明一一戒相。
第二十一、瞋打報仇戒
佛言。佛子。不得以瞋報瞋。以打報打。若殺父母兄弟六親。不得加報。若國主為他人殺者。亦不得加報。殺生報生。不順孝道。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日日起三業口罪無量。況故作七逆之罪。而出家菩薩無慈心報仇。乃至六親中故報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二、憍慢不請法戒
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聰明有智。或恃高貴年宿。或恃大姓高門。大解大福。饒財七寶。以此憍慢。而不諮受先學法師經律。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下賤。諸根不具。而實有德。一切經律盡解。而新學菩薩不得觀法師種姓。而不來諮受法師第一義諦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三、憍慢僻說戒
若佛子。佛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於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當七日佛前懺悔。得見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應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得好相已。便得佛菩薩形像前受戒。若不得好相。雖佛像前受戒。不得戒。若現前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不須要見好相。何以故。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不須好相。是以法師前受戒。即得戒。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若千里內無能授戒師。得佛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而要見好相。若法師自倚解經律大乘學戒。與國王太子百官以為善友而新學菩薩來問若經義律義。輕心惡心慢心。不一一好答問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四、不習學佛戒
若佛子。有佛經律大乘法。正見。正性。正法身。而不能勤學修習。而捨七寶。反學邪見。二乘。外道。俗典。阿毘曇。雜論。一切書記。是斷佛性。障道因緣。非行菩薩道。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五、不善知眾戒
若佛子。佛滅度後。為說法主。為僧坊主。教化主。坐禪主。行來主。應生慈心。善和鬥諍。善守三寶物。莫無度用如自己有。而反亂眾鬥諍恣心用三寶物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後見客菩薩比丘來入僧坊舍宅。城邑。若國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處。及大會中。先住僧應迎來送去。飲食供養。房舍。臥具。繩床。木床。事事給與。若無物。應賣自身及男女身。應割自身肉賣。供給所須悉以與之。若有檀越來請眾僧。客僧有利養分。僧坊主應次第差客僧受請。而先住僧獨受請。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無量罪。畜生無異。非沙門。非釋種姓。犯輕垢罪。
第二十七、受別請戒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己。而此利養屬十方僧。而別受請。即取十方僧物入己。八福田中諸佛聖人一一師僧父母病人物自己用故。犯輕垢罪。
第二十八、別請僧戒
若佛子。有出家菩薩。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僧福田求願之時。應入僧坊問知事人。今欲請僧求願。知事報言。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賢聖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僧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不順孝道。若故別請僧者。犯輕垢罪。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為利養。販賣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夢吉凶。是男是女。咒。術。工巧。調鷹方法。和合百種毒藥千種毒藥。蛇毒。生金銀毒。蠱毒。都無慈憫心。無孝順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不敬好時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自身謗三寶。詐現親附。口便說空。行在有中。為白衣通致男女。交會淫色。作諸著。於六齋日。年三長齋月。作殺生劫盜。破齋犯戒者。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廣解。
第三十一、不行救贖戒
佛言。佛子。佛滅度後。於惡世中。若見外道。一切惡人劫賊。賣佛菩薩父母形像及賣經律。販賣比丘比丘尼。亦賣發心菩薩道人。或為官使。與一切人作奴婢者。而菩薩見是事已。應生慈悲心方便救護。處處教化取物贖佛菩薩形像。及比丘比丘尼。發心菩薩。一切經律。若不贖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二、損害眾生戒
若佛子。不得畜刀杖弓箭。販賣輕秤小斗。因官形勢取人財物。害心繫縛。破壞成功。長養貓狸豬狗。若故養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三、邪業覺觀戒
若佛子。以惡心故。觀一切男女等鬥。軍陣兵將劫賊等鬥。亦不得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歌叫。伎樂之聲。不得樗蒲。圍棋。波羅塞戲。彈碁。六博。拍毬。擲石。投壺。牽道八道行城。爪鏡。蓍草。楊枝。缽盂。髑髏。而作卜筮。不得作盜賊使命。一一不得作。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四、暫念小乘戒
若佛子。護持禁戒。行住坐臥。日夜六時讀誦是戒。猶如金剛。如帶持浮囊。欲渡大海。如草繫比丘。常生大乘善信。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發菩提心。念念不去心。若起一念二乘外道心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五、不發願戒
若佛子。常應發一切願。孝順父母。師僧。願得好師。同學。善知識。常教我大乘經律。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使我開解。如法修行。堅持佛戒。寧捨身命。念念不去心。若一切菩薩不發是願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六、不發誓戒
若佛子。發十大願已。持佛禁戒。作是願言。寧以此身投熾然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復作是願。寧以熱鐵羅網千重周匝纏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一切衣服。復作是願。寧以此口吞熱鐵丸及大流猛火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口。食於信心檀越百味飲食。復作是願。寧以此身臥大猛火羅網熱鐵地上。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種床座。復作是願。寧以此身。受三百鉾刺身經一劫二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味醫藥。復作是願。寧以此身投熱鐵鑊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千種房舍屋宅園林田地。復作是願。寧以鐵鎚打碎此身從頭至足令如微塵。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恭敬禮拜。復作是願。寧以百千熱鐵刀鉾挑其兩目。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視他好色。復作是願。寧以百千鐵錐劖刺耳根經一劫二劫。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聽好音聲。復作是願。寧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貪嗅諸香。復作是願。寧以百千刃刀割斷其舌。終不以此破戒之心食人百味淨食。復作是願。寧以利斧斬斫其身。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貪著好觸。復作是願。願一切眾生。悉得成佛。而菩薩若不發是願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七、冒難遊行戒
若佛子。常應二時頭陀。冬夏坐禪。結夏安居。常用楊枝。澡豆。三衣。瓶。缽。坐具。錫杖。香爐。漉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鑷子。繩床。經。律。佛像。菩薩形像。而菩薩行頭陀時及遊方時。行來百里千里。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頭陀者。從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是二時中。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如鳥二翼。若布薩日。新學菩薩半月半月布薩。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若誦戒時。於諸佛菩薩形像前誦。一人布薩。即一人誦。若二人。三人。至百千人。亦一人誦。誦者高座。聽者下座。各各披九條七條五條袈裟。結夏安居。一一如法。若頭陀時。莫入難處。若國難惡王。土地高下草木深邃。師子虎狼。水火風難。及以劫賊。道路毒蛇一切難處。悉不得入。若頭陀行道。乃至夏坐安居。是諸難處亦不得入。若故入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若佛子。應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不問老少。比丘比丘尼。貴人國王王子。乃至黃門奴婢。皆應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次第而坐。莫如外道癡人。若老若少。無前無後。坐無次第。兵奴之法。我佛法中。先者先坐。後者後坐。而菩薩一一不如法次第坐者。犯輕垢罪。
第三十九、不修福慧戒
若佛子。常應教化一切眾生。建立僧坊。山林。園田。立作佛塔。冬夏安居坐禪處所。一切行道處皆應立之。而菩薩應為一切眾生。講說大乘經律。若疾病。國難。賊難。父母。兄弟。和尚。阿闍黎亡滅之日。及三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日。亦應讀誦講說大乘經律。一切齋會求福。行來治生。大火所燒。大水所漂。黑風所吹船舫。江河大海羅剎之難。亦讀誦講說此經律。乃至一切罪報。三惡八難七逆。杻械枷鎖繫縛其身。多淫多瞋多愚癡多疾病。皆應講此經律。而新學菩薩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梵壇品當說。
第四十、揀擇受戒戒
佛言。佛子。與人授戒時。不得揀擇。一切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淫男淫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無根二根。黃門奴婢。一切鬼神。盡得受戒。應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壞色。與道相應。皆染使青黃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臥具。盡以壞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若一切國土中。國人所著衣服。比丘皆應與其俗服有異。若欲受戒時。師應問言。汝現身不作七逆罪耶。菩薩法師不得與七逆人現身授戒。七逆者。出佛身血。殺父。殺母。殺和尚。殺阿黎。破羯磨轉法輪僧。殺聖人。若具七逆。即現身不得戒。餘一切人盡得受戒。出家人法。不向國王禮拜。不向父母禮拜。六親不敬。鬼神不禮。但解法師語。有百里千里來求法者。而菩薩法師。以惡心瞋心。而不即與授一切眾生戒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一、為利作師戒
若佛子。教化人起信心時。菩薩與他人作教戒法師者。見欲受戒人。應教請二師。和尚。阿闍黎。二師應問言。汝有七遮罪不。若現身有七遮罪者。師不應與授戒。若無七遮者得與授戒。若有犯十重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苦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便得滅罪。若無好相。雖懺無益。是人現身亦不得戒。而得增長受戒益。若犯四十八輕戒者。對首懺悔。罪便得滅。不同七遮。而教戒師於是法中一一好解。若不解大乘經律。若輕若重是非之相。不解第一義諦。習種性。長養性。性種性。不可壞性。道種性。正法性。其中多少觀行出入。十禪支一切行法。一一不得此法中意。而菩薩為利養故。為名聞故。惡求多求。貪利弟子。而詐現解一切經律。為供養故。是自欺詐。亦欺詐他人。故與人授戒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二、為惡人說戒戒
若佛子。不得為利養故。於未受菩薩戒者前。若外道惡人前。說此千佛大戒。邪見人前。亦不得說。除國王。餘一切不得說。是惡人輩。不受佛戒。名為畜生。生生不見三寶。如木石無心。名為外道。邪見人輩。木頭無異。而菩薩於是惡人前說七佛教戒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三、無慚受施戒
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毀犯聖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養。亦不得國王地上行。不得飲國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賊。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復常掃其腳跡。一切世人皆罵言佛法中賊。一切眾生眼不欲見。犯戒之人。畜生無異。木頭無異。若故毀正戒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若佛子。常應一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律。剝皮為紙。刺血為墨。以髓為水。析骨為筆。書寫佛戒。木皮穀紙。絹素竹帛。亦應悉書持。常以七寶無價香華。一切雜寶為箱囊。盛經律卷。若不如法供養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五、不化眾生戒
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入一切城邑舍宅。見一切眾生。應當唱言。汝等眾生盡應受三皈十戒。若見牛馬豬羊一切畜生。應心念口言。汝是畜生發菩提心。而菩薩入一切處。山林川野。皆使一切眾生發菩提心。是菩薩。若不教化眾生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六、說法不如法戒
若佛子。常行教化。起大悲心。入檀越貴人家。一切眾中。不得立為白衣說法。應在白衣眾前高座上坐。法師比丘不得地立為四眾說法。若說法時。法師高座。香華供養。四眾聽者下坐。如孝順父母。敬順師教。如事火婆羅門。其說法者。若不如法說。犯輕垢罪。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若佛子。皆以信心受佛戒者。若國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貴。破滅佛法戒律。明作制法。制我四部弟子不聽出家行道。亦復不聽造立形像佛塔經律。立統制眾。安籍記僧。菩薩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廣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薩應受一切人供養。而反為官走使。非法非律。若國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寶之罪。而故作破法者。犯輕垢罪。
第四十八、破法戒
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為名聞利養。於國王百官前說佛戒者。橫與比丘比丘尼菩薩戒弟子作繫縛事。如獄囚法。兵奴之法。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非餘外蟲。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毀破。而菩薩聞外道惡人。以惡言謗佛戒之聲。如三百鉾刺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經於百劫。而不聞一惡言破佛戒之聲。而況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緣。亦無孝順之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
諸佛子。是四十八輕戒。汝等受持。過去諸菩薩已誦。未來諸菩薩當誦。現在諸菩薩今誦。諸佛子聽。十重四十八輕戒。三世諸佛已誦。當誦。今誦。我今亦如是誦。汝等一切大眾。若國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薩戒者。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眾生。化化不絕。得見千佛。佛佛授手。世世不墮惡道八難。常生人道天中。我今在此樹下。略開七佛法戒。汝等大眾當一心學波羅提木叉歡喜奉行。如無相天王品勸學中。一一廣明。三千學士時坐聽者。聞佛自誦。心心頂戴。喜躍受持。
爾時。釋迦牟尼佛說上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佛心地法門品中。十無盡戒法品竟。千百億釋迦亦如是說。從摩醯首羅天王宮。至此道樹下。十住處說法品。為一切菩薩。不可說大眾。受持。讀誦。解說其義亦如是。千百億世界。蓮華藏世界。微塵世界。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無量行願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是一切佛說無量一切法藏竟。千百億世界中。一切眾生受持。歡喜奉行。若廣開心地相相。如佛華光王七行品中說。
    結 偈
明人忍慧強  能持如是法
未成佛道間  安獲五種利
一者十方佛  愍念常守護
二者命終時  正見心歡喜
三者生生處  為諸菩薩友
四者功德聚  戒度悉成就
五者今後世  性戒福慧滿
此是諸佛子  智者善思量
計我著相者  不能生是法
滅壽取證者  亦非下種處
欲長菩提苗  光明照世間
應當靜觀察  諸法真實相
不生亦不滅  不常復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去
如是一心中  方便勤莊嚴
菩薩所應作  應當次第學
於學於無學  勿生分別想
是名第一道  亦名摩訶衍
一切戲論惡  悉從是處滅
諸佛薩婆若     悉由是處出
是故諸佛子  宜發大勇猛
於諸佛淨戒  護持如明珠
過去諸菩薩  已於是中學
未來者當學  現在者今學
此是佛行處  聖主所稱歎
我已隨順說  福德無量聚
回以施眾生  共向一切智
願聞是法者  疾得成佛道
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